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变更项目环评文件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变更项目环评文件

时间:2020-11-08 15:00:55

相关推荐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变更项目环评文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三、环境质量状况

四、评价适用标准

五、建设项目工程

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七、环境影响分析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九、污染防治措施

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十一、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十二、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十三、结论与建议

项目名称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德亮

联系人

隋金有

通讯地址

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

15643528699

传真

/

邮政编码

130062

建设地点

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51酒的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03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52035.13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6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于提出了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该企业于7月委托进行《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柳河县环境保护局于9月30日以柳环行审字[]37号文予以批复(详见附件)。目前,厂房已建成,生产设备尚未安装,现企业根据实际用热需求,原环评中生活用热采用的1台4t采暖热水锅炉及生产用热采用的1台1t的蒸汽锅炉,变更为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生活用热和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为企业长期发展预留生产用热)提供生产用热;原环评中锅炉房总占地面积504m2,建筑面积504m2,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8m高的烟筒排放,企业为后续合理化管理,实际厂区内建设1#锅炉房(提供生产用热)和2#锅炉房(提供生活用热),占地面积分别为500m2、403m2,建筑面积分别为500m2、403m2,锅炉烟囱尚未建成,变更后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工艺均不发生变化,仅对锅炉进行变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10号)要求,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锅炉原材料变化,导致锅炉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发生重大变化,应该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有关规定,受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规定,本项目类别属于“四、酒、饮料制造业-17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中环评类别报告表的“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故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柳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10.1;

(10)《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2.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9.1;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4.28;

(3)《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

(4)《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12.24。

(5)《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7.1

(6)《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5.23;

(7)《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5.23;

(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37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17号);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31号);

(1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15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13)《通化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市政办发[]13号).6.20;

(14)《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市政办发[]4号).4.25;

(15)《通化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市政发[]4号).3.28。

2.3技术导则与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

2.4其他相关文件:

(1)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关于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柳河县环境保护局柳环行审字[]37号

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变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中心坐标为: 东经125.771136159、北纬42.311606674。厂区分东、西两块地,中间隔乡路,厂界四周均为农田,西南侧隔农田0.31km处为东昇汽车加油站。距离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0.48km处钓鱼台村居民,一统河从厂区东侧及南侧流过,最近处距离厂区东厂界0.035k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厂区周围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本次变更锅炉建设位置位于西厂区南侧原有锅炉房内。锅炉房东侧为厂界,隔乡路为东厂区;南侧为厂界;西侧为厂区空地;北侧紧临车间。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2035.13万元,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5、变更后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16381.52m2,总建筑面积为62716.75m2,变更后项目建设规模和工艺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达产后,窖藏野山参酒10000t/a。原环评中生活用热采用的1台4t采暖热水锅炉及生产用热采用的1台1t的蒸汽锅炉,企业未进行设备安装。本项目不新建锅炉房,利用原有2个锅炉房(锅炉房1#和2#),总占地面积903m2,建筑面积903m2。项目在原1#锅炉房内安装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提供生产用热),在2#锅炉房内安装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生活用热)。本项目构筑物组成详见下表1-1,变更情况一览表详见表1-2,项目组成情况祥见表1-3。

表1-1 本项目构筑物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m2)

占地面积(m2)

层数

结构

备注

西侧地块

1

原料库(一)

1008

1008

1

框架结构

2

原料库(二)

1440

1440

1

框架结构

3

原料库(三)

1512

1512

1

框架结构

4

清洗车间(一)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5

包装车间(一)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8

包装车间(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9

晾晒场(一)

1812

1812

1

框架结构

6

库房(一)

1713.3

1713.3

1

框架结构

7

库房(二)

1871.5

1871.5

1

框架结构

10

库房(三)

6793

6793

1

框架结构

11

1#锅炉房

500

500

1

框架结构

12

2#锅炉房

403

403

1

框架结构

变更部分

已建成

13

配电室

400

400

1

框架结构

变更部分

已建成

14

场区道路硬化

20394.66

15

场区绿化

2818

小计

24153

47365.66

东侧地块

1

生产车间(一)

2674.35

2674.35

1

框架结构

2

生产车间(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3

生产车间(三)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4

生产车间(四)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5

生产车间(五)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6

生产车间(六)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8

库房(一)

12784

12784

1

框架结构

7

库房(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9

酒窖

2925

2925

1

框架结构

4栋

10

办公综合楼(一)

2460

820

3

框架结构

11

办公综合楼(二)

2280

760

3

框架结构

12

消防水池、泵房

2040

2040

1

框架结构

13

场区道路硬化

28436.11

14

场区绿化

5176

15

小计

38563.75

69015.86

总计

62716.75

116381.52

表1-2 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环评阶段

变更后内容

变化情况

1

原锅炉房占地面积504m2,建筑面积504m2,1台4t/h热水锅炉(生活用热)和1台1t/h蒸汽锅炉(生产用热),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

1#锅炉房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安装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生产用热),生物质消耗量5400t/a;2#锅炉房占地面积403m2,建筑面积403m2,安装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生活用热),生物质消耗量6084t/a

锅炉房占地面积增加399 m2,建筑面积增加399 m2;因锅炉吨位和燃料类型发生变化,导致锅炉燃料和燃料量变化,燃料由醇基燃料变为生物质燃料,燃料量增加10604t/a

2

8m高排气筒

1#锅炉房DA1排气筒40m/1m;2#锅炉房DA2排气筒40m/1m

由原来1根排气筒,变为2根排气筒(DA1、DA2);排气筒高度由原来8m增加40m

3

锅炉烟气直排

1#和2#锅炉烟气分别经2套高效除尘机组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为92%

新增2套高效除尘机组

4

/

软化水制备设备(SY-6A)2套

新增2套软化水制备设备

表1-3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一览表

序号

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规模为窖藏野山参酒10000t/a ,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

生产规模不变,新建锅炉

储运工程

生物质储间1个,长3.5m,宽3m

变更锅炉房内

灰渣间1个,长3.5m,宽3m

共计10010t/a的原料储运,10000t/a产品储运

储运量不变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供水

排水

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供热

生活用热采用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生产用热采用2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

本次变更

供电

柳河县变电所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处理

低噪设备、减振、隔声

废气处理

高效除尘机组+40m/1m排气筒(DA1、DA2)排放

新建

依托工程

柳河县污水处理厂

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柳河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该厂始建于7月,于9月试运行,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水解+AICS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新建污水处理厂于7月5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139号),并于11月22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129号)。

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于进行扩建,在现有污水厂预留地内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2.0万m3/d,敷设污水管线50410m,扩建工程采用水解+AICS+二级生化池里(A2/O)+深度处理(微絮凝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扩建工程于8月3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388号),并于9月29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263号)。

6、变更后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不变,建成达产后,窖藏野山参酒10000t/a,产品方案详见表1-4。

表1-4 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规 格

年产量(t)

年 产 量(万瓶)

备注

野山参酒

3000ml/瓶

6000

200

野山参酒

5000ml/瓶

4000

80

合 计

10000

280

7、原辅材料

生产用原辅材料均未发生变化,主要变更为锅炉燃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均由当地购买,用汽车运入厂区。变更后项目原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1-5。

表1-5 变更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形态

存储方式

防火类别

备注

1

白酒

9590

液体

酒窖储存

53°白酒

2

野山参

万支

280

固态

仓库储存

420t

3

大瓶

万套

80

仓库储存

5000ml

4

小瓶

万套

200

仓库储存

3000ml

5

大瓶外包装

万个

80

仓库储存

6

小瓶外包装

万个

200

仓库储存

7

生物质燃料

t/a

11484

成型生物质

储存封闭生物质储存间

变更部分

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燃物质,由秸秆、稻草、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等以及“三剩物”经过加工产生的块状环保新能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材料,本项目所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的成分分析详见下表1-6及附件。

表1-6 成型生物质燃料成分一览表

名称

单位

数值

全水分Mt

%

7.94

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

-

干燥基灰分Ad

%

0.46

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

%

82.04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83.25

焦渣特性CB

3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Kcal

465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d

Kcal

4232

干基全硫量St,d

%

0.09

干基固定碳含量d

%

16.50

8、变更后主要生产设备

变更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1-7。

表1-7 变更后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生产设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人参酒全自动生产线

