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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 不合理医疗检查学习心得(6篇)

时间:2024-01-21 19: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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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 不合理医疗检查学习心得(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一

您好!

在这周的宿舍卫生抽检中,我们xx宿舍的卫生被评定为不合格,我们看了原因,的确是我们没搞好卫生,我要检讨。

宿舍的被子没有叠放整齐,有的还是直接没有叠的,鞋子乱放,地上还有垃圾,我们的书桌上面也是没有整理干净,书本和其他物品乱七八糟的摆放着。本来我还不服气的,我们宿舍的卫生其实还是不错的,虽然说不是每天都搞卫生,但是每周还是会倒垃圾,会拖地,但是看了老师放出来的那些卫生好的宿舍照片,我觉得我们宿舍卫生不合格的确没什么争议的了。

这次的卫生抽检,我们想着,应该不会抽到我们宿舍,毕竟我们宿舍是位于楼梯间第二个宿舍,一般老师要么喜欢第一个宿舍的,要么最后一个宿舍,以及中间的宿舍,结果没想到这次老师其他楼层是抽检,而我们这一个楼层却是直接全部都检查了一遍。

但为了预防万一我们还是把垃圾给倒了,地也拖了一遍,但是其他的地方却是没有整理,这样子应付,老师自然看在眼里,我们宿舍那么脏乱的环境没有逃过老师的法眼。虽然可能我们觉得可以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面,但是其实还是比较脏的,可能是我们对卫生的要求没那么高,同时也表现了我们比较懒散的心态。

经过这次抽检,我也看到了其他宿舍的样子,知道以后如何来把卫生搞好了,不是扔下垃圾,拖下地就可以的了,还要把被子叠好,东西摆放整齐,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像门,窗子都是要抹干净的,听说有个宿舍,就很爱干净,每天都要抹一次门窗还有拖地。我感觉我们宿舍做不到那样子,但是以后还是会向他们学习,尽量一周的时间里面多拖几次地,然后每天出宿舍前都查看并且提醒其他的同学,记得把东西都摆放整齐。

老师,今后您再来我们宿舍,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整齐整洁的宿舍环境了,虽然作为男生对卫生没有女生那么细心,但是我们还是会尽力做好,以好的宿舍环境为榜样,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能搞坏了卫生,毕竟这个宿舍也是我们一起生活的地方,一天的时间,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还多的时间是在宿舍的,地上更是不能有垃圾,之前像什么塑料袋,纸箱子之类的,也是要及时的处理,不能放在地上。请老师相信,并且监督我们,我们会把宿舍环境搞好的。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x月x日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_____费)_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_____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7、女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8、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___万元;

⑶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⑷房内物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__a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甲方):女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三

男方:______,男,__族, 年?月?日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__族, 年?月?日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并生有1名婚生女(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具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_____件,总计约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元,归女方_____元,男方_____元;运营出租车,作价_____元,归女方_____元,男方_____元。

位于_______________地的土地承包权归_____方所有。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_____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_____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四

摘要:依法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具有合法性,将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着重就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合法性进行分析和规范制定谈几点浅显的看法。

合理布局卷烟零售点,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内容,然而,由于现实生活中,要求办证的潜在卷烟零售户希望增加一条就业渠道,有权办证的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政企合一体制,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希望有更多的零售户销售卷烟,这就造成“合理布局”要求形同虚设,更有甚者,由于烟草管理部门对“合理布局”认识不到位或出于完成经营任务的需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烟草垄断经营所需要的“合理布局”存在疑虑,因此,对必须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认真学习,更难严格执行。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力图阐明“合理布局”合法性和市场经济中的存在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范制定途径。

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的合法性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符合烟草制品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可见,零售点合理布局是法规明文规定的必要条件,是有法律根据的。

二、制定权限和范围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一条,授权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那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属于《烟草专卖法》授权组织,按照其规定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局依法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从制定主体上同样具有合法性。

三、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可以避免专卖专营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过度竞争,从而保护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的合法利益,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净化卷烟零售市场,规范卷烟营销秩序奠定基础,最终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四、另外,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本办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条第款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制定听证会要求、公告要求等,我们只要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的程序,开好听证会,适时进行媒体公告,到相关机关进行备案,那么,烟草专卖局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时就法律上站得住,市场上经得起检验,对卷烟零售户,对消费者,对社会都有好处的制度。

当前零售点合理布局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有的专卖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不够,以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只要召开听证会和制发一份红头文件就可以了。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本质是为了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烟草行业的少数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在制定过程中可能忽视备案要求,最终因没有按规定备案而使制定的规范性无效。

二、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重视程序不够

对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制定只注重是否召开“听证会”,没有对制定听证程序严格执行。“听证会”如何对烟草专卖局的依法行政进行审查,审查哪些内容不甚了解。听证,乃公平、公证、公开之意,给人以阳光的色彩,给人以正义之希望,是各类不同意见的人们发表自己见解的平台,也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制定决策听取民意的重要途径,期望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让各种决策更趋合理,更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保证各方利益,然而如今一些听证会,却成了形式主义的又一表现形式,“走形式”成份大大超越听证会本身所应具有之意义。

三、由于政企合一的特殊性和社会就业压力,在设定合理布局的条件上过份考虑完成任务,满足就业的要求,甚至在学校、油库、有毒物销售(如农药)、易燃易爆品销售等环境下,也降低要求,允许售烟,或者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凡来申请,来者不拒,使办证审查形同虚设,另外也有过份教条、僵化,一定按卡死多少人才能设定一个点的死规定,造成边远山区、农村零售户稀少,不能覆盖市场,为不法分子留下违法销售假烟、非烟的空间,这些问题应力求避免。

如何规范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一、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合理布局草案。合理布局,关键在合理,合理就必须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最具体工作的同志,要掌握法律、法规,深入辖区,搞好调查研究,只有掌握大量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制定方案才能心中有数,而不因条件太苛刻,办证户太少引起社会就业不满,留下违法销售市场空间,也不因“没有条件”造成滥发证件,引发市场过度竞争,导致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二、听取意见采取“听证会”形式。根据《规定》第十六条,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这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个人和专家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在起草或者审查阶段进行,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听证会等形式。而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要求,必须要召开听证会,所以,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应当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国务院颁布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也制定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在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执行,经历必要的程序和合理步骤,落实公开、公正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规范性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程序合法,使烟草行政机关制定的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做到针对性强,更加科学合理。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这样做既是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促进烟草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规范性文件实施之前,避免损害社会公众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法律的权威。上级行政机关应经常检查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不合法的文件应当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内部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不合理医疗检查心得体会报告六

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

(45)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对被管理或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46)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不履行职责,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不制止、不处理。

我从自身实际出发,为自己提出八字“座右铭”,即“真学真做,学必致用”,既然要学,就要学到位,学到手,党章党规熟读,系列讲话熟知,避免学而无感、学而无思,学而无用,充分体现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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