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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射礼】

时间:2019-06-23 22: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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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射礼】

(汉画石中射者)

《礼记正义》曰:

射之所起,起自黄帝,故《易·系辞》黄帝以下九事章云:“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又,《世本》云:“挥作弓,夷牟作矢。”注云:“挥、夷牟,黄帝臣。”是弓矢起于黄帝矣。《虞书》云:“侯以明之”,是射侯见于尧舜,夏殷无文,周则具矣。(《礼记正义·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男子生而有射事,长学礼乐以饰之。”古人把射箭作为必须掌握的人生技能,这更是“礼、乐、射、御、书、数”孔门六艺之一。古人选“士”之时,首重德行之考量,然后即取决于射。同时,射礼在先民的语义里更被赋予了“求仁”和“观德行”这样一个化民成俗的重要内容。“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求反诸己而已矣。”故孔子云:“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退而饮,其争也君子。”射礼,在古代既是学校里的课程,也是士大夫必须掌握的内容。有关射礼的记载,礼经中有《乡射礼》、《大射仪》两篇:乡射礼是地方长官于春、秋二季在州(乡)学会民习射之礼;大射仪则是天子或诸侯与群臣习射之礼。

《周礼》大宗伯职:“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注疏云:“以此宾射之礼者,谓行燕饮之礼,乃与之射,所以申欢乐之情,故云亲故旧朋友也。”《礼记·射义》云:“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凡诸侯之射必先行燕礼,乡射必先行乡饮酒礼,所以还涉及《燕礼》和《乡饮酒礼》这两篇文章,其内容殊为庞杂,或者说射礼本是燕饮之礼中间的一个环节而已。

《周礼·乡大夫》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人使治之。”《射义》云:“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关于射礼,我们首先要明白,其本意并非一单纯射术或竞技类武事活动,古人把其提高到关乎于社稷安危的高度:“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同时,之于个体之考量,射礼还是以“求仁”和“可以观德行”的仁人君子之道,这个精神内涵在经文中是非常清晰的。

唐杜佑《通典》云:

自黄帝有天下,建万国,爰至夏商,及於周氏,虽更相吞灭,而不改旧规。周初诸侯,尚千八百国,所以崇三射之制,立五善之目,於兹选士,由此封侯,本在戡敌,实寓大政。

射礼之起源极早,之于古人来说,此乃意义重大之事。故《射义》云:“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礼记正义》亦曰:“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卿、大夫者,诸侯虽继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专以射而选。但既为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才艺高下,非谓直以射选补始用之也。”

关于古射礼,我们从《诗经》中亦可得窥一二,《行苇》、《宾之初筵》两章描述的是天子与诸侯之射:

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既然均,序宾以贤。敦弓既句,既挟四鍭,四鍭如树,序宾以不侮。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酌以大斗,以祈黄耈。(《诗·行苇》)

敦弓,就是画弓,天子敦弓。曾孙,即成王。郑玄笺:“今我成王承先王之法度,为主人,亦既序宾矣,有醇厚之酒醴,以大斗酌而尝之而美,故以告黄耇之人,征而养之也。”射礼与宴享相连,以射序宾,以宴享敬老者亲兄弟,这和《射义》所言“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礼”正相契合。

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酒既和旨,饮酒孔偕,钟鼓既设,举酬逸逸。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诗·宾之初筵》)

此章最与《仪礼》、《礼记》经文相合:先行燕饮,后行射礼,而又以钟鼓配合之。

在礼经中,射礼被分为四: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大射是天子或诸侯在祭祀之前选择参加祭祀者的活动,这是一种将“祭择士之射”。其举行地点是射宫,“射宫”在天子或诸侯之祖庙或学宫另辟地而为之。故《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实际上史料中的先秦射礼更多的是在燕酳之中,而秦汉至唐宋明亦并无郊庙二祭之前大射的规律;宾射是诸侯来朝或诸侯相朝、以及王之故旧朋友,天子入而与之射(按《周礼注疏》:王之故旧朋友,王为世子时,共在学者;天子亦有友诸侯之义。《司寇职》有议故之辟、议宾之辟。)。天子与诸侯之宾射,其举行地点是在“朝”,诸侯国君在国外相会的宾射则在“竟”,就是边境;燕射,顾名思义是天子或诸侯在燕礼后行之射,其举行地点是在“寝”,天子燕于寝,诸侯则燕于小寝;乡射礼“射于州序”,序,就是学校。这是乡大夫等地方官长为教民礼让、敦化民俗兼顾荐贤举士而举行的、带有选拔意味的射礼。故《礼记正义》云:“乡大夫贡贤能之后,行乡射之礼,而询众庶。”