6

2

储酒罐

20t

100

3

储酒罐

100t

10

4

储酒罐

10t

200

5

净化杀菌机

6

6

封口机

3

7

贴码机

3

8

压盖机

3

9

包装机

4

10

消防水泵

2

11

深水井变频水泵

20m³/h

2

12

变压器

630kVA

2

13

货车

5t

4

14

生物质热水锅炉

12t/h

1

变更部分

15

生物质蒸汽锅炉

6t/h

2

1用1备,变更部分

16

鼓风机

/

2

变更部分

17

引风机

2

变更部分

18

高效除尘机组

2

变更部分

19

软化水制备

SY-6A

2

变更部分

9、变更后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厂区内职工共计120人,与原环评一致,年工作天数为300d,实行三班制,每班8h。

10、变更后公用工程

(1)给水

变更后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变更锅炉用水。

变更后项目生活用水为劳动人员日常清洗及打扫卫生用水,用水量按每人每天30L计,则年用水量为1080t/a,与原环评一致;

生产用水为冲瓶用水、清洗人参用水和定期冲洗设备用水,年冲瓶用水量为220t,年清洗人参用水量为130t,年冲洗全自动设备(全自动生产线包括主要设备为洗瓶机、灌装机等)及酒灌(1年洗一次),用水量为20t,则生产用水总用量为370t/a,与原环评一致;

变更后生产用热锅炉水处理设备新鲜水用量为800t/a,其中锅炉补水量为2t/d(600t/a),水处理设备制备软化水产生一定的软化废水,剩余200t/a为软化废水;生活用热锅炉水处理设备新鲜水用量为1000t/a,其中锅炉补水量为4t/d(676t/a),水处理设备制备软化水产生一定的软化废水,剩余324t/a为软化废水,锅炉总用水量为1800t/a,锅炉内部汽水损失、热网漏损、锅炉定期排污等,锅炉定期补充水为水处理设备制备的软化水(无固体废物产生)。

经计算,变更后项目总用水量为3250t/a。本项目供水由通化市柳河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可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2)排水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

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照80%计,则产生量为864t/a,与原环评一致;

生产废水量按用水量80%计,则生产废水总量296t/a,其中冲瓶工艺,产生量为192t/a,清洗人参废水量为104t/a,与原环评一致;

变更后生产用热锅炉排水量0.1t/d(30t/a),水处理设备软化水废水量为200t/a,生活用热锅炉排水量0.2t/d(33.8t/a),水处理设备软化水废水量为324t/a,锅炉总排水量为587.8t/a。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SS。

经计算,变更后项目总废水量为1747.8t/a,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变更后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详见表1-8,给排水平衡图详见图1-1。

表1-8 变更后项目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

类别

用水标准

年用水量(t/a)

年排水量(t/a)

1

职工生活

30L/d·人

1080

864

2

生产

清洗人参

/

130

104

冲瓶

/

220

176

冲洗设备

/

20

16

3

锅炉

1#锅炉房

/

800

230

2#锅炉房

/

1000

357.8

4

总计

/

3250

1747.8

图1-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3)供电

项目供电由柳河县变电所供给,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4)供热

原《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中生活用热采用1台4t采暖热水锅炉,生产用热采用一台1t的蒸汽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企业未按原环评中开工建设。

根据实际需求,本次变更项目在原1#锅炉房内安装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提供生产用热),在2#锅炉房内安装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生活用热)。1#锅炉房成型生物质消耗量为5400t/a,2#锅炉房成型生物质消耗量为6084t/a,故本项目生物质燃料总用量为11484t/a,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热需求。

锅炉运行制度:变更后生产锅炉年工作天数为300d,生产供热每天12h,厂区冬季供暖锅炉工作天数为169d,每天供热12h。

11、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变更项目不另新增建筑物,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为设备安装,同时新建2根40m/1m高烟囱DA1、DA2。

4月,设备安装及调试;

5月,竣工验收,试运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原环评内容: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厂区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15982.53m2,总建筑面积62317.75 m2。本项目总投资为51535.13万元,环保投资为45.5万元,占总投资的0.06%,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建成达产后,建设规模为窖藏野山参酒10000t/a。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于7月委托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柳河县环境保护局于9月30日以柳环行审字[]37号文予以批复(详见附件)。目前,企业厂房已建成,生产线未进行安装及调试,企业一直未进行生产,故企业一直未对《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厂区内无原有污染情况及问题。

原《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中生活用热采用1台4t采暖热水锅炉,生产用热采用一台1t的蒸汽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经8m/1m排气筒排放,企业未按原环评中开工建设。

1、变更前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115982.53m2,总建筑面积为62317.75 m2,主要构筑物为办公楼、原料库、成品库及生产车间等,项目建成达产后,窖藏野山参酒10000t/a。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详见下表1-9。

表1-9 原有主要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层数

结构

备注

西侧地块

1

原料库(一)

1008

1008

1

框架结构

2

原料库(二)

1440

1440

1

框架结构

3

原料库(三)

1512

1512

1

框架结构

4

清洗车间(一)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5

包装车间(一)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8

包装车间(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9

晾晒场(一)

1812

1812

1

框架结构

6

库房(一)

1713.3

1713.3

1

框架结构

7

库房(二)

1871.5

1871.5

1

框架结构

10

库房(三)

6793

6793

1

框架结构

11

锅炉房

504

504

1

框架结构

12

配电室

400

400

1

框架结构

13

场区道路硬化

20394.66

14

场区绿化

2818

小计

23754

46966.66

东侧地块

1

生产车间(一)

2674.35

2674.35

1

框架结构

2

生产车间(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3

生产车间(三)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4

生产车间(四)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5

生产车间(五)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6

生产车间(六)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8

库房(一)

12784

12784

1

框架结构

7

库房(二)

2233.4

2233.4

1

框架结构

9

酒窖

2925

2925

1

框架结构

4栋

10

办公综合楼(一)

2460

820

3

框架结构

11

办公综合楼(二)

2280

760

3

框架结构

12

消防水池、泵房

2040

2040

1

框架结构

13

场区道路硬化

28436.11

14

场区绿化

5176

15

小计

38563.75

69015.86

总计

62317.75

115982.52

1.1原辅材料消耗

表1-10 原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形态

存储方式

防火类别

备注

1

白酒

9590

液体

酒窖储存

53°白酒

2

野山参

万支

280

固态

仓库储存

420t

3

大瓶

万套

80

仓库储存

5000ml

4

小瓶

万套

200

仓库储存

3000ml

5

大瓶外包装

万个

80

仓库储存

6

小瓶外包装

万个

200

仓库储存

7

燃料甲醇

t/a

880

液体

储罐储存

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主要生产设备

表1-11 原有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生产设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人参酒全自动生产线

6

2

储酒罐

20t

100

3

储酒罐

100t

10

4

储酒罐

10t

200

5

净化杀菌机

6

6

封口机

3

7

贴码机

3

8

压盖机

3

9

包装机

4

10

采暖锅炉

4t

1

11

蒸汽锅炉

1t

1

12

消防水泵

2

13

深水井变频水泵

20m³/h

2

14

变压器

630kVA

2

15

货车

5t

4

1.3工艺流程

将野山参人工清洗,清洗时采用蒸汽喷雾式清洗方式,保留山参的须根完整,在晾晒场自然晾干表面水分备用;

外购53度的白酒,将野山参整颗装入清洗并消毒完的空酒瓶中,在自动灌装机中灌装53度白酒,经勾兑混合后计量,装瓶、打筛、最后包装,密封后储存30天,经检验合格即为成品。项目工艺流程图详见下图1-2。

图1-2 项目工艺流程图

1.4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可以满足项目需求。其中生产用水为冲瓶用水、清洗人参用水和定期冲洗设备用水,年冲瓶用水量为220m3,年清洗人参用水量为130m3,年冲洗全自动设备(全自动生产线包括主要设备为洗瓶机、灌装机等)及酒灌(1年洗一次),用水量为20m3;;生活用水为劳动人员日常清洗及打扫卫生用水,用水量按每人每天30L计,则年用水量为1080m3,经计算,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450m3/a。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量按用水量80%计,则总产生量为1160t/a,其中生产废水来自冲瓶工艺,产生量为192t/a,清洗人参废水量为104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64t/a,废水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②供电

项目用电引自柳河县变电所,可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③供热

原环评项目生活用热采用1台4t采暖热水锅炉,生产用热采用一台1t的蒸汽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

1.4职工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为120人,年工作天数为300d,实行三班制,每班8h。

2、变更前主要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①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160t/a,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81.7mg/L、BOD5:125.6mg/L、SS:162.6mg/L、NH3-N:21.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可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柳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②废气

