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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情况公示!市住建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

时间:2024-01-26 18: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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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情况公示!市住建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

6月20日,济南市住建局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两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据了解,针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于济南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以及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多处拆迁现场无抑尘设施两个问题,济南市住建局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记者了解到,对于问题八,济南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济南市住建局要求加强部门之间联动, 持续完善建筑工程、道路、物料堆存运输和裸露地面等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工作体制,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联合验收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扬尘治理情况通报等措施完成整改。

据了解,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公安局、市更新局等市扬尘办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并安排部署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破解各环节扬尘治理难题,形成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至今,组织召开4次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市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对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自有信息进行梳理沟通,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

建立联合验收机制。按照《关于认真落实全市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前扬尘防治措施的意见》(济建发﹝﹞19号)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共同组织现场踏勘,查验施工现场内各项文明施工及防尘降尘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前扬尘防治措施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方可批准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自11月收到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至今,共联合验收108个建筑工地,确保了土石方工程施工前扬尘防治设备、措施到位。

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市扬尘办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扬尘治理督查行动,加强本领域的巡查督查。不断加强部门合作,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常态化督导检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扬尘办各成员单位对全市1500余个(动态)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日常检查中,对问题项目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责任单位、开具限期(或停工)整改通知单、书面函送属地区县政府督办整改、移交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理。据统计,第一季度,全市城管系统查处扬尘案件481件,处罚434.153万元。

此外,严格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字〔〕1号)要求,全市建设工程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招投标文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完善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对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的单位、个人予以追责问责、通报批评、信用评价体系扣分、限制投标甚至清出市场的处理。

据济南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2月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11个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85号)要求,市扬尘办各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实施。以来,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5次,市扬尘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又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建设工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11月份,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综合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函〔〕22号)要求,每月对全市1500余个(动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进行挂牌通告,根据当月考核实际挂牌情况,对各区县实施奖惩。11月份以来,按季度进行了2批次通报,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较好的186个项目的参建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进行信用评价体系加分奖励;对14个施工许可扬尘治理承诺失信的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12个闲置土地、堆场料场其他类项目的责任属地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改屡犯的建设工程、破损山体治理工程等28个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进行信用评价体系扣分惩戒。

对于问题二十五,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多处拆迁现场无抑尘设施问题,要求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以及全市拆迁工地现场完全配齐抑尘设施。据济南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和各区县党委、政府督促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拆迁项目及时清运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要严密覆盖定期洒水降尘,配齐抑尘设施。相关区县党委、政府督促集体土地上拆迁项目配齐抑尘设施。

11月底之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督导检查小组对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拆除工地实施专项督查巡查,对于抑尘设施配备不齐全的,责令整改,并按期复查,确保所以问题整改到位。建立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对于新开国有土地上征收拆迁项目加大管理力度,建筑垃圾及时覆盖、清运,配齐抑尘设备,并督促各区县抓好常态化督查巡查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谷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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