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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张志强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共同学习健全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对

时间:2024-01-12 0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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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张志强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共同学习健全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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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濮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与各位审委会委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对一起贩卖毒品抗诉案件发表意见,会议由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哲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提忠及第二检察部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邵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张志强检察长在认真听取主审法官汇报的案件事实、证据、合议庭意见后,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合议庭意见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解和适用、是否应当改判的问题发表了意见。

张志强检察长表示,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健全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法院审委会的职能定位、议事范围、运行机制,这不仅有利于加强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协调、配合,也对检察机关加强改进检委会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特别是意见关于同级检察院检察长或者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规定更加明确、完善,为检、法两家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检、法两家要加强协调配合,从文来文往、人来人往变成常来常往,通过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促进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进司法实践工作中的共识,共同提高司法工作质量。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下步,濮阳市检察院将按照高检院、省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机制,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与法院形成良性互动工作局面,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审核:董恒儒

配图:杜晓婧

材料来源于市院第二检察部

编辑:赵杰

【动态】张志强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共同学习健全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对一起贩卖毒品抗诉案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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