在这四种射礼中,大射、宾射、燕射,天子诸侯和大夫三射皆具。士,是不能举行大射礼的。但是,士“宾射燕射皆有之”。乡射于地方学校举行,且常与乡饮酒礼同时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大射礼一般不“合乐”,而乡射礼则为了和合百姓却有“合乐”。对此,《通典》中有一段文字记载了三国曹魏时期关于射礼用乐的讨论:

汉石渠议曰:“‘乡请射告主人,乐不告者,何也?’戴圣曰:‘请射告主人者,宾主俱当射也。夫乐,主所以乐宾也,故不告於主人也。’宣帝甘露三年三月,黄门侍郎临(失其姓)奏:‘经曰乡射合乐,大射不,何也?’戴圣曰:‘乡射至而合乐者,质也。大射,人君之礼,仪多,故不合乐也。’闻人通汉曰:‘乡射合乐者,人礼也,所以合和百姓也。大射不合乐者,诸侯之礼也。’韦玄成曰:‘乡射礼所以合乐者,乡人本无乐,故合乐岁时,所以合和百姓以同其意也。至诸侯,当有乐,传曰诸侯不释悬,明用无时也。君臣朝廷固当有之矣,必须合乐而后合,故不云合乐也。’时公卿以玄成议是。”(《通典·卷七十七》“军礼二”)

射礼讲究“容体”、“乐节”,要分辨“中多”与“中少”。射礼所用的靶子叫“候”或“射候”,以皮革或布制成。“周制,天子之大射,天官司裘供武侯、熊侯、豹侯,设其鹄。”(天子之候以白熊皮制作,诸侯之候以红麋皮制作、大夫及士为布候)。候上并绘有不同的动物图案。计算射击成绩的有“中”和“算筹”,“中”是盛放“算筹”的器具。射者等级不同,其“中”也不一致。具体指挥射礼的人称为“司射”,由他根据射者等级确定射击顺序,并负责监督各种礼仪的执行情况。若有违礼犯规者,则以“扑”进行惩处。

下试以乡射礼说明之:

《王制》云:“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行乡射礼之前,先行乡饮酒礼。主持乡射礼的是宾,而非地方行政长官。宾是尚未获得官爵、但德行卓著的处士(后世也有致仕之老者)。由宾来担任射礼的主角,是为了提倡尊贤的风气。人选一经确定,地方官长要亲自登门约请,告宾以射事,此谓“戒宾”。行礼之日,“设洗、悬磬、张侯、设乏”,“主人朝服速宾”,就是身穿朝服前往邀请宾。当宾到达州学门口时,主人还要出迎于门外,再拜,并“揖众宾”。继而先饮宾,在随后一系列的献宾、酬酢及娱宾(乡饮酒礼仪)后,射礼正式进行。

乡射礼的地点是在地方学校:“庠(或:序)”。射位在庠序的堂上,在地上画两个空心的“十”字,这是比射时射位的记号。《周礼》郑玄注说“庶人无侯,张皮而射之”。“侯”,设在堂正南方三十丈远的地方,侯的左前方有一曲圆形的皮制小屏,是报靶者的藏身之处,叫做“乏”。一切准备完毕后,司射汇报于宾,宾宣布射礼开始。

乡射礼的核心活动是三番射。也就是两组射手之间的三轮比射。司射从州学中挑选六名德才兼备的学生,将射艺相近者两两配合为一组,一共三组,分别称为上耦、次耦、下耦,即所谓“三耦”,每耦有上射、下射各一名。每番比射,射手各发射四支箭。第一番射侧重教练,由司射挑选六名弟子,两人为一耦,组成三耦。第二番射,侧重比赛,为每耦的上射、下射分别记筹,以判定输赢。第三番射与第二番基本相同,只是要跟着奏乐的节拍发箭,也只有合节的发箭才能记筹。

第一番射: 第一番射侧重于射的教练或演习,此三耦之射为示范性质,共九节。司射在堂上作射仪的示范:提示步式、目光、弓矢的执法等要领,然后开弓,将四支箭全部射完。于是,上耦的两位射手上堂,按照司射的要求在射位站好,目光盯住靶心,等司射和司马发令后开始射击,射出一箭后,再从腰间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然后由下射射之。如此轮流更替,直到将各自的四支箭射完。报靶者扬声向堂上报告射中的结果。第一番射是习射,所以无论射中与否,均不计成绩。

