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公布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340.20元,自7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将按最新缴费标准进行计算。
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月平均工资为60340.20元÷12月=5028.35元/月保底工资基数为5028.35元×60%=3017.01元封顶工资基数为5028.35元×300%=15085.05元黄山市社保基数上下限为:3017.01元-15085.05元,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开始启用
年黄山市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黄山市单位、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和月应缴额为:(基数单位:元)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也按新标准执行从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缴费基数。
来源:黄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