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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封建制度下的宗法社会

时间:2020-10-10 0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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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封建制度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一父(称为始祖)生下四子,都是二世,但只有嫡长子可继别为宗,才可以传承,其他二、三、四子都是庶子,不可为宗,不能继别。父子可以同居,但兄弟不能同居。儿子继承其父,名叫“继别”,并且要祭祖宗,规定有数子时,只有长子才可主祭,管宗庙的只有一家。因此每有一房儿子,长大时让其独立,使其经济独立,故有了井田制度,这就叫做“异居同财”。

所谓“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直至今天,宗法几乎破坏,但异居同财之法则仍有保存之处,今日仍未破坏,即仍保有祠堂。祠堂每年有祭,由有钱的人出钱,如有穷寡疾病的,则由祠堂出钱,有祭田,有学田。此即“有余归之宗,不足资之宗”之意,即所谓“敬宗恤族”。

程瑶田说,宗法制度是兄弟制度,不仅是孝,且亦有悌,因父子是无问题的。清代人有创“衣宗”,即所谓衣村宗法的。今日中国的宗法破坏了,故须另有新制度。程瑶田的《宗法小纪》为清人所推尊,不过他的说法有一不同之点。普通我们划分阶级,是政治上的,即:(一)天子、诸侯、公卿,(二)大夫、士,(三)庶人。但程氏以为大夫、士有宗法,而天子、诸侯没有。

人类的最原始是天,但天造人之说是不必也是不可能的。以全人类言,人祖于天,按宗教说是天创造人,而西方科学家说,人是由生物进化而成。但中国人讲人的原始,只讲祖宗,如周的祖宗即是后稷。

《诗·大雅·生民》说,后稷之母姜嫖一日外出,见路上一大足印,踏之肚动,怀孕而生后稷。起初弃之于隘巷,而有牛羊喂他,又掷于冰河之上,而有鸟暖他。因此姜嫖又将之抬回,取名为弃,长大后教民稼稽。后稷必有其父,也必有家庭。树林中有樵夫,草地上有牧人,可见当时已有农牧。他后来教民稼稽,不过是他对衣耕种田特别有研究,但并非是他创造衣牧,其实在他以前,已是衣牧稼稽的世界。

后稷以前已有人,然而称他始祖是有道理的,由于太早的事讲不明白,即北京人已有50万年历史,但历史可讲的只有数千年,故推出后稷为稼稽的始祖,不过只是举出一位代表。《百家姓》中,每一姓均有一祖宗,此一祖为历史上之大人物,他以前的即不提了。这是周公的巧妙发明,以与文化有关的大人物为主,故我人称黄帝子孙。

从“氏族学”可知,每一姓均有祖,宗法最重要的是祭。死人是天,生人是人,死生即天人关系。中国人称皇帝为“天子”,商代人认为天子为天所派下。周武王灭商称“天子”,但周公主张百世不迁之大宗是周文王而非武王。文王只是西伯,只是一诸侯而已,周公要以文王为始祖,并给已死的王以谧号,如文、武、成、康,以代表其一生的事业品德。

文王活着时并非王,这叫做“追王”,周公即主张不应以武力打天下,只有文德才可统一天下,说明武力不足恃,故举出文王为周代开国第一代。文、武、成、康都是长子相传,称为“嫡”,是为宗子的规矩。

商换为周是大问题,周公说,上帝(天)并不叫一个人管天下,因商前有夏,坏人被撤换,让好人出来顶替,将来周管治得有了问题的话,上帝也可命他人来管治天下。

周公灭商后仍封其后裔为宋,封夏的后裔为杞,凡有一祖,均封以地,但全国均应祭文王,社会上每一人均应祭后稷(神),因此使周之地位凌驾于各邦族之上。他以后稷与文王来服天下,规定每一国均有一庙,但鲁国的庙只能祭周,不能祭文王。又由鲁分出的齐,只能祭姜太公(姜太公与周文王同时)。只以始迁祖为祖,每一国有一祖,以前的不管,全国祭周文王最大的庙只有一所。

庶人无宗法,但自天子推算下去,此为程瑶田所未及见。

周用宗法制度来实行封建制度,以长子传诸侯之位,其余的儿子均封出在外地,各赐地一幅。此为周代首创,与商代之兄终弟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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