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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书法论 书法综论 语言在书法创作中

时间:2019-04-15 06: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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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书法论 书法综论 语言在书法创作中

如果“点”是书法中最基本的形体,“线”是由点运动而成的书体构成中的基本构件,“书体”,则是一个字完整的形象。在一个字中,点画各以其形位、质、性为整体结构发挥效应:构成每一个字,并由众多的字构成整体的书法形象。在整个书法形象构成中,章法可以设计,可以作事前的周密安排(如果需要的话),结字也可以事前构想(古人有作书之前先“默想字形”的说法),甚至点画粗细、大小,落笔轻重,用墨枯润、浓淡都可能作预先的构想,唯独运笔所产生的笔性、笔情、笔韵是不可能设计的。即使我十分倾慕某人的笔情,笔性、笔韵之美,努力摹临他,也难以变为我笔下的现实。因此作为语言来认识,点画运笔。

书法

最有语言的真实性。书家见前人章法疏朗有致,可以立即效仿,见其结字紧结,也可以学习,唯独别人运笔的意趣和整个书法形象所显示出的神采,却不是从形式学习中可以解决的。那么,以这些为语言,能“说”出些什么呢?书法语言既不能说出什么真实具象,也不能说出什么思想含义,对于“可喜可愕”的情绪表露,也不过是化心理节律为运笔节律和结体、谋篇,这抽象的点线、结体、篇章,实在不能向读者说明作者想要和表现出了什么具体的思想感情。这样的语言在书法创造中有什么意义,其功能又是什么呢?

书法语言

书法语言的意义和效应,既在书法构成的整体,也在构成的所有环节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中:点画一出,有笔形、墨色,有形质、有节律,既表现技巧,又表现工力;既体现造型意识,也反映心理节律;既反映传统修养,也反映求变心意;既带着主体心性情绪,又带着作书的审美要求。所有这些,都反映在笔墨纸张上,反映在运笔挥写的时空中,互相支持也互相制约说出自己的“话”。这些“语言”,集合为整体,就说出书家的工力、气格、心性、修养等等了。它说了许多看得见的,更通过看得见的说了许多看不见却又客观存在的、让人品味的东西。

审美要求

一个民族的语言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发展的。任何个人都只能承认这约定俗成的事实并继承它。除了个别语汇,个人不能随意创造语言。凡被共同使用的语言都有确定的语义。个别新语的创造,也只能在原词意的基础上生发。没有这一点,就没有语言的意义和效果。但书法却没有语义的明确性,谁也不能也不曾规定何种点画结体-定是何种情意的符号,“我”的这种点画结体,就是表现我的某种情意。其次,口头语言具有民族的特性。这个民族的语言另一个民族可能完全不可理解。但是书法语言,不仅对本民族而且可能对他民族具有文化素养的人都有可理解性,都能感知其语言的审美意义效应,并弓|起感情的共鸣,除非它不懂得书法语言的使用规律。

这首先由于书家创造语言的情、形、意、理等得之于人类共同生活的客观世界,不同口语的民族,对这种情性的意、理有共同的感知。万岁枯藤、坼壁路、屋漏痕以及其它种种艰涩而行的轨迹,乃至久经风霜而不摧折的挺松形象,都有力的涵蕴,与人在生存发展中所需要的物质力和精神力有意味上的同一性,通过有工力的挥写,产生出的点画,便成为工力的语言,这语言既是书家书力的反映,也是书家精神气格的反映,他既为书家所追求,也为欣赏者所理解。人在激动时所作的点画,振迅激荡,人在心情平和时行笔的节律,舒缓有致。运笔的轨迹是心理的轨迹。人共此感,故这抽象的语言能为人共感其内涵。

书家精神

书法语言有不可修改性。绘画创作可以修改,作曲可以修改,修改的目的在于使艺术语言尽可能准确、完善地表现所要表现的一切。为了创造鲜明的音乐形象,作曲家确实尽力锤炼自己的音乐语言。但是书法创作的语言,只能一次性在时序中创造出来。千锤百炼”,在文学,绘画上是完全必要的书法也确实需要千锤百炼的工力修养才能创造出生动有力的语言,但书法的这种锤炼只能用在创作之前,而不容许在挥写中用修改补充来创造书法的语言,因为文学作品的修改落实在文学语言的最后效果上,而书法却是以一次性挥运将全部修养和工力示人,重改只能使语言失去真实,因而也失去它的审美效果、意义和价值。

书家平时所作的积累准备,很大程度上是对书法语言的理解,对语法(书法上称之为“法度”)、语式(书法上称之为“体势")的掌握。就像诗人对于诗的格律、诗的语言规律的掌握、画家对于表现能力的掌握一样,都可以以基本技法弄出各自的形式外壳。但是没有灵感、没有激情,诗人不能产生感人肺腑的诗篇,画家不能以准确生动的语言构成他的画幅。书家没有真情的驱动,无以构成具有真情的书法作品。书法语言的涵蕴性不是故意做出来的,而是修养决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幽默感、重内在修养、讲求内涵的民族。在艺术上以厚积而薄发为美,以内涵深厚、留有余味为美。艺术上要求有丰富的创造,艺术家为接受者提供了检视自己本质力量即修养水平的一切,而后让接受者从那似又不是的形象上去品玩、去思索、去得到启迪和享受。

中国书法为这种审美效果提供了最为理想的天地、最为适当的形式。书家把从宇宙间一切形质、一切意态、一切情韵、一切生机中所领略到的东西,借文字框架,以运笔挥写化为点画、结体、取意、成象的契机。形象是抽象的,意味却是涵蕴感人的。它借运笔结体等,表述天地之情、之理和书家之心、之意。总的来说,这些语言,“说出”了人的精神境界、人的情性、人的感悟、人的审美理想。书法通过它特有的语言形式,向读者展示一颗颗具有特定的修养和境界的心灵。书法语言,是用心进行的刻苦地积累,又是最自然的“说出”,使人分明“看”到它,感受到它,却很不容易具体地把握它。而它的审美意味、美学价值也正在这里。

参考资料《陈方既论书法 第一卷 书法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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