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安徽省怀远县金诚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五河中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我院拟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五河中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五河县城南彩虹大道与兴淮路交叉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2NTLRN70。法定代表人:朱树兵,执行董事。该公司成立于7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编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中的机构管理人。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办结过房地产破产案件情况(无产可破的案件除外),并提供反映专业水准的其他材料,应附成员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相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5、管理人承诺书,承诺如果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时自愿放弃管理人报酬。
6、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 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7、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8月20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我院接受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箱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的,应同时将申报书及相应资料邮寄至我院联系人处。
五、选取方式
本院评审委员会将在申报的机构中依法择优确定管理人。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兴县路与女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国凤、郭莲莲
联系电话:0552-5800308;1805539(刘);
18055205281(郭)
电子邮箱:285172261@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本公告同时在诉讼资产网、本院官网发布。
责任编辑: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