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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以西结书 圣殿的东门不让人进出合理吗

时间:2020-05-30 2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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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以西结书 圣殿的东门不让人进出合理吗

第44章中文版分四段,标题分别是:东门的使用、进入圣殿的规定、不准当祭司的利未人、祭司。看起来很多规定,我们看看作者怎么编的。

第一段,作者说,“他”(如果按量祭坛那里推测,这里的他应该是指测量的人,但是下一句又是耶和华说话,先知书里人称总是比较混乱,这个“他”是谁就随便想吧,反正是虚构的)又带回到圣所朝东的外门,那门已经关闭。耶和华告诉他说:这门应该总是关闭、都不打开,任何人不得从此门出入,因为我耶和华从此进去,所以这门应该保持关闭。只有王才能从此门进入在我面前吃饼,他可以从此门的廊道进入,也可以从此门的廊道出去。

第一段结束。

这段只有三句话,却也能写出一个矛盾。这个矛盾想必大家都能看出来,第2句说任何人不能从此门出入,第3句却说王可以,难道王不是人吗。因为后来以色列就没有王,只有到新约的时候,有的人编出基督耶稣,说他既是以色列人的王,又是神,所以他能出入,不过就算这么说,在新约时期也没有说圣殿里有一个门只有耶耶稣能够进出。也有人认为新约时期的圣殿不是以西结书里写的圣殿,他们认为应该是新天新地里的圣殿,不过我们前面说过多次,按启示录21:22,新耶路撒冷里是没有圣殿的,因为那里是以神和羔羊为殿。

作者说的这个门不知指的是哪个门,如果按字面意思直接理解(outer gate of the sanctuary),应该是指圣殿的外门,也就是外殿的门,但是从作者的描述看,圣殿只有朝东方向有门,除了东门不能从其它方向进入,如果这个门永远关闭不让人出入,那么圣殿里面就没有人能够进去。按前面的内容,内院的东门英文是inner court on the east,而外院的东门英文是outer court on the east。作者原意也许是想说外院的东门,但是可能笔误就写成圣殿东边的外门。第3句说从这门的廊进入,这个廊就是指40:7-9写的从外门进入后有一个廊道,人出入此门一定要通过廊道。如果是圣殿前的廊道,因为它是横在门口前面的,就不应写通过廊道,而应写穿过廊道。

不管作者说的是哪个门,按道理那都是人的通道,而不是神的通道,神是可以飞的,可以穿透的,怎么要从门进出呢,作者写神从门进出,显然是由于想象力限制,将神拟人化。

作者说神从此门进入,于是此门必须永闭,不知他意思是神走过的路不容玷污,还是说此门永闭,神就永远住在这里不再出去,以后好永远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赐福给以色列人。如果是后一种想法,那可是绑架神的所为啊,绝对绝对的大逆不道。

第二段,进入圣殿的规定。

作者说,(因为东门不能进入,所以)“他”带他从北门进入,来到殿前。他者看到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圣殿,又赶紧俯伏在地。以前只要他一俯伏,耶和华就用灵将他托起,不过这次没有。他听到耶和华对他说:人子啊,我告诉你有关圣殿的所有典章律例,你要用眼看、用耳听、用心记,要记录好哪些是圣殿可以允许的、哪些是不被允许的(有的版本写要标记好圣殿的入口和出口,和合本采用这种。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原文应该是指哪些人可以进入圣殿、哪些人不可以进入圣殿,或许还包括下两段说的哪些人可以当祭司、哪些人不能当祭司,还有祭司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你去跟悖逆的以色列家说,我老耶有话告诉他们:噢,以色列家啊,你们做了那么多可憎之事,该够了吧。你们允许外邦人和身、心未受割礼的人进入我的圣殿,你们亵渎了我的圣殿,当他们给我献上肥油和鲜血为食物时,你们除了做可憎之事外,更毁了我的约。你们自己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让外邦人来看守。我老耶因此规定:以色列中所有的外邦人和身心未受割礼的的人都不得进入我的圣殿。

第二段结束。

这一段作者只写了哪些人不允许进入圣殿,哪些人可以进入却没说,我们不说他漏了写,因为这也许可以用“法无禁止即许可”来解释,但是他只说那么简单的几句话,前面说用眼看、用耳听、用心记,因为没有演示,其中的“用眼看”就是多余的,只需听和记即可。

