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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或全部采纳31条建议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

时间:2019-10-10 06: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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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或全部采纳31条建议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

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全文点击查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7月25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征求了各业务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6月26日至7月25日,通过总局官网和中国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6章,共47条,在意见征集期间,共收集意见168条。经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对公众提出的明确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具有完整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组成与营养特性有明显差异、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等方面31条意见建议,部分或全部采纳,并对《征求意见稿》作相应修改完善。对公众所提出的有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与特殊食品“严格监督管理”精神不完全一致、与部门规章立法权限不完全一致、涉及咨询、对审评要求理解不全面等137条意见建议,未予采纳。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丰富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积极关心支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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