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教人厅函〔〕9号),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遴选推荐和教育部有关司局初审,确定了刘海娟等56名教师、徐晓蓉等6名教育工作者作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安徽省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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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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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8月8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间,若对人选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师资处反映。
联系地址:
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
联系电话:
0551-62831869(高等教育版块)
0551-62815130(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版块)
电子邮箱:
rsc@(高等教育版块)
sfc@(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版块)
来源: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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