项目生活用热采用1台4t采暖热水锅炉,生产用热采用一台1t的蒸汽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烟气量为0.69×107 Nm3/a,SO2产生量为0.18t/a,浓度为26.1mg/m3。类比天津恩光科技有限公司采暖锅炉使用醇基燃料项目可知,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09t/a,产生浓度为12.7mg/m3,烟尘产生量为0.02t/a,产生浓度为3.51mg/m3,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8m高的烟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③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应对噪声较大的风机进行消声与吸声综合治理方法,利用消声器减少风机进、出口的噪声或者利用隔声房采取的吸声减弱机械噪声的传递,在风机房周围,采用不同材料的墙组成隔声间,以防止风机噪声向四周传播,在出风管与风机间采用软连接,防止机械振动。

为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其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1)一定要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2)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3)做好厂房及厂界附近的植树绿化工作,种植高大乔木等以形成隔音树带,即达到了美化环境的目的,又增加一道隔声屏障。

经采取上述方式处理后,可使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区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弃包装物产生量为0.3t/a,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经以上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变更前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于7月委托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柳河县环境保护局于9月30日以柳环行审字[]37号文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原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如下表1-12:

表1-12 变更前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项目名称及批复文件内容

落实情况

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你公司拟在柳河经济开发区,建设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115982.53m2,建筑面积为62317.75m2(原料库、清洗车间、包装车间、晾晒场、库房、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锅炉房及污水处理站等)。年窖藏10000吨野山参酒。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用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已落实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已落实

(二)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柳河经济开发区污水下水管网,暂时由柳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带柳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柳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尚未投产运行,无废水产生

(三)新建一台4t/h取暖热水锅炉,一台1t/h蒸汽生产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锅炉烟气要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8米高烟囱外排。

锅炉变更,正在申请变更环评

(四)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选择底噪声设备、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区标准。

项目尚未投产运行,目前无噪声影响

(五)废包装物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收集处理。

项目尚未投产运行,没有固体废物产生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尚未投产运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已落实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已落实

五、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

4、变更前环保竣工验收情况

目前,企业厂房已建成,生产线未进行安装及调试,企业一直未进行生产,故企业一直未对《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厂区内无原有污染情况及问题。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柳河县地处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行松辽平原过渡地带,位于东经125°17′,北纬41°54′-42°35′。东北与辉南县接壤,东与白山市八道江区、江源县、靖宇县相连,北与梅河口市毗邻,南与通化县相依,西与辽宁省清原县,新宾县交界。全境东西长107公里,南北宽76.5公里,幅员面积3348.3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2、地貌、地质

境内地表由山地、丘陵、熔岩台地和河谷盆地4种类型构成,互相交错,分布全境。中低山地占全县面积的70%;丘陵地主要分布在一统河,三统河,哈泥河,窝集河谷地,占全县总面积的15%。柳河地势多在海拔400~1000米之间,境内最高点位于凉水河子镇的羊叉上掌山,海拔1293米;最低点位于圣水镇的陆家崴子北,海拔307米。地势基本特征是东南和西南高、东北低,从东南和西南向东北倾斜。是一个“七山半水二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

3、水文

柳河县境内的主要河流有一统河、三统河、哈泥河、和窝集河,总长度250.2km。除哈泥河属鸭绿江水系一级支流外,其他河流均属第二松花江水系一级支流辉发河。4条河流汇集大小支流60条,其中超过10km长的支流有29条:一级支流3条,二级支流26条。所有干流和支流,皆处于上游源头之地。其特点是,河窄水浅,贫多流急,对农田灌溉十分有利;不能航船,除雨季外,一般河流均可涉度;河水冬季结冰厚1m以上,全县地表水径流多年平均值11.07亿立方米,径流深度332.1mm,地表水质硬度再8度左右,属于中性水或软水。

全县水域面积为114261亩,其中水面为89294亩。年平均降水量为758mm;水资源总量为11.2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9.88亿立方米,地下水1.34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总量2.10亿立方米。

其中,一统河为季节性河流,发源于龙岗山脉,由西南向东北流经县城北部入辉发河,河道狭窄。河床基石裸露,一统河全长110km,流经5个乡镇,柳河县境内流程为78km,流域面积855km2,多年平均降水为783.07mm,水资源利用率42.7%。全年平均流量1.43m3/s,枯水期平均流速0.035m/s,多年平均径流量1.62亿立方米,河道平均坡度2.71‰。

4、气候与气象

柳河县属于温带大陆性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润多雨,秋季凉爽温和,冬季漫长寒冷,结冰期长达5个月之久。多年平均气温5.8℃,极端最高气温35.7℃,极端最低气温-37.2℃;年平均降水量700-900mm,,6-8月降水量占全年的59%、无霜期128~150天,境内年平均日照2550h左右。全县境内由于受东北地区南高北低气压形势和山区地形影响,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发生频率平均为17.37%,次主导风向为西南偏南风,平均年发生率为16.74%,年平均风速2.99m/s,瞬间最大风速24m/s,静风频率全年占23.61%,夏季占28.75%;风力平均1~2级,最大可达7~8级。年平均绝对湿度8.3hap,最大绝对湿度为38.9hap,平均相对湿度69%,最小相对湿度30%,最大冻土层深度1.84m。

5、土壤与植被

柳河地处山区,土壤分为7各类型,其中主要有灰棕土壤22145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9.1%,土壤母质较粗,腐殖质较多,肥力较高适于发展林业生产;白浆土壤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6.2%,表土流失过多,肥力不高;水稻土和冲积土3339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0.4%,保水保肥,宜栽植水稻。全县跟地面及6329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8.9%,其中水田2732公顷。原始植被为天然针阔混交林、次生阔叶林,针叶树以红松、落叶松为主,其次为沙松等,阔叶树主要有桦、柞、榆、椴、水曲柳、胡桃楸、黄波萝等;但由于人类对原始森林的破坏,目前已成为次生林。珍贵的树种有紫椴,红松,长白侧柏,长白松,水曲柳,黄菠萝,胡桃楸等。林下灌木和草本植物茂密,种类繁多。农作物主要是水稻、玉米等。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规定,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评价标准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22/388-),一统河“柳河镇-河口”段范围属于Ⅲ类水体,故本段地表水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3、声环境

根据柳河县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详见附图4)、柳河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5)和企业原环评批复要求(详见附件),项目所在位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Pi=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µ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µg/m3。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址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评价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采用估算模型计算评价等级时,应输入地形参数。

大气评价的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3-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两个及以上)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变更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故本次预测对有组织排放进行预测确定评价等级,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详见下表3-2。

表3-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µg/m3)

标准来源

颗粒物(TSP)

24h

3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中的二级标准

SO2

150

NOx

100

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模型进行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判定,估算模型参数详见下表3-3。

表3-3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40万

最高环境温度/℃

35.7℃

最低环境温度/℃

-37.2℃

土地利用类型

工业用地

区域湿度条件

半湿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形分辨率/m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km

岸线方向/°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有组织排放源共2个,即1#、2#锅炉房烟气排放;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推荐的AERSCREEN模式,预测因子:颗粒物、SO2、NOX,具体判定详见下图3-1。

图3-1 1#锅炉房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评价等级判定

图3-2 2#锅炉房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评价等级判定

综上所述,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中二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2)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6.1.2.1二级评价项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6.1.2.2二级评价项目调查评价范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以及计算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6.2.1.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6.2.1.3评价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可选择符合HJ664规定,并且与评价范围地理位置邻近,地形、气候条件相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区域点或背景点监测数据。本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中暂无柳河县监测数据,故本次基本污染物引用《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中通化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如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通过近三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我省的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开展监测和评价,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95百分位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臭氧8小时90百分位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

图3-2 吉林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表3-4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通化市

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

现状浓度

µg /m3

标准值

µg /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2.5

年均质量浓度

35

35

100

达标

PM10

62

70

88.6

达标

SO2

26

60

43.3

达标

NO2

32

40

80

达标

O3

120

160

75

达标

CO(mg/m3)

2.0

4

50

达标

根据《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通化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0的年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所在地区为达标区域。

(3)评价范围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环保局(1993)国环监第015号文件中所强调“尽可能利用现有环境监测数据”的原则和吉林省环保局[]13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本次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引用《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监测报告中的数据,由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8月25日-8月31日进行的监测,监测报告中的数据,由吉林省百恒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7月31-8月6日进行的监测。由于监测至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且处于3年有效期内,该监测数据可以反映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仍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故合理可信。

①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及评价区域,本项目拟在评价区域内布设3个监测点位,具体点位详见表3-5,详见附图1。

