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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凌晨
古蔺县古蔺镇某酒吧内
一男子酒过三巡后竟对邻桌两名女子伸出“咸猪手”
摸了陶某与丁某两人胸部后离开
(网络配图)
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与朋友被陌生男子骚扰
东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当事人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随即,通过线索摸排
民警找到了嫌疑人所住的宾馆
派出所民警前往古蔺镇某宾馆房间内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对嫌疑人依法进行安检过程中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了匕首
经查,嫌疑人陈某(男,39岁,古蔺县皇华镇人)于9月1日晚与3个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内喝酒,至9月2日2时许时,借助酒意故意伸手去摸别桌的陶某、丁某两女子前胸部位。 另查明,陈某所携带刀具经依法认定,属于管制刀具。陈某对其寻衅滋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咸猪手”男子被抓
目前,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来源:泸州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