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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交通违章查询 浙江义乌交通违章查询

时间:2019-10-08 2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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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交通违章查询 浙江义乌交通违章查询

【义乌出现3例新冠感染者?造谣者被行拘!】

8月3日,一网民发布消息称“义乌也已经有三个感染者”。

经查,该内容为虚假消息。

就在3号当日,义乌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散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谣言发布者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辟谣君提醒,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处置。

【来源:义乌公安】

#义乌##义乌疫情#

【严管+严查+严治!】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近日,义乌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白+黑”模式,在各个主要道路从严查处重型车辆超速超载、涉牌涉证、不按导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更是查获两辆“百吨王”,严厉打击违法工程车,坚决遏制工程车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浙江公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金华交警

#一线微观# 【不知悔改,酒驾出过事故居然又无证醉驾!】12月10日凌晨,义乌福田交警中队在江滨北路自来水厂附近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呼气检测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看到测试结果后,李某不“淡定”了,询问民警,能不能重新吹一次。民警拒绝后,准备将李某送至中心医院进行抽血检验,谁知此时李某突然拔腿就跑,但20秒之后就被交警抓获。经医院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结果为117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今年已经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了,并且他的驾驶证是5月6日才考出来。第一次是9月22日,李某酒后驾驶在银海路发生车祸,追尾前方停在路边的半挂车,半个车头都钻进半挂车车底,几乎报废。民警前往处理事故时,发现李某酒驾,检测后,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因在实习期内,交警吊销了李某的驾驶证。尽管酒后驾驶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李某依然心存侥幸,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无动于衷。这次属于无证且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可以肯定的是,李某将为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代价。@义乌交警大队 @浙江交警

#大排查大整治#【江南中队持续开展违法行为整治】为持续对酒驾交通违法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6月14日,金华交警直属一大队江南中队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中队指导员姜裕杰带队在义乌街园丁新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期间,中队民警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渉证、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执勤民警还面对面对违法驾驶员、周围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义乌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关于疫情防控情况违法犯罪行为!

【网传“义乌有好多新冠确诊、可能要封城”?警方辟谣】

4月18日,女子黄某某在网上散布“义乌有好多新冠确诊,义乌可能要封城了”等信息。

经警方调查,上述消息不实。

目前,黄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辟谣君提醒:疫情当前,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消息来源:【@义乌警队】

【货车变“客”车,违法载人“驶”不得】#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7月22日,@浙江金华高速交警 在G1512甬金高速义乌东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集装箱货车有超员违法,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3人。随后民警仔细地检查了车辆,发现货车后车厢内竟然还坐着5个人!当时室外气温高达40℃,而集装箱车厢内温度更高,十分闷热。

经询问,驾驶员房某从义乌前往东阳,车内7名乘客都是卸货工人,为了图方便就一起上了车前往东阳。最终民警将车厢内人员安全转移,并且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一线微观#

@金华交警@金华公安 @义乌警队 @义乌警队 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违章?有没有处罚?看视频听到他按的那个喇叭声都觉得烦躁,现场那是有多大分贝啊?

义乌清水

直行右转车道,该如何等红绿灯

01:31

【#不合格大布丁小布丁雪糕厂家被罚#】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东莞市新凯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小布丁奶油味雪糕蛋白质项目不合格,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67.6元;义乌市乐久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大布丁雪糕蛋白质项目不合格,被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38.6元。

据报道,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5批次不合格雪糕样品,其中包括上述“小布丁奶油味雪糕”和“大布丁雪糕”。对此,“伊利小布丁”和“伊利大布丁”被“误伤”。伊利回应称: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并非伊利产品,只不过都叫“小布丁”和“大布丁”而已。

#金华头条# #义乌头条# #违章# 平常开车违章了就要扣分,前几天第一次学法减分活动考了三次都没考过。

[给力]学法减分今晚又开始考试,在考试时提心吊胆,又怕一不小心又答错,小心翼翼的考了一次又有三道题错了;又重来一次,这次题目一字一字的理解,稳步选择答案,步步惊心,绿色一个一个的映在眼前,不能掉以轻心,终于剩2个问题了,考试可以成功一次了,可惜最后一个答错了,最后一道应该怎么选择呢?事后截图看了一下,A选进去就对了吧?答案应该是ABC[给力]

大家相互学习一下,以后用心考试[呲牙],加油,有时间再考一次。#驾驶# #驾驶证#

“我们分手吧。”

最近,浙江义乌小田(化名)

躺在床上不睡觉

还在脑海中回放

不久前和女朋友分手时候的画面

……

“她有什么秘密吗?”