表3-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监测点位

说 明

1#

项目地上风向西北侧0.47km处钓鱼台村

了解项目所在地上风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

项目地上风向0.97km处采胜村

3#

项目下风向0.75km处

了解项目所在地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②监测项目

根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特征,确定环境空气监测因子为PM10、SO2、NO2 、TSP。

③监测单位及时间

1#、2#引用《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监测报告中的数据,由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8月25日-8月31日进行的监测,3#引用《吉林益丰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监测报告中的数据,由吉林省百恒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7月31-8月6日进行的监测

④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的二级标准。

⑤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中的“6.4.2.2补充监测数据的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⑥监测结果及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统计 结果见表3-6、3-7。

表3-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24小时平均浓度) 单位:µg/m3

测点

监测项目

PM10

SO2

NO2

TPS

1#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43-65

未检出

25-78

77-106

24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65

未检出

78

106

超标率(%)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最大值占标率(%)

43.3

/

97.5

35.3

2#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43-65

未检出

8-22

77-123

24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65

未检出

22

123

超标率(%)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最大值占标率(%)

43.3

/

27.5

41

3#

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43-65

未检出

25-78

77-106

24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65

未检出

78

106

超标率(%)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最大值占标率(%)

43.3

/

97.5

35.3

表3-7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1小时平均浓度) 单位:µg/m3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SO2

NO2

1#

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5-15

11-19

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15

19

超标率(%)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最大值占标率%

3

9.5

2#

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8-15

23-28

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15

28

超标率(%)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最大值占标率%

3

14

3#

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7-14

20-25

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

14

25

超标率(%)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最大值占标率%

2.8

12.5

由上表可以看出,污染物各监测点位各污染物最大值占标率在各点位均小于1,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评价判定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

表3-8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摘录)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

本项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中三级B执行。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中6.6.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优先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照不同等级对应的评价时期要求开展现状监测;水污染影响类型建设项目一级、二级评价时,应调查受纳水体近3年的水环境质量数据,分析其变化趋势;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参照三级B,优先采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月7日发布的《吉林省12月份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相关数据。

吉林省重点流域地表水江河有个国控断面。12月墙缝、镇江口、宁江、松林、哈尔戈、到保大桥、月亮湖下、大山、靠山南楼、新立城大坝、杨家崴子、柳溪村、肖家船口、三家子和西辽河大桥15个断面因冰封期无法监测,图们断面因边防部队设防无法监测,本月共评价了个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21个断面水质好转,占监测断面的30.4%,3个断面水质下降,占监测断面的4.3%,主要分布在吉林市2个,延边州1个。与上月相比,有14个断面水质好转,占监测断面的20.3%,11个断面水质下降,占监测断面的15.9%。

年12月,全省地表水江河共评价了69个断面。其中,Ⅳ类水质有6个断面,占监测断面的8.7%;Ⅴ类水质有4个断面,占监测断面的5.8%;劣Ⅴ类水质有6个断面,占监测断面的8.7%。

有个断面未达到本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占断面总数的。分别是。

与去年同期相比,或无法比较。

与上月相比,。

表3-9 吉林省12月国控断面水质状况(节选)

所属

城市

江河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类别

水质

目标

是否

达标

与上月相比较

去年同期比较

主要污染指标

本月

上月

去年

同期

吉林市

松花江

白山大桥㉿

墙缝㉿

/

/

兰旗大桥㉿

哨口㉿

溪浪口

白旗㉿

长春市

松花江村㉿

镇江口㉿

/

/

松原市

宁江㉿

/

/

松林㉿

/

/

/

吉林市

饮马河

烟筒山㉿

长春市

饮马河大桥㉿

/

刘珍屯㉿

/

化学需氧量

靠山南楼㉿

/

劣Ⅴ

/

劣Ⅴ

双阳河

砖瓦窑桥㉿

劣Ⅴ

劣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

伊通河

新立城大坝㉿

/

/

杨家崴子

/

/

劣Ⅴ

靠山大桥㉿

劣Ⅴ

劣Ⅴ

劣Ⅴ

劣Ⅴ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

雾开河

十三家子大桥

劣Ⅴ

劣Ⅴ

劣Ⅴ

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

沐石河

柳溪村

/

/

劣Ⅴ

卡岔河

龙家亮子

/

×

化学需氧量、氨氮

通化市

一统河

一统河入口

劣Ⅴ

三统河

高集岗桥

注:“㉿”表示考核断面,“/”没有监测。

“×”未达到控制目标要求,“√”达到控制目标要求。

“↑”水质好转,“→”水质类别没有变化,“↓”水质下降,“○”没有数据无法比较。

由上表可知,在一统河流域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一统河入口断面水质为Ⅲ,断面水质状况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监测点位布设

本环评根据项目建设位置和周围环境状况,本次共布设 4个噪声监测点位,详见下表3-10及附图4。

表3-10 噪声监测点布设情况

序号

监测点名称

布设目的

1#

东侧厂界外1m处

了解项目地声环境质量

2#

南侧厂界外1m处

3#

西侧厂界外1m处

4#

北侧厂界外1m处

(2)监测单位及时间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由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于4月3日对监测点进行的现状监测,分昼夜进行监测。

(3)评价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标准。

采用直接比较法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

(4)评价结论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3-11。

表3-11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昼间

夜间

1#

东侧厂界外1m处

55

39.8

2#

南侧厂界外1m处

53.9

38.6

3#

西侧厂界外1m处

53.8

47.9

4#

西侧厂界外1m处

54.1

38.2

标准值

3类

65

55

采用直接比较的方法评价区域的噪声现状值,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四周监测点的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标准,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为“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品”,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附录A属于Ⅳ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22/388-),一统河“柳河镇-河口”段范围属于Ⅲ类水体;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二类区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3类区标准。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3-12。

表3-1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相对位置

规模

保护目标

地表水

一统河

东侧0.035k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

区域环境

边长5km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类标准

钓鱼台村

西北侧0.47km

38户

采胜村

南侧0.97km

56户

自兴村

西北侧1.18km

36户

城开乡

南侧1.62km

42户

于家街

北侧1.81km

25户

声环境

区域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3类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标准

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及项目具体现状情况,确定该项目污染控制目标如下:

一、运营期

1、控制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不加重地表水体-一统河的污染程度,保护水体使用功能不受影响。

2、严格控制变更后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总量,使其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表3标准排放,保护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标准。

3、严格控制厂界周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保护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合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该区域属二类功能区,常规污染物执行。具体指标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中大气污染物质量标准 单位:µg/m3

编号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1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NOX

年平均

50

24小时平均

100

1小时评价

250

4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5

TSP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300

6

CO(mg/m3)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7

O3

日最大8小时评价

160

1小时评价

200

2、水环境

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DB22/388-),一统河“柳河镇-河口”段范围属于Ⅲ类水体,故本段地表水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主要参数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指标

pH

COD

BOD5

NH3-N

Ⅲ类

6~9

≤20

≤4

≤1

3、声环境

根据柳河县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详见附图4)、柳河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5)和企业原环评批复要求(详见附件),项目所在位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类区标准要求。具体指标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地表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详见表4-4。

表4-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染源

三级标准

标 准 来 源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COD

500

BOD5

300

NH3-N

-

SS

400

2、废气

变更后项目新安装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和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分别位于西地块2个锅炉房(1#和2#)内,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焦油、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2个锅炉房烟气执行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详见下表4-5。

表4-5 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 单位:mg/m3

锅炉类别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标准来源

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

5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SO2

300

NOx

300

格林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1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7~<14MW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40

3、噪声

变更后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区排放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6。

表4-6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第36号公告)。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SO2、NOx及烟粉尘。

根据原有《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原生活用热采用的1台4t采暖热水锅炉及生产用热采用的1台1t的蒸汽锅炉产生污染物量为烟尘:0.02,SO2:0.18t/a,NOx:0.09t/a,企业原有排污未申请总量。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本项目废水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废水不再申请总量;变更项目营运后,生物质燃料在燃烧时产生烟尘、SO2和 NOx,并将其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值。

综上所述,故以本项目排放污染物量申请总量为:烟尘:0.4t/a、SO2:5.9t/a、NOx:11.8t/a。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图5-1 变更后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介:将野山参人工清洗,清洗时采用蒸汽喷雾式清洗方式,保留山参的须根完整,在晾晒场自然晾干表面水分备用;

