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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时间:2022-08-25 05: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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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近日,利川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利川市)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利川不仅是武陵山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也是特色文化生态的重要涵养地。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战略和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着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着力推进核心区域的整体性保护,着力培育和打造区域特色文化品牌,着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力度,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到2032年,区域文化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区域内“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实施意见》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生态保护理念;坚持发挥地域优势,突出民族特色;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并从文化遗产名录保护、文化空间连片保护、基础设施和传承队伍建设、非遗“六进+”传播推广、研究提升和品牌打造和助推产业融合发展等“六大工程”明确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行资助或投资,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依托省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积极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关学术和政策研究,对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与现状、文化与社会价值、传承发展与开发利用进行深入研究。强化考核评估,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利川市还率先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与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经费为每人每年3000元,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通讯员/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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