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庆4号
9月2日凌晨古蔺县古蔺镇某酒吧内一男子酒过三巡后竟对邻桌两名女子伸出“咸猪手”摸了陶某与丁某两人胸部后离开
(网络配图)
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与朋友被陌生男子骚扰东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当事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随即,通过线索摸排民警找到了嫌疑人所住的宾馆
派出所民警前往古蔺镇某宾馆房间内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对嫌疑人依法进行安检过程中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了匕首
经查,嫌疑人陈某(男,39岁,古蔺县皇华镇人)于9月1日晚与3个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内喝酒,至9月2日2时许时,借助酒意故意伸手去摸别桌的陶某、丁某两女子前胸部位。
另查明,陈某所携带刀具经依法认定,属于管制刀具。陈某对其寻衅滋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咸猪手”男子被抓
目前,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在这里提醒广大女性,以后碰到类似事情,一定保护好自己,第一时间报警,不要纵容这种行为。
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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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地北古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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