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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二手房网 大足二手房出售信息个人房源

时间:2021-03-27 11: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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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二手房网 大足二手房出售信息个人房源

重庆大足一对夫妻离婚后,男方发现养育了多年的“儿子”非自己亲生的,越想越郁闷的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妻子赔偿其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72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来源重庆大足区人民法院)

王某与邱某于相识,7月办理婚宴后同居,同年11月登记结婚。4月,邱某生育一子小王,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王某抚养小王,邱某不承担抚养费。夫妻间唯一一套按揭住房归小王,房屋按揭由王某按月归还。

6月,王某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意见排除王某系小王生物学父亲。据此,王某诉至重庆大足法院,请求判决将小王变更由邱某抚养,要求邱某返还抚养小王的抚养费72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同时提起了另外一个诉讼,要求确认与邱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条无效,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房屋归王某个人所有。

诉讼过程中,邱某不清楚娃儿不是原告的,否认做过试管婴儿,亦否认与他人发生过关系,但无法解释小王是其与谁所生,双方婚前均未做婚前体检。法院依法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支持邱某是小王的生物学母亲,在不存在骨髓移植的情况下,排除王某是小王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判决:一、小王由邱某抚养;二、邱某返还王某因抚养小王产生的费用50000元;三、邱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同时法院对另案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亦作出了判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房屋归原告王某所有;二、原告王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补偿邱某房款22490元;双方之间的前世孽缘算是告一段落。

因本案立案于《民法典》生效前,故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裁定本案。《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本案中,王某不是小王的生物学父亲,邱某是小王的生物学母亲。故王某无抚养小王的法定义务,故其承担的抚养费理应由邱某负担,其要求邱某返还抚养费的请求合理合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邱某事实上存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给无过错方的王某造成精神痛苦,故结合本地经济情况、侵权时间的长短及王某在精神上的受伤害程度等综合因素,判决邱某赔偿王某8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其被绿后的一个法律层面的抚慰。

对于王某的遭遇,个人认为在闪婚当道的时代,结婚男女还是要多一份谨慎,结婚前作个婚前体检利国利己,万一被绿了,还在帮着别人的娃儿挣奶粉钱,不划算啊!

小王是无辜的,但愿邱某能善待小王,让其有个快乐的童年!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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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村民遇征拆,没有书面文件只是口头告知,盛廷律师介入

大足区位于重庆市西部,取“大丰大足、丰衣足食”之意,大足还拥有重庆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地处成渝腹心,接受重庆、成都双核辐射,大足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的重要节点、支点。

赵先生等人是重庆市大足区某村村民,原本过着平静无忧的生活,现因承包地和房屋即将被征收而烦恼不已。

据了解,7月份,当地镇征拆办工作人员没有出示书面征收文件,也未按照法律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只是口头通知村民:村里要征地建设工业园区,房子按照不同结构,每平给500到1000元的补偿,装修最多给一千多元。

赵先生等人说:“此次征地拆迁,涉及我们小组的40多户的基本农田和房屋,还有30多户没签字。”

“征完以后我们就没有土地了,大家只有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保……另外,我们镇上房价四到七千元一平。”赵先生等人还说出了对未来生活的担忧。

只有口头告知、没有书面征收文件,村民怀疑此次征收的合法性,并且补偿安置方式也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因此,他们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助他们提起法律程序,调查征收项目和落实补偿安置。

盛廷律师接受村民委托,将根据村民等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书记,您好大足区中央新天地烂尾6年,目前开发商要求业主签订房屋延期赔偿金协议,即可接房。并要求购买车位 另绿化,路道,景观,顶饰,消防等尾期工程并没有! 另房产证无法办理,因开发商原因。请领导帮忙调查落实6年之久的房屋, 解决民生问题,切勿让开发商以此让平民百姓签订如此不合理的霸王协议,丢了辛苦血汗钱,都是普通老百姓买的房子,感谢领导的帮助.