第6句说,你们做那么多可憎之事,该够了吧。这意思是说他们仍不停做可憎之事,而不是说他们已经做够了。

第7句说肥油和血是耶和华的食物,血是因为他们说里面的生命,生命来自耶和华,给耶和华吃就是还给耶和华。肥油就是大肥肉,神为什么要吃现代人都不大喜欢吃的大肥肉呢,这个我们在创世纪的时候就解释过,因为古人很缺乏食物,粮食缺乏,大肥肉更缺乏,肥肉既馨香,又耐饿,对体力劳动繁重的古人来说是好食物,因为人喜欢吃,所以他们想象出来的神也就喜欢吃。

有人可能会说,以色列人作为游牧民族,他们会缺乏肉食吗。这是我们对游牧民族的误解,对大部分普通古游牧民族的人来说,有数的几只牛羊主要是养起来产奶的,他们可不舍得经常杀肉吃。就像上世纪很多人家里都养鸡,但是主要是为了吃鸡蛋,不是为了吃鸡肉一样。

这句话还说到心未受割礼的人,这个概念应该来自耶利米书。耶利米书6:10创造出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的人,9:25又创造出心未受割礼的人。

第8句说圣殿让外邦人看守圣物。

有经学家说,在犹大灭亡之前,以色列人对圣殿的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以致让基遍人、迦利人、尼提宁人等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负责。我查了一下,基遍人可能是来自耶利米书28:1:就是犹大王西底家登基第四年五月,基遍人押朔的儿子,先知哈拿尼雅,在耶和华的殿中当着祭司。迦利人可能是来自列王纪下11:4-7:耶何耶大打发人叫迦利人(或作亲兵)和护卫兵的众百夫长来,领他们进了耶和华的殿,与他们立约,使他们在耶和华殿里起誓……你们安息日所有出班的三分之二要在耶和华的殿里护卫王。尼提宁人可能来自以斯拉记8:20:从前大卫和众首领派尼提宁服事利未人。当然,这只是经学家能从圣经里查出来的,不是说以西结书作者知道这些记录。

我觉得经学家可能对这些话有误解。耶利米书28:1说基遍人当祭司,很可能就像撒母耳记1:1说撒母耳是以法莲人一样,只不过说他原来居住在那里,并不能说明他的民族或者支派,因为按照圣经规定,只有利未人能当祭司,如果我们不把这些当作问题,就只能按他们是利未人、他们住在以法莲或者基遍这样来解释。迦利人只有在列王纪下第11章提及,有的版本写成亲兵。至于尼提宁人,从圣经的记录看,好像也是指某个地方人或者某人的后代,并非指外邦人。以斯拉记2:43提到尼提宁(就是殿役),同句后面都是写某某的子孙。以斯拉记2:28还提到伯特利人、艾人,这两个在这里显然都是指地名,而不是说他们是外邦人。

作者在这里说圣殿让外邦人看守圣物,我们知道前面以赛亚书和耶利米书都没有这样的说法,要知道那些作者也是挖空心思给以色列人找罪过的,如果有这么明显的罪过,他们应该不会放过不写。我觉得作者这里的说法如果不是他自己瞎编的,就很可能是另有所指。比如说列王纪里曾写列王经常把圣殿里的金银拿去给外邦人,向外邦人求和或者求帮助等等。又比如说外邦人进入圣殿把圣物抢走,保管到他们自己的神庙里。以斯拉记1:7就说:居鲁士王也将耶和华殿的器皿拿出来,这器皿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掠来,放在自己神之庙中的。

在先知书里,说耶和华的惩罚的时候,一会可以说因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把圣殿的东西交给以色列人的仇敌,一会又可以斥责以色列人圣物不好好看守,以致圣物被仇敌抢去。反正人嘴两张皮,人笔更是千变万化,怎么编都可以。

如果说作者说的是我们猜测的这种意思,那么最后作者说的规定:以色列中所有的外邦人和身心未受割礼的的人都不得进入我的圣殿。这句话就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指对以色列人的要求,让他们一定身心都要受割礼;另一方面是向以色列人许诺,神不让外邦人再进入圣殿来抢圣物。这个承诺也就是保证以色列人不再被外邦人欺负的意思,当然这只是作者的幻想,事实上因为世上并没有神,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神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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