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20时33分许,三都交警在三都县中山路与河滨南路交叉路口50米处(小地名:金桥南)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形迹可疑欲要掉头,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将其带入执法区域调查核实信息。期间,执勤民警询问驾驶员杨某,当晚是否饮酒。杨某表示其没有喝酒,随后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数值为23mg/100ml。执勤民警再次询问,喝没喝酒?杨某依然说没喝,还声称自己从不喝酒,在执勤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杨某才承认自己喝了“药酒”。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的处罚。
查获现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吴文珑
编辑 陈鹏
编审 干江东 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