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消防报警的一个常见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时,应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将报警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但其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区别;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要求如下图所示。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要求如下图所示。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要求如下图所示。
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要求如下:
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时,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防控制室。
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与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需要特别注意剩余电流互感器的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