小田突然想到

又忍不住

打开网页进行搜索:

有没有可以查询

朋友聊天记录的黑客技术?

搜索后

弹出具有此功能的应用程序界面

旁边还有一个客户服务的微信号

试试

小田发了一份朋友申请

很快

客服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知道小田的需求后

又推了一个

叫“技术小林”的朋友

让小田具体地问他

随后

“技术小林”告诉小田:

“我们公司有这样的软件,

只要安装在手机上,

输入对方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

你可以查看他的聊天记录。"

同时

还有一段操作视频

和营业执照照片

“普通版480元,加速版880元,

正常版本只能看到

70%-80%的聊天记录,

加速版可以查看所有内容。"

经过思考,小田决定购买加速版

“公司规定,安装前,

你必须预付180元定金,

下载后测试正常

然后支付余额。。。"

被对方看似真诚的话语所感动

小田立即转了这笔钱

之后

他下载了一个名为“ipvpn”的应用程序

并注册了一个账户

这应该是自然而然的

但它跳出了界面

需要购买激活码

另一方告诉小田

你还需要付300元

他毫无疑问

又转了钱

输入激活码后

界面再次弹出。你需要买一个包裹

激活设备进行授权

“钱五分钟后会被退还。”

小田再次相信了彼此的话

选择购买“1388元”套餐

转移完成后

另一方又发了一份

“Ipvpn保密协议合同”

小田需要再付6800元保证金

另一方发誓

钱会被退还的

小田又继续转账

结果被告知

“选择在中国打开服务器

“需要转账”

小田一下不高兴

钱一个接一个地转出

就像一个无底洞

要求退款

“您需要扣除30%的手续费,

你先交30%的费用,

我们会全额退款。"

看到这样的话

小田彻底明白了:

我遇到了一个骗子!

我拿不回钱了

小田立即向义乌市公安局

甘三里的派出所报警

目前

案件正在调查中

警方提示

不要相信用奇怪链接下载的软件,也不要相信“你可以通过渠道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这句话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是违法的。不要尝试或信任此类调查服务;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说的个人信息调查内容。如果发现类似的钓鱼网站,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如果发生此类欺诈行为,应立即报警。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反诈进行时#

【暑期“小候鸟”超员增多 出行勿忘安全】7月19日14时许,浙江金华高速交警民警在义乌东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核载5人的小车实载6人,超员1人,其中包括2名小孩。民警对驾驶员黄某进行安全教育,对其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7月以来金华高速交警已查处342起超员、1259起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醒:超员危害极大,金华高速交警将在各高速收费站进口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超员、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为暑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自作自受!” 浙江义乌,男子张某把车借给自己的女同事夏某驾驶。 夏某正在学车期间,还没有取得驾照,借车的目的是上路练习。当天晚上9点多,夏某开着张某的车到一处车少人稀的地点练手,她的丈夫田某坐在副驾驶陪同,可夏某还是不慎追尾了一辆面包车。

事故发生后,夏某很是害怕,毕竟自己是无证驾驶。于是,她赶紧联系了车主张某。协商后,张某报警称是自己驾车发生的事故。因为张某曾购买了车险,保险公司承担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总计11000余元。看上去,大家相安无事,没想到事后张某又报警举报了夏某。

原因是,张某在事情处理完后要求夏某夫妇补偿自己5000元,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张某认为,车辆因为事故受损,虽然已经修好,但是价值有所贬损,另外因为己方责任发生事故要求保险赔付后次年保费还要增长,这部分损失理应由夏某承担。

看似有情有义、有理有据的诉求,夏某夫妇并没有应承,他们认为保险公司已经赔完了,自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损失。于是,张某一气之下将夏某无证驾驶的事情抖了出来。警方一查,发现违法的不仅是夏某,张某和夏某合谋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甚至涉嫌了犯罪。两人都被采取强制措施。

@君子法之原 以案说法:

夏某在尚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她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不懂法太可怕!张某自以为违法的只有夏某,殊不知自己也早已触犯了更严重的法律规定。张某将车借给无证驾驶的夏某,本身就存在过错。夏某驾车追尾其他车辆,正常程序下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不需要对夏某的违法行为负责,没有赔付义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某在和夏某合谋后报警冒充肇事者,骗取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1.1万余元,2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根据犯罪数额,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张某和夏某已经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张某又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相信后悔的不仅仅是张某,夏某同样也是肠子悔青。当初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事情,两人进行了一番自作聪明的操作之后,最终却难逃刑事处罚,可悲可叹!