外购53度的白酒,将野山参整颗装入清洗并消毒完的空酒瓶中,由于酒瓶需要清洗后需要消毒,故洗瓶用水无需净化。在自动灌装机中灌装53度白酒,经勾兑混合后计量,装瓶、打筛、最后包装,密封后储存30天,经检验合格即为成品。

图5-2 变更后锅炉工艺流程示意图

主要污染工序:

一、变更后施工期工程分析

本次变更项目利用原有构筑物进行生产,不另新增建筑物,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仅为设备安装,同时新建2根40m/1m高烟囱DA1、DA2。

二、变更后营运期工程分析

1、废水

项目变更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量、排放浓度与原环评一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64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96t/a,无新增废水排放,详见变更后公用工程分析。

项目变更后,锅炉废水量增加,1#锅炉房锅炉排水量0.1t/d(30t/a),水处理设备软化水废水量为200t/a,2#锅炉房锅炉排水量0.2t/d(33.8t/a),水处理设备软化水废水量为324t/a,故变更后锅炉总排水量为587.8t/a,其全部为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SS。高效除尘机组尘灰通过水循环系统带至沉降池使之在沉降池中多次沉降,而后统一清除。沉降处理后的水重新进入循环,避免浪费,不外排。

变更后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变更后项目废水及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5-1。

表5-1 变更后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

来源

废水量

(t)

污染物浓度(mg/L)

产生量(t)

COD

BOD5

NH3-N

SS

COD

BOD5

NH3-N

SS

生活污水

864

220

150

25

180

0.19

0.13

0.022

0.16

冲瓶废水

176

35

30

5

50

0.0062

0.0053

0.00088

0.0088

冲洗设备

16

520

350

60

220

0.0083

0.0056

0.00096

0.0035

洗参废水

104

60

50

12

200

0.0062

0.0052

0.0012

0.021

锅炉废水

587.8

/

/

/

30

/

/

/

0.00026

2、废气

变更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台4t/h热水锅炉和1台1t/h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变更前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烟气量为0.69×107 Nm3/a,SO2产生量为0.18t/a,浓度为26.1mg/m3,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09t/a,产生浓度为12.7mg/m3,烟尘产生量为0.02t/a,产生浓度为3.51mg/m3。

变更后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

变更后项目营运期废气为1#锅炉房产生的锅炉烟气,生物质消耗量为5400t/a和2#锅炉房产生的锅炉烟气,生物质消耗量为6084t/a。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

变更后锅炉污染物排放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中产污系数法,产污系数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中“F.4燃生物质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表”。

①烟气量计算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中基准烟气量经验公式速算法,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Vgy:基准烟气量(Nm3/kg或Nm3/m3);

Qnet,ar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

经计算,1#锅炉房产生的烟气量为3.6×107m3/a,2#锅炉房产生的烟气量为4.0×107m3/a。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中“F.4燃生物质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表”,详见下表5-2,经计算1#锅炉内烟尘的产生量为2.7t/a、SO2产生量为2.8t/a、NOx产生量为5.5t/a,则烟尘产生的浓度为75.0mg/m3,SO2产生浓度为77.8mg/m3、NOx产生浓度为152.8mg/m3;2#锅炉房内烟尘的产生量为3.0t/a、SO2产生量为3.1t/a、NOx产生量为6.3t/a,则烟尘产生的浓度为75.0mg/m3,SO2产生浓度为77.5mg/m3、NOx产生浓度为157.5mg/m3。其中烟尘浓度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要求。

表5-2 锅炉排污系数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

系数

排污

系数

蒸汽/热水/其它

生物质

室燃

所有规模

颗粒物(成型燃料)

千克/吨

0.5

0.5

二氧化硫

千克/吨燃料

17S*

17S*

氮氧化物

千克/吨燃料

1.02

1.02

*: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物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取S=0.03。

由建设提供资料,目前企业预安装2套高效除尘机组(分别位于1#、2#锅炉房内),除尘效率为92%。烟尘经高效除尘机组处理后,1#锅炉房内烟尘产生的浓度为6.0mg/m3,2#锅炉房内烟尘产生的浓度为6.0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锅炉房处理后烟气经一根40m高,内径1m烟囱(DA1)排放,2#锅炉房处理后烟气经一根40m高,内径1m烟囱(DA2)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5-3。

表5-3 变更后生物质锅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

排放源

废气量

(m3/a)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措施及效率

排放情况

C

W

高效除尘机组(除尘效率92%),40m/1m排气筒DA1排放

C

W

1#锅炉房内

3.6×107

烟尘

75.0

2.7

6.0

0.2

SO2

77.8

2.8

77.8

2.8

NOX

152.8

5.5

152.8

5.5

2#锅炉房内

4.0×107

烟尘

75.0

3.0

高效除尘机组(除尘效率92%),40m/1m排气筒DA2排放

6.0

0.2

SO2

77.5

3.1

77.5

3.1

NOX

157.5

6.3

157.5

6.3

注:C-产生/排放浓度,mg/m3;W-产生/排放量,t/a。

项目变更后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烟尘增加排放量为0.38t/a、SO2增加排放量为5.72t/a、NOx增加排放量为11.71t/a。

3、噪声

变更前主要噪声源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引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噪声范围在70~100dB(A)之间。

变更后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及循环水泵等,噪声级在70-100dB(A)之间。由于项目变更前后没有新增大型产噪设备,故项目变更前后噪声源变化不大。

变更后项目将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厂房封闭,且设计中均将考虑有效的防噪、防振措施,变更后噪声排放情况详见表5-4。

表5-4 变更后设备噪声统计表

设备

数量

噪声级(dB(A))

声源特征

杀菌机

6

70—85

连续、稳定

打包机

4

80—90

连续、稳定

鼓风机

2

85—90

连续、稳定

引风机

2

90—98

连续、稳定

2

90—100

连续、稳定

4、固体废物

变更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3t/a,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变更后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采取的处理措施详见下表5-5。

表5-5 变更后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来源

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18

职工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废包装物

0.3

包装工段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3

炉灰

1148

锅炉燃烧

外卖做肥料

4

尘灰

5.3

高效除尘机组

合计

1171.6

变更后,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增加,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与变更前比固体废物排放增加量为1153.3t/a。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营运期

1#锅炉房

烟尘、SO2、NOX

烟尘:75.0mg/m3、2.7t/a

SO2:77.8mg/m3、2.8t/a

NOX:152.8mg/m3、5.5t/a

烟尘:6.0mg/m3、0.2t/a

SO2:77.8mg/m3、2.8t/a

NOX:152.8mg/m3、5.5t/a

2#锅炉房

烟尘、SO2、NOX

烟尘:75.0mg/m3、3.0t/a

SO2:77.5mg/m3、3.1t/a

NOX:157.5mg/m3、6.3t/a

烟尘:6.0mg/m3、0.2t/a

SO2:77.5mg/m3、3.1t/a

NOX:157.5mg/m3、6.3t/a

营运期

生活污水

COD、BOD5、

N-NH3、SS

产生量:864t/a

COD:220mg/L,0.19t/a

BOD5:150mg/L,0.13t/a

N-NH3:25mg/L,0.022t/a

SS:180mg/L,0.16t/a

排放量:864t/a

COD:220mg/L,0.19t/a

BOD5:150mg/L,0.13t/a

N-NH3:25mg/L,0.022t/a

SS:180mg/L,0.16t/a

冲瓶废水

COD、BOD5、

N-NH3、SS

产生量:176t/a

COD:35mg/L,0.0062t/a

BOD5:30mg/L,0.0053t/a

N-NH3:5mg/L,0.00088t/a

SS:50mg/L,0.0088t/a

排放量:176t/a

COD:35mg/L,0.0062t/a

BOD5:30mg/L,0.0053t/a

N-NH3:5mg/L,0.00088t/a

SS:50mg/L,0.0088t/a

冲洗设备

COD、BOD5、

N-NH3、SS

产生量:16t/a

COD:520mg/L,0.0083t/a

BOD5:350mg/L,0.0056t/a

N-NH3:60mg/L,0.00096t/a

SS:220mg/L,0.0035t/a

排放量:16t/a

COD:520mg/L,0.0083t/a

BOD5:350mg/L,0.0056t/a

N-NH3:60mg/L,0.00096t/a

SS:220mg/L,0.0035t/a

洗参废水

COD、BOD5、

N-NH3、SS

产生量:104t/a

COD:60mg/L,0.0062t/a

BOD5:50mg/L,0.0052t/a

N-NH3:12mg/L,0.0012t/a

SS:200mg/L,0.021t/a

排放量:104t/a

COD:60mg/L,0.0062t/a

BOD5:50mg/L,0.0052t/a

N-NH3:12mg/L,0.0012t/a

SS:200mg/L,0.021t/a

锅炉废水

SS

锅炉排污水:63.8t/a

软化水废水量;524t/a

锅炉排污水:63.8t/a

软化水废水量;524t/a

营运期

职工

生活垃圾

18t/a

18t/a

包装工段

废包装物

0.3t/a

0.3t/a

锅炉

炉灰

1148t/a

1148t/a

尘灰

5.3t/a

5.3t/a

营运期

杀菌机、打包机、锅炉鼓、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产生,其声压级在70-100dB(A)之间