第二番射: 第二番射是正射,即正式比赛,要分出胜负,共十三节。除三耦之外,主人、宾、大夫和众宾也参与进来了,并且与他人一一配合为耦。首先由三耦比射。上耦的两位射手相互拱手行礼后上堂,象第一番射时那样轮流开弓射箭。如果射中箭靶,负责计算成绩的司马,就抽出一支筭筹丢在地上。上射的筭筹丢在右边,下射的筭筹丢在左边。如此这般,三耦全部射毕。

接着是由宾与主人配合成的耦、大夫与士配合成的耦、众宾之耦先后上堂比射。比射的程序以及计算中靶次数的方法,与先前一样。射毕,有司统计左右射的筭筹数量,先数右面那一堆筭筹,以两根筭筹为一“纯”,右手一纯一纯数至左手;取满十纯则作一堆,纵向放于盛筹器之西;取满十纯时,则另作一堆放置。剩下的筹,如果是双数,就按“纯”为单位,横向放在十纯一堆的西侧;如果是单数,则要把零单的筹竖向放在“纯”之西侧,使其总数一目了然。然后数左获的筭筹。释筹者拿着胜方净胜的筭筹向宾报告比赛结果。如果是右获一方胜,即告曰:“右方胜了左方。”如果是左获一方胜,则曰:“左方胜了右方”。净胜数如果是双数,要以“纯”为单位报告;如果有单数,则在纯数之后再报单数。如果左、右获筭筹的数量相等,就从双方的筭筹中各取出一支报告宾:“左、右方筭筹数量相等。”

于是,胜方射手脱去左袖,戴上扳指,套上护臂,手执拉紧弦的弓,表示能射。负方射手穿上左衣袖,脱下扳指和护臂,将弓弦松开,表示失败。各耦射手先后上堂,负方射手站着将罚酒喝完,再向胜方射手拱手行礼。第二番射至此完成。

第三番射: 第三番射的过程与二番射基本相同,只是比射时有音乐伴奏,故曰“乐射”,为礼仪性质之射,计九节。司射请射、命耦、反射位,并在堂下宣布:“不按鼓之节奏而射者,不得计数!”乐工演奏《诗经·召南》中的《采蘩》之曲,演奏须均匀如一。三番射与二番射的程序相同,先由三耦比射,然后是宾、主人、大夫和众宾顺序比射。凡是应着击鼓之节而射中靶心者,司马就抽出一支筭筹扔到地上,最后将比赛的结果禀告宾:胜方赢若干筹,或者是双方射平。三耦、宾、主人、大夫、众宾顺序上堂,负方射手喝罚酒。三番射至此结束。

旅酬: 旅,众也;酬,导饮也。旅酬之礼,即所有参与射礼者一同饮酒之意。此为射礼之余兴节目,程序与乡饮酒礼的旅酬相同,从身份高的人开始,依次向下进酬酒,先由宾酬主人,大夫酬众宾之长,直到将在堂上就坐的所有宾客都进过酬酒。最后二位受酬者站在西阶上,依尊卑之序向堂下的各位众宾酬酒,直到全部轮遍。其间,堂上堂下的音乐或间或合,歌奏不已,尽欢而止。

宾起身告辞,至西阶时,乐工奏《陔》之曲。宾出门,主人在门外以再拜礼相送。次日,宾至主人家拜谢。随后,主人亦至宾家拜谢。

《射义》云: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耆耋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勤有存者。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求反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祈,求也,求中以辞爵也。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选贤誓众,择士以观德。通过射礼,我们可以看出,君子以修身进德为本,并非妄论高低。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比赛虽然要分胜负,但君子在争胜时,揖让而升,下来一同饮酒,这正是所谓君子之争。儒家的这一思想,至今有着重要影响。现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东亚文化圈,如日韩等国,他们的相扑、跆拳道等传统竞赛,在比赛前后,双方都要鞠躬、互致敬意,显示了君子之争的风度。在这一点上,儒家的人文思想脉络,是极其清晰和明显的。

(日本“御射礼图”)

如前所述,乡射礼实际上是含有习射的乡饮酒礼。于仪节上,乡射礼便是在乡饮酒礼的旅酬之前,加入三番射而已。周代的乡饮酒礼是穿朝服的,也就是玄衣、素裳、爵鞸,故乡射亦然。但在射箭的时候,要脱去左臂的袖子,戴上护腕,并在右手拇指套上扳指。射者必须心气平和、体态正直才能射中,这个过程,正是儒家提倡的内省、存养之言;而一旦发而未中,则要反求诸己,反躬自问。故孔子曰:“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