对此,你怎么看呢?你觉得夏某为什么不愿意付给张某5000元?她是否料定张某不敢追究?张某又为何要为了5000元自陷囹圄?不妨留言讨论,关注相约更多精彩法律知识分享!#媒体人周刊#

浙江义乌,男子饶某路过一家酒店时,发现门口站着人正在拉客,心怀不轨的饶某就假装嫖客,在拉客之人的带领下来到酒店207房间,在确认该处确有卖淫嫖娼行为后,饶某竟然冒充民警抓嫖,将失足女陈某带至附近一树林内,陈某因怕被饶某抓走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发当天,饶某就被警方抓获归案,归案后饶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检察院对此建议量刑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饶某明明是和失足女发生的关系,怎么还能够被认定为强奸罪?

其实,陈某虽然是失足女,但是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是违背受害人的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强奸罪。

本案中,饶某冒称民警,陈某因害怕被抓走与之发生关系的,实际上陈某是因为遭受了对方的胁迫,不情愿与之发生关系,如果陈某知道饶某的真实身份,必然是不会与之发生关系的,那么此时就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关系的强奸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事实上,饶某是冒称的民警,为何却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招摇撞骗罪虽然是行为犯,只要是实施了这个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但是,该罪要求是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活动。

本案中,饶某虽然是冒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所以并不会构成这个罪名,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向他人索要财物的,那么就要数罪并罚了。

陈某虽然是受害人,但是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即陈某在此之前,是否有证据证实实施了违法行为,如果能够证实,那么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最高15日行政拘留以及最高5000元罚款的处罚。

而这家酒店门口有揽客的人,进入酒店后更是真的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那么酒店的管理者以及相关人员对此就可能也会涉嫌组织卖淫罪以及介绍卖淫罪的可能性。

虽然饶某以身试法证实了酒店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但是饶某的行为却有可能属于立功行为,所谓立功是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而涉事酒店存在卖淫嫖娼,是饶某在违法犯罪时得知的,但最终是否能够认定,还要看具体情形。

不过饶某归案后认罪认罚,按照《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这也是从宽处罚的情形,对此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最终饶某失去了三年半的自由,换来的这个卖淫窝点也被依法查获的结局。

来源:浙江义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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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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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网传“义乌要封城”?不实!】

4月27日,“义乌要封城”的相关传言在网上不胫而走。

经浙江之声记者从义乌相关部门了解到,“义乌要封城”等消息为谣言,是对义乌“静下来、慢下来”的疫情管理措施的错误解读。

27日凌晨,义乌防疫指挥部发布的通告显示,义乌全市所有村社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村社,确需出村社的须持当日核酸采样凭证。这意味着,义乌市民在完成核酸检测的基础上,仍可正常进出村社,不影响工作、生活。 义乌相关部门表示,目前全市物资储备充足,菜篮子、肉盘子、饭团子都“满满当当”,无需过度屯粮。近期天气潮湿,新鲜食材久置后还容易出现变质情况,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粮食浪费。

辟谣君提醒:疫情当前,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消息来源:【@浙江之声】

“我是被诈骗来报案的,嫖娼记录可不可以先忽略~”近日,浙江义乌发生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一名年轻小伙因卖游戏账号被人诈骗了,于是小伙来到警局报警。当民警查看小伙的聊天记录时,却无意中发现小伙与一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的聊天记录,而且交易已经完成。后在民警的询问下,小伙只得承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最终,小伙被依法拘留了11天。(来源:澎湃新闻)

小伙本来是被诈骗求助民警,可结果自己被拘留了,看来友谊的小船真的是说翻就翻。我想小伙当时肯定是在想:“我那么信任你,你居然要拘留我。”小伙现在肯定是非常后悔,为啥要保留聊天记录,可是天下没有后悔药吃,既然做了违法的事,那就要正面处罚。

有网友可能会感到疑惑,小伙卖淫嫖娼又没有被抓现行,光凭聊天记录就可以抓人吗?

其实是可以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没有过追诉期,民警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而本案中小伙被警方处以11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很显然这个时间并未超出6个月的追诉期。

现在小伙因为卖淫嫖娼行为被行政拘留,那他还能向民警求助关于账号诈骗之事吗?