其他

/

主要生态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利用原有构筑物进行生产,不另新增建筑物,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仅为设备安装,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变更项目利用原有构筑物进行生产,不另新增建筑物,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仅为设备安装,同时新建2根40m/1m高烟囱DA1、DA2,对环境影响不大。

变更后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前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工程分析可知,废水排放量为1160t/a,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81.7mg/L、BOD5:125.6mg/L、SS:162.6mg/L、NH3-N:21.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废水排放情况详见表7-1。

表7-1 变更前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

废水种类

废水量(t/a)

COD

BOD5

SS

氨氮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废水排放情况

1160

181.7

0.21

125.6

0.15

162.6

0.19

21.3

0.03

注:浓度—mg/L,折纯量—t/a。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47.8t/a,变更后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20.2mg/L、BOD5:85.8mg/L、SS:108.7mg/L、NH3-N:14.3mg/L,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变更后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详见表7-2。

表7-2 变更后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种类

废水量(t/a)

COD

BOD5

SS

氨氮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浓度

折纯量

废水排放情况

1747.8

120.2

0.21

85.8

0.15

108.7

0.19

14.3

0.025

注:浓度—mg/L,折纯量—t/a。

项目变更后,排放废水总量增加,但排放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降低。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台4t/h热水锅炉和1台1t/h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变更前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烟气量为0.69×107 Nm3/a,SO2产生量为0.18t/a,浓度为26.1mg/m3,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09t/a,产生浓度为12.7mg/m3,烟尘产生量为0.02t/a,产生浓度为3.51mg/m3。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8m/1m高的烟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1变更后源强统计

变更后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和SO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规定,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模型进行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判定,本项目为二级评价,主要为锅炉房有组织烟气排放,预测参数见下表7-3。

表7-3 变更后源强基本数据统计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t/a)

烟气温度

(K)

烟囱(高/内径)

1#锅炉房

正常情况

烟尘

6.0

0.2

358

40m/1m,DA1

SO2

77.8

2.8

NOX

152.8

5.5

非正常情况

烟尘

75.0

2.7

SO2

77.8

2.8

NOX

152.8

5.5

2#锅炉房

正常情况

烟尘

6.0

0.2

358

40m/1m,DA2

SO2

77.5

3.1

NOX

157.5

6.3

非正常情况

烟尘

75.0

3.0

SO2

77.5

3.1

NOX

157.5

6.3

变更后主要污染物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详表7-4、7-5、7-6、7-7。

表7-4 变更后1#锅炉房正常情况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正常情况

烟尘

SO2

NOX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10

0

0

0.0000

0

0

0

25

0

0

0.0004

0.09

0.0009

0.35

50

0.0002

0.02

0.0026

0.52

0.0051

2.06

75

0.0002

0.02

0.0024

0.47

0.0046

1.85

100

0.0001

0.02

0.0021

0.41

0.004

1.61

125

0.0002

0.02

0.0026

0.51

0.005

2.01

150

0.0002

0.02

0.0027

0.55

0.0054

2.15

175

0.0002

0.03

0.0034

0.68

0.0067

2.68

200

0.0003

0.03

0.0038

0.76

0.0075

3

225

0.0003

0.03

0.0040

0.81

0.008

3.18

250

0.0003

0.03

0.0041

0.82

0.0081

3.23

256

0.0003

0.03

0.0041

0.82

0.0081

3.23

275

0.0003

0.03

0.0041

0.82

0.0081

3.22

300

0.0003

0.03

0.0040

0.81

0.0079

3.17

325

0.0003

0.03

0.0040

0.79

0.0078

3.11

350

0.0003

0.03

0.0038

0.77

0.0076

3.02

375

0.0003

0.03

0.0037

0.75

0.0073

2.94

400

0.0003

0.03

0.0036

0.72

0.0071

2.85

425

0.0003

0.03

0.0035

0.7

0.0069

2.76

450

0.0002

0.03

0.0034

0.68

0.0067

2.67

475

0.0002

0.03

0.0033

0.66

0.0064

2.58

500

0.0002

0.03

0.0032

0.64

0.0062

2.5

表7-5 变更后1#锅炉房非正常情况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非正常情况

烟尘

SO2

NOX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10

0.0000

0.00

0.0000

0

0

0

25

0.0008

0.09

0.0004

0.09

0.0009

0.35

50

0.0030

0.34

0.0026

0.52

0.0051

2.06

75

0.0024

0.27

0.0024

0.47

0.0046

1.85

100

0.0020

0.23

0.0021

0.41

0.004

1.61

125

0.0025

0.28

0.0026

0.51

0.005

2.01

150

0.0027

0.31

0.0027

0.55

0.0054

2.15

175

0.0034

0.37

0.0034

0.68

0.0067

2.68

200

0.0037

0.41

0.0038

0.76

0.0075

3

225

0.0039

0.43

0.0040

0.81

0.008

3.18

250

0.0039

0.44

0.0041

0.82

0.0081

3.23

256

0.0039

0.44

0.0041

0.82

0.0081

3.23

260

0.0039

0.44

0.0041

0.82

0.0081

3.23

275

0.0039

0.44

0.0041

0.82

0.0081

3.22

300

0.0039

0.43

0.0040

0.81

0.0079

3.17

325

0.0038

0.42

0.0040

0.79

0.0078

3.11

350

0.0037

0.41

0.0038

0.77

0.0076

3.02

375

0.0036

0.40

0.0037

0.75

0.0073

2.94

400

0.0035

0.39

0.0036

0.72

0.0071

2.85

425

0.0036

0.40

0.0035

0.7

0.0069

2.76

450

0.0036

0.40

0.0034

0.68

0.0067

2.67

475

0.0036

0.40

0.0033

0.66

0.0064

2.58

500

0.0036

0.40

0.0032

0.64

0.0062

2.5

表7-6 变更后2#锅炉房正常情况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正常情况

烟尘

SO2

NOX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10

0

0

0

0

0

0

25

0

0

0.0005

0.1

0.001

0.4

50

0.0002

0.02

0.0029

0.58

0.0059

2.35

75

0.0002

0.02

0.0026

0.52

0.0053

2.12

100

0.0001

0.02

0.0023

0.45

0.0046

1.85

125

0.0002

0.02

0.0028

0.57

0.0058

2.31

150

0.0002

0.02

0.003

0.61

0.0062

2.47

175

0.0002

0.03

0.0038

0.75

0.0077

3.07

200

0.0003

0.03

0.0042

0.85

0.0086

3.44

225

0.0003

0.03

0.0045

0.9

0.0091

3.64

250

0.0003

0.03

0.0046

0.91

0.0093

3.7

256

0.0003

0.03

0.0046

0.91

0.0093

3.7

275

0.0003

0.03

0.0045

0.91

0.0092

3.69

300

0.0003

0.03

0.0045

0.89

0.0091

3.64

325

0.0003

0.03

0.0044

0.88

0.0089

3.56

350

0.0003

0.03

0.0043

0.85

0.0087

3.46

375

0.0003

0.03

0.0041

0.83

0.0084

3.36

400

0.0003

0.03

0.004

0.8

0.0081

3.26

425

0.0003

0.03

0.0039

0.78

0.0079

3.16

450

0.0002

0.03

0.0038

0.75

0.0076

3.05

475

0.0002

0.03

0.0036

0.73

0.0074

2.95

500

0.0002

0.03

0.0035

0.7

0.0071

2.86

表7-7 变更后2#锅炉房非正常情况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非正常情况

烟尘

SO2

NOX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下风向

预测浓度

(mg/m3)

占标率(%)

