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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上海办健身卡有7天冷静期可退款

时间:2019-03-30 1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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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上海办健身卡有7天冷静期可退款

一时冲动办理的健身卡,再也不用跪着练完了。健身会员卡办卡,从1月1日起将有“七天冷静期”。

12月28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版)》(下称《合同》)发布,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合同》。

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签合同7天内可退款

《合同》特别设置了“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合同》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

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合同》规范了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使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值得注意的是,健身会员卡不同于传统预付卡,有效期限满后,会员卡内不存在剩余消费额度,也无法延期、激活,且经营者赠送的会籍期限退卡(费)时并不包含在合同会员卡会籍时长或次数内。因此,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示范合同文本和补充协议等纸质合同后再付款。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针对“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问题,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七天冷静期”,是坚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则表示,健身休闲业是上海体育产业的引领产业,规范会员服务合同,有助于促进健身企业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得更稳健,走得更长远,实现政府、市场和消费者多方共赢,更好推动健身休闲业高质量发展。

15家健身品牌首批执行

在上海市消保委举办的发布会上,一兆韦德、威尔仕、中田健身、美格菲、贝菲特、星之健身、怡健身、美再晨健身、健身者联盟、康美健身、韦格健身、百迪威健身、铂镘龙健身、魔兔健身、咻健身等15家健身行业经营者,共同签署使用和履行《合同》承诺书。

健身卡“办卡容易退卡难”,是预付费消费投诉的高发领域。《合同》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受到高度关注,微博投票吸引了2.5万名网友参与,超过92%的网友赞成“设置7天冷静期”,有138人通过微信、邮件等渠道对“征求意见稿”提交反馈意见。

“大多数健身房的合同是,你付款那一刻,卡就默认开启。”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健身行业人士提醒,政策落地后,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开卡(会员卡启用)的时间节点,一旦开卡,将直接起算会籍期限,即使仍在7日内,都不再适用于冷静期条款。

不过,上述行业人士也向《国际金融报》表示,如果7天无理由退款,健身房一定会调整销售策略,至少要保证一些成单率。“因为客户进来还要保证他7天不走。不过就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怕健身房玩出一些套路。”

该人士说,比如按平时健身房的一贯套路,办卡后先给你来个“体验课”或“体测”,就等于消费了。

其进一步表示,健身房或许会花更多时间去思考如何让用户在办卡前就感知健身房的价值。既能提高健身房的转化率,降低顾客流失,也会促进行业长期发展和建立好口碑。

有消费者提出,违约后的退款手续烦琐且时间长,合同示范文本推出后,希望后续继续跟进,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举措,建设良性的健身市场。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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