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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关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1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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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关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就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城乡居民医保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6330元调整为64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300元调整为34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600元调整为1760元;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 大学生 ),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490元。

(二)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90元调整为430元;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555元调整为6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740元调整为79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155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三、关于帮扶补助

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减免。

四、其他

(一)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在的基础上总体增加10%左右,其余部分由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给予补贴。各区应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释等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具体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发布。

(二)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的时间截至12月25日。

本通知自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11月25日

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 1.问: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2.问: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46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6030元/年;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46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5860元/年;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348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269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176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1605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 大学生 ),筹资标准调整为4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335元/年。

3.问: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国家要求适当体现个人责任,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430元/年;

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600元/年;

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79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调整为155元/年。

4.问: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5.问: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6.问:今年参保登记缴费和往年有什么区别?

由于机构职能调整,今年医保部门负责审核参保资格、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税务部门负责医保部门核定缴费数额收缴。

虽然工作分属不同部门,但通过前期医保、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充分准备,就参保人员的直观感受而言,与往年相比,只会更加方便,不会增加居民的跑动次数。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1)全日制大学生、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和代为收取个人缴费;(2)农村居民由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3)其他参保人员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线下缴费渠道:(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2)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全市各网点柜面。

线上缴费渠道:(1) 一网通办 (http://zwdt.)的 个人社区事务服务-税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模块;(2) 随申办APP-社会保障-居民医保缴费 模块;(3) 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办事大厅-社保-城乡居保缴费 模块;(4) 微信APP-关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微信公众号-微金融-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模块;(5)指定银行(工商银行APP、农业银行APP、上海银行APP、招商银行APP、建设银行网银);(6)上海税务官网(http://shanghai./),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后,在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模块。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医保部门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及由他人代为缴费,实现 零跑动 。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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