10

0.0000

0.00

0

0

0

0

25

0.0008

0.09

0.0005

0.1

0.001

0.4

50

0.0032

0.36

0.0029

0.58

0.0059

2.35

75

0.0026

0.29

0.0026

0.52

0.0053

2.12

100

0.0021

0.23

0.0023

0.45

0.0046

1.85

125

0.0027

0.29

0.0028

0.57

0.0058

2.31

150

0.0028

0.31

0.003

0.61

0.0062

2.47

175

0.0035

0.39

0.0038

0.75

0.0077

3.07

200

0.0039

0.44

0.0042

0.85

0.0086

3.44

225

0.0041

0.46

0.0045

0.9

0.0091

3.64

250

0.0042

0.47

0.0046

0.91

0.0093

3.7

256

0.0042

0.47

0.0046

0.91

0.0093

3.7

267

0.0042

0.47

0.0046

0.91

0.0093

3.7

275

0.0042

0.47

0.0045

0.91

0.0092

3.69

300

0.0041

0.46

0.0045

0.89

0.0091

3.64

325

0.0040

0.45

0.0044

0.88

0.0089

3.56

350

0.0039

0.44

0.0043

0.85

0.0087

3.46

375

0.0038

0.43

0.0041

0.83

0.0084

3.36

400

0.0038

0.42

0.004

0.8

0.0081

3.26

425

0.0039

0.43

0.0039

0.78

0.0079

3.16

450

0.0039

0.43

0.0038

0.75

0.0076

3.05

475

0.0039

0.43

0.0036

0.73

0.0074

2.95

500

0.0000

0.00

0.0035

0.7

0.0071

2.86

变更后项目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距离统计结果详见下表7-8。

表7-8 变更后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距离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物

最大落地浓度(mg/m3)

Pi(%)

距 离 (m)

1#锅炉房

正常情况

烟尘

0.0003

0.03

256

SO2

0.0041

0.82

NOX

0.0081

3.23

非正常情况

烟尘

0.0039

0.43

260

SO2

0.0041

0.82

256

NOX

0.0081

3.23

2#锅炉房

正常情况

烟尘

0.0003

0.03

256

SO2

0.0046

0.91

NOX

0.0093

3.7

非正常情况

烟尘

0.0042

0.47

267

SO2

0.0046

0.91

256

NOX

0.0093

3.7

由预测结果可知,两个锅炉房无论在正常情况还是非正常情况下,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标准要求,但在非正常情况下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贡献值相对较大。本环评要求企业在运营期间必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确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转,杜绝非正常情况排放。两个锅炉房废气贡献值远远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要求(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前主要噪声源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引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噪声范围在70~100dB(A)之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排放标准。

3.1变更后噪声源强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噪声源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及循环水泵等,其声压级在70-100dB(A)之间,由于项目变更前后没有新增大型产噪设备,故项目变更前后噪声源变化不大。取20dB(A)作为墙壁实际隔声量,噪声排放情况详见表7-9。

表7-9 设备噪声统计表

设备

数量

噪声级(dB(A))

声源特征

杀菌机

6

70—85

连续、稳定

打包机

4

80—90

连续、稳定

鼓风机

2

85—90

连续、稳定

引风机

2

90—98

连续、稳定

2

90—100

连续、稳定

3.2预测模式

预测选用噪声叠加模式和点声源随距离衰减模式,首先采用噪声叠加模式计算多个噪声源在某一点的合成噪声值,然后利用点声源随距离衰减模式计算距离r米处的噪声值,再与本底叠加生成预测值,然后根据预测值和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1)声级计算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3)预测范围

噪声影响评价主要预测拟建厂区内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并对该影响作出评价。

(4)预测参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产生于车间和锅炉房,预测计算中只考虑主要噪声源所在厂房围护效应和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衰减等主要衰减因子。噪声源与周围距离情况见表7-10。

表7-10 设备噪声值及预测点至厂界距离一览表

名称

预测点至声源的距离,m

东侧

南侧

西侧

北侧

生产线

111

6

116

30

1#锅炉房

535

20

175

155

2#锅炉房

585

25

130

155

3.3预测结果及评价

预测结果详见表7-11。

表7-11 变更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序号

点位

昼 间

夜 间

现状值

贡献值

叠加值

现状值

贡献值

叠加值

1#

东侧厂界外1m

55

22.3

55.0

39.8

22.3

39.9

2#

南侧厂界外1m

53.9

47.0

54.7

38.6

47.0

47.6

3#

西侧厂界外1m

53.8

33.4

53.8

47.9

33.4

48.1

4#

北侧厂界外1m

54.1

33.4

54.1

38.2

33.4

39.4

由表可知,变更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要求,环境厂界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变更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3t/a,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采取的处理措施详见下表7-12。

表7-12 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来源

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18

职工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废包装物

0.3

包装工段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3

炉灰

1148

锅炉燃烧

外卖做肥料

4

尘灰

5.3

高效除尘机组

合计

1171.6

5、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中第一条范围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认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印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

5.1风险评价依据

5.1.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І、Ⅱ、Ⅲ、Ⅳ/Ⅳ+级。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下表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7-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

Ⅳ+

环境中度敏感区

环境低度敏感区

І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5.1.2Q的分级确定

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设计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参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本项目变更为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中的风险物质,故Q=0<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І级。

5.2.1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的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І,可开展简单分析。评价等级划分方法祥见下表7-14。

表7-1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І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详见附录A。

综上,项目所在地位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的规定,本项目风险潜势为І,按照附录A进行简单分析。

5.2风险目标概况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中风险潜势为І的建设项目尚未明确具体的评价范围,本项目参照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风险评价范围确定为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建设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下表7-15。

表7-15 环境敏感分析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距离(km)

属性

规模(户)

1

钓鱼台村

西北侧

0.47

村屯

38

5.3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本项目特点等资料,确定风险识别范围如下:

本项目变更锅炉为生物质锅炉,原辅材料所涉及易燃物质,本项目可能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发生火灾事故,锅炉高效除尘机组失效可能会引起大气环境污染。

5.4环境风险分析

①压力容器爆炸

一般而言,压力容器的破裂类型有:在工作压力下破裂,超压下破裂,容器内化学反应爆炸破裂,容器破裂后的二次爆炸等,其中,压力容器在工作压力下破裂又可分为高压力破裂,低压力破裂,而低压力破裂主要发生在脆性破裂,疲劳破裂和应力腐蚀破裂,并尤以应力腐蚀破裂常见。

压力容器由于设计错误或者由于腐蚀、过热、长期超压超负荷等造成强度降低,在操作不当造成压力或者温度急剧升高,控制仪表及安全泄压装置又失灵时,可能引起物理爆炸。

②火灾

如项目发生火灾导致烟气超标排放,将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逐步减轻,但火灾在短时间高浓度烟气可能造成人员窒息。一般此类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影响多限于厂区内,但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大,主要根据火灾规模及当地大气环境不同,其污染物影响范围及浓度也有所不同,应及时跟进监测。对于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应由事故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组织撤离。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设备损失严重的(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或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或有毒有害物质局部泄漏,预计发生的事故或灾情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5.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5.5.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本项目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设计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的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

②企业用水采用厂区内深水井,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③锅炉房道路、隔墙、门、窗、电气及工艺的防火设计均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2)日常管理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①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进行校验,确保他们灵敏可靠

②对司炉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③根据国家消防法规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指定防火防灾规划,明确责任区,针对本企业重点生产装置、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等易燃区。

④配备消防技术装备。消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各种性能的灭火器,灭火器应满足消防规定要求。

⑤制定火灾事故影响对策

采取“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方针。

⑥应成立以厂长为首的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防火工作;制定灭火作战方案,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防灾能力。

⑦对全锅炉房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全锅炉房禁烟,并应设置多个安全出口;

⑧个人防护

对各单元和工段,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设置专门用于个人火灾防护箱,包括矿泉水、毛巾、手电等。

⑨每年冬季炉停炉期间,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确保锅炉各附件无故障。

5.5.2应急要求

根据本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详见下表7-16:

表7-16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序号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在事故现场尽量的保护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在事故现场尽快地召集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

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做出不同的处理措施

4

应急救源保障

随时准备应急火灾的设备与器材等,如灭火器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在事故现场尽快地报警

6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检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

7

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措施和器材

事故现场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

8

人员紧急撤散、疏散、撤离组织计划

事故现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9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妥善处理,恢复措施,临界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平时安排工作人员培训及演练

11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5.6分析结论

变更项目在做好本报告的相关措施的前提下,还应进一步加强平时防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同时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影响。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安全生产的保障,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员工的培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降低人为失误。加强员工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能掌握常规的救护方法。加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让每一个员工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检查维护,并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性能作定期检查。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成后,除了进行必要的工程质量、环保、风险等方面的验收外,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方投入正常生产。厂内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6、变更后污染物变化情况