礼经上还有《大射仪》一篇,这是说的诸侯射礼。根据其意,简单来说大射礼仪大致如下:

一、戒百官。宰承君命通告之。射人、司士亦如之。

二、前三日,有司视涤、量侯道、张侯、设乏。前一日设乐县(悬)、笙磬、钟镈、鼓鼙具备。射之日,陈设燕具席位。

三、君命某大夫为宾,命士为执幂者、羞膳者。摈者纳宾。

四、将射先燕,与燕礼同。

五、第一番射,三耦不释获之射。一共有四节:1,司射请射,命有司纳器,誓射,比耦;2,司射诱射;3,三耦射;4,射已取矢。

六、第二番射,正射。三耦、众耦释获之射。共有十节:1,请射,命耦;2,三耦拾取矢于楅;3,三耦再射释获;4,公与宾射;5,卿大夫士皆射;6,射已取矢;7,数获;8,饮不胜者;9,献服不(报靶者),隶仆、巾车、获者;10,献释获者。

七、第三番射,乐射。共六节:1,请射,射者拾取矢;2,以乐节射,不鼓不释;3,乐射后视算数获;4,饮不胜者;5,众射者拾取矢;6,退射器。

八、为大夫举旅酬。

九、彻俎,羞庶羞,祭荐,安坐。

十、主人献士,旅食。宾举爵为士旅酬。

十一、主人献庶子等,此为献礼之终。

十二、燕末尽欢,宾出公入。

大射和乡射都是三番射,其仪节上大多相似,只是由于等级不同而规模不一。有一点需要明白的是,大射礼的主人并不是“君”,而是《周礼》中的“射人”。《周礼·射人》职:“若有国事,则掌其戒令,诏相其事。掌其治达。以射法治射仪。”《仪礼·大射仪》亦云:“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

天子通过大射礼来培养诸侯以礼让,而不是就动辄以战争来解决问题;乡射礼则是除了教化揖让之道外,还有“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后汉书》作者范晔的祖父、东晋大儒、经学家范宁,在其所注《谷梁传集解》中说“射以不争为仁,揖让为义。”可谓深得射义之神髓。

古射礼不仅是教民以射与揖让之道,最主要的还有选贤择士。《射义》云: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

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我们知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建构的理论基础,涵盖了人的一切社会关系,更是各种关系的准则,这在历史上国家社会的总体发展中也无不体现出其理论价值与核心作用。同时,宗周礼乐文明更始终是古代中国的终极理想,孔子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夫子认为,“礼”是随时代而因革损益之的。事实上,钩稽史籍也可证明,传统社会正是通过礼制之因革损益而进行国家之治理的。上引《射义》以射礼选诸侯之说,在历史事实上或并没有真实实行过。后世一般认为《礼记》成书于战国之时,此观点当为夫子之后、尤其是在礼崩乐坏的战国之际儒者们为恢复理想中的“三代之治”而付出的努力和寓寄的希望(或设计)而已。但这种理想中的“选举制度”“考试制度”,恰恰正是古代“公天下”思想和“选贤与能”制度、圣贤之意的真实写照。

(明代黄佐《泰泉乡礼》中的“乡射礼图”)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男子在人生中最重大的责任便是祭祀和戎事。因此,提高战斗力便是他们的天职,唐代更因之把射礼归为军礼,明季亦然。但从历史上来看,战国之后,射礼却是逐渐废弛之态,后世亦行废不一。《汉书·韩延寿传》云:“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升降揖让,及都试讲武,设斧钺旌旗,习射御之事。”由此可知,西汉之时射礼仍有其普遍性,东汉明帝时亦曾举行过大射礼。在《汉书》中还记载了一则有趣的故事:

丞相公孙弘奏言:“禁民不得挟弓弩。”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安居则以制猛兽而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而施行阵。……盗贼犹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弩之过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执,执射乎?’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诗》云‘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言贵中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书奏,上以难丞相弘。弘诎服焉。(《汉书·卷六十四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唐代曾依礼经制定射礼,规定每年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两次行射礼,此即唐代所谓“三九射礼”;宋初袭唐制,太宗淳化五年,诏定其礼,礼部以旧礼过于繁琐,仍因唐礼而修订之,然宋季使用者鲜,南渡后更是废弛;辽金元虽云射礼,但其法沿用本族之俗,与古射礼之义迥异;明太祖虽是马上得天下,但重礼虔祀度越前代,曾亲自删定射礼仪轨,是礼“斟酌古今、烦简适中”。明太祖并亲自参加大射之礼,且令文武皆须习射;再至清代,其秋狝、大阅举行的所谓射礼,其实和辽金元一样,已距古射礼义甚远。

