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赖某平、罗某喜、郭某炎等10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一案在上杭县法院公开宣判。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某平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十万元,其余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到八年三个月不等。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8月以来,被告人赖某平以城区内某商行为集合点,纠集前科劣迹人员、社会无业人员,形成了以被告人赖某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罗某喜、郭某炎等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赖某能、李某中等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在上杭县辖区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建立长效监督和协调机制,专项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来源:杭检在线
编辑:钟毅康 编审:杨其先 监制:张锋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