这当然可以啦!就算小伙因违法行为被拘留,但这并不影响他本身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但是要让警方对诈骗行为进行立案,也是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数额一般为3000元以上。因此,警方是否会对小伙被诈骗一事进行立案,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不过这个小伙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居然去嫖娼了,真是好的不学坏的。虽然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只要被行政拘留后,警方一般是会通知家属的。这要是被家里人知道了,甭提有多丢脸了。

最后,黄、赌、毒一直是我们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所以我们奉劝大家千万不要去以身试法,否则连后悔药都没得吃。

你们对小伙因卖淫嫖娼记录被拘留的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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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头条##普法行动##小伙遇诈骗去报警因暴露嫖娼记录反被行拘#

#检察院公务员举报遭同院领导殴打#1月19日,原浙江义乌人民检察院公务员韦潇潇发文实名举报领导,他在举报信中称,“稠江街道贾里村村主任楼某利用其在稠江街道的关系网,在稠江街道柯村稠义路非法占地9000余平方米,搭建大面积大棚房,我不断举报该违章建筑问题。因此遭到科室主任吕浩铭的挥拳殴打,导致我的左眼失明致残,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后来,组织上为了平息我的上访维权,委托民警给我22万元‘政府补助’,但这笔钱来源不明,我一分也没敢动。”

被举报人吕浩铭回应称,“韦潇潇纯属恶意诬告,我压根就没动手打过他。”目前韦潇潇已被党内警告,调离政法系统至后宅街道工作。吕浩铭被提拔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义乌#

【叶律说法】

1、稠江街道贾里村村主任楼某是否涉嫌违章建筑?

稠江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表示:楼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浙江骄海投资有限公司钢结构临时建筑不是企业四周大面积大棚房。有效期为10月至11月。6月5日,该企业提出申请要求延长使用期限。6月15日,稠江街道同意该企业的临时建筑延长使用期一年。9000平方米大棚房,是符合文件要求予以补办审批手续。

临时建筑有效期截止到11月,在有效期届满前要自行拆除,期限届满需要延长的要提前30天申请。涉事临时建筑不仅没有拆除,还违法存在了6年,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稠江街道还批准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

2、打人的吕浩铭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韦潇潇的说法,自己不同意检察院技术人员检查自己的电脑和手机,查看是否对违章建筑进行拍照录像,是否对街道干部进行录音。吕浩铭恼羞成怒,举起拳头朝着他的眼睛打了好几拳,叫来法警将用手铐铐了起来。经法医鉴定,韦潇潇因外力受伤后左眼盲目4级、右眼中度视力损害,相当于人体损伤六级残疾。

如果韦潇潇举报属实,吕浩铭故意非法殴打他人身体,造成他人六级伤残,已经构成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3、稠江派出所对于打人事件不予立案是否合理?

韦潇潇在被殴打三天后,前往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了该案件。不过,之后派出所拒绝出具轻重伤鉴定意见,拒不立案调查。即使后来经司法鉴定科技研究院鉴定,显示伤情已涉嫌重伤,但派出所仍不出具轻重伤鉴定意见。

如果韦潇潇被打伤属实,公安机关院对于报案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派出所对于韦潇潇的报案拒不立案调查违反法律规定。

鉴于吕浩铭系义乌市检察院干部,义乌市检察院需要回避。需要浙江省检察院指定其他检察院介入调查,要求稠江派出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稠江派出所立案,稠江派出所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4、上级组织委托民警给韦潇潇22万元“政府补助”是否合法?

韦潇潇说,民警准备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要拘留他,要联合组织部开除公职,想要保住工作、不被拘留就必须写下承诺,不再举报吕浩铭和检察院,并接受一笔‘政府补助’。走投无路下,他填写了承诺书,有两位民警提着一塑料袋现金交给他,称这里是22万元政府补助,但未出具任何手续文件,也不告知这笔钱来源。

政府财政支出,需要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支出,并且出具相关票据。由于来源不明,不能随便收下这笔钱,以防将来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罚。

5、目前,义乌市委政法委已经在调查此事,期待详细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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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警察?逃犯3天吃1碗泡面拦警车自首】 近日,安徽@亳州警方 民警偶遇一男子拦停警车称,自己在浙江义乌犯罪后逃跑,由于身上现金花光三天只吃了一碗泡面,看到警车后决定自首。经了解,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警方上网追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至相关办案单位。警方正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若有违法犯罪行为,自动投案是最好的救赎! 网页链接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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