回复

大足区委网信办

网友:

您好!就您您反映中央城市花园(中央新天地)延期交房及赔偿金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区住房城乡建委职能职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央城市花园(中央新天地)由重庆伸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于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1、2号楼)9月动工,完工。二期(5、6、7号楼)7月动工,3月,项目修建至主体框架结构,因开发企业资金出现困难,工程款拨付与施工方存在较大分歧,致使二期项目全面停工,项目处于烂尾状态。项目三期工程土地抵押至银行,现未动工建设。

区委、区政府召集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3月,开发企业筹集资金3000余万元,组织新的施工队完善了二期项目的砌体、内外墙装饰、防水等单项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供电整改验收,剩余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未完善。开发企业再次筹集资金困难,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为了保障二期购房业主尽早接房,加快完善后期附属工程建设。10月9日,区住建委再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在年底完善消防、电梯等附属设施,同时启动绿化、灯饰等工程建设。

延期交房赔偿金问题属合同违约,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筹集资金加快完善后续项目建设,早日取得竣工备案证并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与区住房城乡建委进一步沟通。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头条#

永川大足合川“轻轨”,列入市级重大前期。有你家乡吗?

3月25日,重庆公布了《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级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

有7条轨道交通项目,列入“重大前期研究项目“清单,

其中,包括5条主城新区的城轨快线,分别是:

城轨快线綦江线,全长79公里,11座车站;

城轨快线合川线(#合川#),全长45公里,10座车站;

城轨快线大足线,全长56公里,9座车站;

城轨快线渝永荣线,即中心城区于永川至荣昌线(#荣昌#),全长85公里,14座车站;

城轨快线南川线(#南川#),全长75公里,9座车站。

以上5条城轨快线,将在今年开展规划方案设计。

另外,中心城区轨道交通5期建设规划项目,全长250公里,规划60座车站,今年开展规划方案设计。暂未公布具体有哪些线路。

还有一条璧山#璧山#的轨交列入:璧山低运量轨道交通(#轨道#)建设项目,20.8公里,17座车站。根据此前的公开信息,这条线路,极有可能是第2条云巴线路。这条线路是完成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开工。

恭喜以上区。#重庆身边事##重庆##重庆爆料#

(重庆买房交流请关注公众号:大重庆房产社)

7月3日,本编与朋友到重庆大足区的高峰寺(也叫西少林寺)参观,发现不少800年前的精美壁画,因为壁画离地面太高拍摄效果不理想,但本编发现房屋的支撑构件木雕雕工非常精美,故发出来与朋友们共享。一一徐之腾

图14一17:壁画

图18:拓片

#重庆头条# 4月19日,星期二晚上,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金盆湖这里,一些农家乐,普遍都还有几个车辆和游客入住。

今晚,农家乐住宿价格80-120块钱,预制板结构的房屋,不是浇筑结构的房屋。

所幸,都是自己的房屋,房东和老板都是自己,所以最近几年都能扛下来。

前些年,农家乐们不希望茶山竹海收门票,因为影响做本地人的度假生意。

最近一年确实不收门票,但是,据说可能几个月后还是要收门票。

总体感觉,茶山竹海,很难吸引一千多公里外的外省的人,花费上千块钱的交通成本来玩。

其实,江津区四面山,也很难吸引外省人,因为交通成本太贵了!

大足石刻,可以值得外省人去看,但是,重庆本地人去一次就够了……不适合重庆本地人周末游或者日常休闲旅游。

江津四面山,最终的最好出路可能是免费开放,专业做重庆主城区的后花园。#光线摄影学院曾兰老师# @养龙 @光线摄影学院曾老师 @罗娟儿 @成博士陕西旅游 @周进 @我爱达州

同意成立大足区豪洋名居业委会的业主请带上房产证、身份证,19:00~22:00到3号门这里签名盖章,再次感谢大家配合,同时欢迎大家踊跃参与到倡导小组来。

11月28日,成渝中线高铁开工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将新增一条大通道。

成渝中线高铁自重庆枢纽重庆北站起,向西经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四川省资阳市、成都市,引入成都枢纽成都站,正线全长292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部分区段预留进一步提速条件,建设工期5年。

“你先将她们两个手脚捆住,然后我们两个人再单独谈”,重庆大足,36岁的李刚手拿打火机,对自己的女友赵娟如此威胁。(文中人物系化名)

赵娟、钱玲、孙梦等三人系闺蜜和朋友关系,赵娟与李刚原来系男女朋友关系。

9月14日,周某将自己在某商贸中心的18层约40平方米的住房租给了钱玲。

10月17日中午,李刚因为与赵娟分手的事,数次发生感情纠纷,一直协商未果,于是将购买的汽油桶和汽油放置于钱玲租住房屋17楼至18楼的步梯间。

当天下午17时许,李刚打电话联系赵娟,要求赵娟、钱玲、孙梦等三人一起到钱玲租住的房间中来,四人共同商量李刚与赵娟分手的事宜。

经过协商,由赵娟支付李刚2万元,两人从此友好分手,各不相欠,并相互打电话告知自己的家人。赵娟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李刚却不愿意打电话告诉自己的母亲。

