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万金代购名牌包,却被闺蜜识破为假货![摊手]】对女人来说,包能解百忧。无奈专柜太贵,似乎只有有海外代购才能让大家既能背上心头所好,又能缓解囊中羞涩的困扰。不过,海外代购一旦产生纠纷,由于缺乏交易凭证,很难追究商家责任,消费者到底该怎样规避代购中的风险呢?
河南郑州,因儿子患癫痫病,无药可救,一男子被迫从海外购买药品,由于药品疗效好、价格低廉,很多癫痫病患者,让男子帮忙买药,但由于没有资质,男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羁押8个月,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判决。
据悉,男子的网名为“铁马冰河”,代购的药物是一种名为氯巴占的精神类药物,在国内没有正规渠道能够买到,男子被刑事拘留后,多位病友面临断药的窘境,已经发帖希望获得帮助。
而在男子之前,已经有4位母亲,为了给儿子治病买药,被检方作不起诉处理,用检方的话说,已经认定几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但因为情节轻微,所以作得不起诉。
而令人吃惊的是,在男子因为犯罪被刑拘后,病友们非但没有责怪男子,反而由132名患者自发的写了一份联名信,字里行间都表明对男子的感谢,并指出他是救人一命的英雄,应当无罪释放。
@以案普法
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这是《我不是药神》里的一句经典台词,如果每个人有选择的机会,相信不会去买盗版药,没有人是真的傻,傻到分不清好坏,更多的是生活所迫!
正如徐峥饰演的程勇说的那句话一样,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这种病你治不了,也治不起。
本案中,癫痫病患者的心很简单,他们只是想找到一种物美价廉的药,所以才找到了男子,从他们字里行间的陈述来看,他们从来没有责怪过男子,甚至在他们的眼里,男子就是他们的英雄。
那么有网友可能会问,既然被害人都不追究,为什么男子的行为还构成犯罪呢?
其实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男子触犯的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并不能被当事人左右。
《刑法》347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检方据此认为,男子以盈利为目的,贩卖国家管控的精神类药物,应当构成贩卖毒品罪,至于对男子的量刑标准,最少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个人认为,虽然贩卖精神类药物确实被国家禁止,但要构成犯罪,还必须看两个方面:
1.是否以牟利为目的。
这种牟利,不能说只要有一定利益,就认定为以牟利为目的,毕竟正常的支出成本、损耗都要算在里面,所以主观目地只要不是为了谋取暴利,就不能视为以牟利为目的。
本案中,可以得知的是,男子的儿子也患了癫痫病,最开始,男子买药的目的,只是为了给儿子治病。
可是由于药的效果好,导致口口相传,男子才将药推销给了其他人,虽说不是原价买、原价卖。
但依据对132位患者的采访得知,药很便宜,男子的利润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男子真是为了赚取那微薄的利润,完全没有冒这个风险。
因此,个人认为,男子主观上没有牟利的目的,不应当认为是贩卖药品赚钱。
2.药物的用途
按照《刑法》的规定,只有将精神类药品贩卖给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才构成犯罪。
本案中,依据调本案查的事实来看,男子贩卖精神类药物不假,但全是卖给癫痫病患者,用作药用。
综上,个人认为,男子的行为不应当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后,一起争议性十足的案件,期待法院后续的判决。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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