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通知,经各市(行署)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单位)评选推荐、教育厅审核、教育部相关部门初审,黑龙江省教育厅对我省50名“全国优秀教师”、5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451-53664414电子邮箱:pjx0407@附件: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黑龙江省教育厅8月8日
监制/疯一样的男子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编辑/张经纬
责编/刘璐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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