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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2年以上比较稳!

时间:2023-08-25 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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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2年以上比较稳!

了解更多资讯,点击上面蓝字关注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办学性质:公办小学所在区域:普陀区学校地址:中山北路3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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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学校简章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目前学校共有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00多人,教职工63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3名,小学高级教师28名。校园环境优雅,教学设施齐全:塑胶运动场、趣味学习园交相辉映;电脑房、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宽带网、广播网、电视台融为一体,勾划出充满校园文化气息的美丽画卷。

自学校创办以来,一直以教育科研领先着称,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实习和示范基地。“综合整体改革实验”,“面向二十一世纪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知识分类和目标导向’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等国家级、市级课题先后成功结题。学校还承担了上海市一期课程改革和二期课程改革的实验任务,成绩显着。在面向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社会中,学校继续遵循“求实、求精、求活、求新”的校训,本着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初衷,发扬以人为本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唤醒并激发教师的潜在能力,培养了一支朝气蓬勃、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在校长严玮懿等年轻领导的带领下,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学校实施“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的学校创新计划”,实施微短型校本课程的开发,组建了合作共营小组,让华东师大的教育专家成为学校的发展共同体,提升了教师的教学专业素养。

招生简章一、指导思想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3、服从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本地段内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4、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附小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具体办法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户籍在以下地段内,9月1日-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600583本 校 招 生 地 段序号街道名称居委会名称详细地址(路、弄、号,并注明小区或大楼的名称)1长风新村曹家巷中山北路3224弄——3700弄/1—15号(3224弄、3620弄、3644弄、3676弄、3700弄/1—15号)2长风新村华师大一村中山北路3671弄3长风新村华师大二村华师大二村(枣阳路)4长风新村华师大三村金沙江路895弄(华师大教职工第二代子女)5长风新村清水湾凯旋北路1555弄要求1、适龄儿童为户主或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内。2、适龄儿童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时间为两年或以上;户口迁入未满两年,视当年学校报名情况,由上级部门统筹安排。3、适龄儿童为产权人或与产权人为直系亲属。4、本地段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单独二孩例外)。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10号)、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精神和有关规定,本校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在我校先作报名登记,再由教育局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5号)等要求,符合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6.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普陀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相关的招生信息。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5月18日、5月19日按照学校预约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满足上述人户分离要求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户口簿》原件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证明,5月18日、5月19日,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满足上述要求的本地段本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凭《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预防接种证》,6月15日、6月16日按照学校电话通知的时间段,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2600583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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