赵娟等人催促李刚履行诺言,心生怒气的李刚出门提汽油桶折返租赁屋,并将房门反锁,将汽油泼在客厅地面上,然后拿出打火机,威胁要点燃。

赵娟等三人惊恐万分,纷纷劝李刚要冷静下来。李刚扔出塑料胶带,要求三人先自行将钱玲和孙梦的手脚捆绑起来,然后自己再和赵娟单独谈一谈。

赵娟在假装捆绑钱玲时,趁李刚不备,扑上去想夺取李刚手中的打火机,李刚点燃打火机,导致汽油燃烧,火势蔓延,导致李刚面部、双手、双下肢烧伤,赵娟左下肢烧伤,钱玲面部、双手、臀部、双下肢烧伤。

火势蔓延后,将租赁屋及屋内财物烧毁,将该商贸中心部分公共设施烧毁,造成整栋楼层的群众恐慌万分,慌乱逃跑。

经鉴定,赵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钱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李刚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房东周某向李刚和钱玲提起诉讼,要求两人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

@刘律师漫谈

李刚明知汽油类易燃物存在危险性的前提下,在他人租赁屋内以放火手段相威胁,并点燃汽油,致整栋楼层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于不顾,危害公共安全,最终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房主财产和部分公共设施毁损、群众恐慌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东周某先是向李刚和钱玲提起赔偿12万元的诉讼,后来撤回了对钱玲的诉讼要求。

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周某对自己损失的具体金额,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毁损物品的现有价值。

经鉴定,周某出租屋内的空调室内挂机价值517元,全自动波轮洗衣机价值133元,其余物品因全损无法修复,且型号等信息不详,无法认定。

法院多次通知周某提交案涉物品及房屋翻新装修等相关材料,周某均未予提交,应视为其放弃鉴定。

不过,李刚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愿意在5万元以内赔偿周某的损失,李刚的自认可以免除周某的举证责任。

李刚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取得了被害人赵娟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以李刚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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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我]@刘律师漫谈

[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

“我人工流产,他答应给我100万元”,重庆大足,26岁的女子赵小玲起诉前男友钱小军。(文中人物系化名)

10月,赵小玲与钱小军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两人偶尔同居发生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

6月,赵小玲被医院诊断怀孕。

7月16日,为了让赵小玲同意人工流产,钱小军向赵小玲出具欠条一张,并在欠条中载明:“本人钱小军因为家庭原因跟赵小玲分手,因为期间我本人给她造成的伤害导致她去做人流手术,我非常心疼,故作如下补偿:

1.现金100万元,.8.20日前给30万,11.30前给70万;2.房产一套147.2m2,至前1月30前过户至赵小玲名下,所有费用由赵小玲承担(过户费用),如做不到,赵小玲可以向法院起诉。”

7月19日至7月21日,赵小玲到医院进行人流手术停止妊娠。两人结束恋爱关系。

9月15日,赵小玲多次催促钱小军履行欠条上的诺言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钱小军支付第一笔补偿费30万元。

@刘律师漫谈

两人恋爱同居,自然就会有怀孕的风险。因为男女的生理构造不同,怀孕对妇女身体造成的风险一般会更大。

赵小玲怀孕了,钱小军希望其人工流产,并向其出具了签字捺印的欠条,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赵小玲与钱小军因为恋爱怀孕,经双方协商后由钱小军向赵小玲出具欠条,承诺以经济补偿为条件,让赵小玲到医院进行人流手术停止妊娠,这是两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钱小军和赵小玲用“补偿费”的方式解决男女双方因生育小孩所产生的纠纷,不论是通过“补偿费”要求一方生育小孩,还是通过“补偿费”要求一方放弃生育小孩,都属于社会“陋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钱小军出具的该“欠条”应属无效合同,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据此法院驳回了赵小玲的全部诉讼请求。

当然,如果赵小玲仅就人工流产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要求钱小军补偿,法院一般还是会支持一半的费用的。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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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我]@刘律师漫谈

[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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