(河南南阳汉画石中的“投壶”图)

在古代与射礼相仿的还有一种投壶之礼。有人推测投壶乃是射礼的变异,或者由于庭院不够宽阔,不足以张侯置鹄;或者由于宾客众多,不足以备官比耦,因而“简化”之以投壶代替弯弓。投壶,以箭矢投入壶中者为胜,以比高下、以见强弱、以乐嘉宾、以习礼仪。郑玄在《三礼目录》中说:“名曰投壶者,以其记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也。”据《礼记正义》之说,投壶礼其实天子诸侯皆有之:“《左传》云:‘晋侯与齐侯燕,投壶。’然则天子亦有之,但古礼亡。无以知也。其中之形,刻木为之,状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圆圈以盛筭。”上文《礼记正义》所引,是《左传·昭十二年》说的“晋侯以齐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壶”之故事。这是在两国诸侯宴饮中的投壶之礼,可见在春秋之时,投壶礼已是一种正规的礼仪,在《礼记》、《大戴礼记》中都有《投壶》篇专门记述。正是由于天子投壶礼已亡,后来才成为“大夫、士之礼”。投壶源自于射礼,《礼记》郑注:“投壶,射之细也。”所以,投壶与射礼在仪节上有许多相通相似之处,如二者都以司射为仪式的主持者,二者都用《狸首》为节等。作为古代礼仪的一种,投壶礼不仅有着射礼的大体仪节,还具备射礼正己修身的礼义,正如清徐士恺《投壶仪节》云:“投壶乃射礼之变也。”宋代司马光著有《投壶新格》一书,详细记载了壶具的尺寸、投矢的名目和计分方法。宋代以后,投壶游戏逐渐衰落下去,不再像汉唐那样盛行,仅断续地在士大夫中进行。入明之后,投壶又兴,更有不少投壶著述问世。明人侯珦《投壶奏矢》说当时的投法有140种之多,在明代中期黄佐的《泰泉乡礼》卷七中也有明代投壶之礼的详细描述。

《礼记·射义》。

《礼记·射义》。

《礼记·射义》。

《通典·卷七十七》“军礼二”。唐代的射礼列为军礼。《通典》解释说:“按郑玄说,射礼入嘉礼。今按:五帝三王之时,天下万国,迭相征伐,士之志艺,以射为首。是以我国家开元中修五礼,以射礼入军礼焉。”宋代列为嘉礼,明代又列为军礼。

《礼记正义·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礼记正义·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礼记·射义》: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候”。射候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通典·卷七十七·礼三十七》“沿革三十七,军礼二”:武侯,王之自射。熊侯,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以下所射。

《礼记正义》:庠,乡学也。州党曰序。又,《学记》中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

郑玄注:庠之制,有堂有室也。

《礼记正义》:其耦,《射人》云“王以六耦”,“诸侯以四耦”,“卿、大夫、士以三耦”。又,《射人》云诸侯以下,谓畿内也。若畿外诸侯以下,则皆三耦。故《大射》及《乡射》,并《左传》襄二十九年晋士鞅来聘,射皆三耦是也。

《礼记·射义》: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以《采苹》为节、大夫以《采蘩》为节。

《明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三》“礼十一,军礼”云:“其制洪武三年定。凡郊庙祭祀,先期行大射礼…太祖又以先王射礼久废,弧矢之事专习于武夫,而文士多未解,乃诏国学及郡县生员皆令习射,颁仪式于天下。朔望则于公廨或闲地习之。其官府学校射仪,略仿大射之式而杀其礼。射位初三十步,自后累加至九十步。射四矢,以二人为耦。”明《礼部志稿》卷九十八亦载“诏行大射礼”:洪武三年,上以先王射礼久废,弧矢之事专习于武夫而文士多未解,至是诏太学生及郡县生员皆令习射,凡遇郊庙之祭先期命文武官执事行大射之礼。乃命工部制虎中鹿中及诸侯卿大夫射侯等器,命礼部考定其议斟酌古今、繁简适中。明初虽然制定了大射礼,然细考有明一代,其大射礼并未见严格执行。

《礼记正义·卷五十九》投壶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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