变更前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7-17。

表7-17 变更前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变更前项目排放量

变更后项目产生量

变更前后增减量

排放总量

废水

废水量

1160

1747.8

+587.8

1747.8

COD

0.21

0.21

0

0.21

BOD5

0.15

0.15

0

0.15

SS

0.19

0.19

0

0.19

氨氮

0.03

0.025

0

0.025

废气

烟尘

0.02

0.4

+0.38

0.4

SO2

0.18

5.9

+5.72

5.9

NOX

0.09

11.8

+11.71

11.8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18

18

0

18

废包装物

0.3

0.3

0

0.3

炉灰

0

1148

+1148

1148

尘灰

0

5.3

+5.3

5.3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营运期

1#锅炉房

烟尘、SO2、NOX

烟气经40m高、内径1m(DA1)烟囱排放。

达标排放

2#锅炉房

烟尘、SO2、NOX

烟气经40m高、内径1m(DA2)烟囱排放

运营期

职工

生活污水

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达标排放

生产

生产废水

锅炉排污水

SS

运营期

职工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无害化

包装工段

废包装物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资源化

锅炉

炉灰

外卖做肥料

资源化

高效除尘机组

尘灰

营运期

营运时噪声主要来自于杀菌机、打包机、鼓、引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值在70-100dB(A)之间。建议首先选购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与封闭房间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次变更项目利用原有构筑物进行生产,不另新增建筑物,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仅为设备安装,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一、变更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锅炉变更利用原有构筑物进行生产,不另新增建筑物,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仅为设备安装,同时新建2根40m/1m高烟囱DA1、DA2,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变更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变更前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160t/a,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81.7mg/L、BOD5:125.6mg/L、SS:162.6mg/L、NH3-N:21.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47.8t/a,变更后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20.2mg/L、BOD5:85.8mg/L、SS:108.7mg/L、NH3-N:14.3mg/L,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柳河污水处理厂简介: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柳河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该厂始建于7月,于9月试运行,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水解+AICS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新建污水处理厂于7月5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139号),并于11月22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129号)。

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于进行扩建,在现有污水厂预留地内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2.0万m3/d,敷设污水管线50410m,扩建工程采用水解+AICS+二级生化池里(A2/O)+深度处理(微絮凝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扩建工程于8月3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388号),并于9月29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263号)。

2、废气防治措施

变更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台4t/h热水锅炉和1台1t/h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变更前燃料为醇基燃料,用量为880t/a,烟气量为0.69×107 Nm3/a,SO2产生量为0.18t/a,浓度为26.1mg/m3,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09t/a,产生浓度为12.7mg/m3,烟尘产生量为0.02t/a,产生浓度为3.51mg/m3。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8m/1m高的烟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变更后项目营运期废气为1#锅炉房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生物质消耗量为5400t/a和2#锅炉房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生物质消耗量为6084t/a。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

由工程分析可知,1#锅炉房锅炉烟尘的产生量为2.7t/a、SO2产生量为2.8t/a、NOx产生量为5.5t/a,则烟尘产生的浓度为75.0mg/m3,SO2产生浓度为77.8mg/m3、NOx产生浓度为152.8mg/m3;2#锅炉房锅炉烟尘的产生量为3.0t/a、SO2产生量为3.1t/a、NOx产生量为6.3t/a,则烟尘产生的浓度为75.0mg/m3,SO2产生浓度为77.5mg/m3、NOx产生浓度为157.5mg/m3。其中烟尘浓度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要求。

由建设提供资料,目前企业预安装2套高效除尘机组(分别位于1#、2#锅炉房内),除尘效率为92%。烟尘经高效除尘机组处理后,1#锅炉房内烟尘产生的浓度为6.0mg/m3,2#锅炉房内烟尘产生的浓度为6.0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锅炉房处理后烟气经一根40m高,内径1m烟囱(DA1)排放,2#锅炉房处理后烟气经一根40m高,内径1m烟囱(DA2)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变更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9-1。

表9-1 变更后生物质锅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

排放源

废气量

(m3/a)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措施及效率

排放情况

C

W

高效除尘机组(除尘效率92%),40m/1m排气筒DA1排放

C

W

1#锅炉房内

3.6×107

烟尘

75.0

2.7

6.0

0.2

SO2

77.8

2.8

77.8

2.8

NOX

152.8

5.5

152.8

5.5

2#锅炉房内

4.0×107

烟尘

75.0

3.0

高效除尘机组(除尘效率92%),40m/1m排气筒DA2排放

6.0

0.2

SO2

77.5

3.1

77.5

3.1

NOX

157.5

6.3

157.5

6.3

注:C-产生/排放浓度,mg/m3;W-产生/排放量,t/a。

高效除尘机组工作原理:高效除尘机组是由旋风除尘器及烟气净化喷淋机组组成。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烟尘先在锅炉内部充分沉降后,烟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将大颗粒粉尘及颗粒物分离出来,然后进入烟气净化喷淋机组,烟气净化喷淋机组是根据生物质燃料燃烧的特点,研发出来的一款具有集锅炉烟气除尘、消除黑烟为一体的除尘设备。该设备整体具有结构紧凑,耐腐蚀、耐磨,耐高温等优点。且操作方便,运行费用低。该机组除尘效率为92%,除尘效果明显,经处理后的烟气可以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机组主要由进气室、喷淋装置、除雾装置、水循环系统、沉降系统组成。烟气净化喷淋机组的工作过程是将生物质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烟气中的尘粒及飞灰,通过引风机的作用将含尘气体与水密切接触后,使尘粒通过惯性碰撞、截捕等方式从气流中分离出来。通过水循环系统带至沉降池使之在沉降池中多次沉降,而后统一清除。沉降处理后的水重新进入循环,避免浪费。烟囱高度达到规定要求,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烟囱排放到大气当中,从而实现烟气的高空排放标准。

该机组机身材料全部采用S30408制造,有效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3、噪声防治措施

变更前企业设备经安装减震措施后,由距离衰减及绿化隔离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工程分析可知,变更后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房的鼓、引风机、泵类等, 为最大限度减少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②设备应设置在封闭房间内,房间要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窗密封装置,以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该项声源控制措施可使噪声源强减少15-25dB(A)。

③鼓风机、引风机出口要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降低噪声传播,在安装高噪声设备时应加防振设施,此项措施可降低噪声15 dB(A)以上,从而减轻了鼓、引风机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玻璃窗等如发现破碎应及时修补,减少噪声透射。

另外在运营期内,定期对车间及锅炉房周围噪声进行监测,及时对相关减振及非正常运行部件进行维修、更换。

经过上述防护措施,可使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更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3t/a,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

草木灰作肥料因草木灰为植物燃烧后的灰烬,所以是凡植物所含的矿质元素,草木灰中几乎都含有。其中含量最多的是钾元素,一般含钾6~12%,其中90%以上是水溶性,以碳酸盐形式存在;其次是磷,一般含1.5~3%;还含有钙、镁、硅、硫和铁、锰、铜、锌、硼、钼等微量营养元素,故本项目生物质燃烧后的炉灰作为农家肥可行。

变更后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采取的处理措施详见下表9-2。

表9-2 变更后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来源

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18

职工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废包装物

0.3

包装工段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3

炉灰

1148

锅炉燃烧

外卖做肥料

4

尘灰

5.3

高效除尘机组

合计

1154.05

采取上述措施后,变更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变更后项目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设计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的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

②企业用水采用通化市柳河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③锅炉房道路、隔墙、门、窗、电气及工艺的防火设计均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2)日常管理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①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进行校验,确保他们灵敏可靠

②对司炉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③根据国家消防法规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指定防火防灾规划,明确责任区,针对本企业重点生产装置、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等易燃区。

④生物质锅炉管道属于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内要设火灾报警装置。

⑤配备消防技术装备。消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各种性能的灭火器,灭火器应满足消防规定要求。

⑥制定火灾事故影响对策

采取“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方针。

⑦应成立以厂长为首的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防火工作;制定灭火作战方案,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防灾能力。

⑧对全锅炉房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全锅炉房禁烟,并应设置多个安全出口;

⑨个人防护

对各单元和工段,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设置专门用于个人火灾防护箱,包括矿泉水、毛巾、手电等。

⑩每年冬季炉停炉期间,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确保锅炉各附件无故障。

(3)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本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变更后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突发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详见下表9-3:

表9-3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序号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在事故现场尽量的保护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在事故现场尽快地召集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

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做出不同的处理措施

4

应急救源保障

随时准备应急火灾的设备与器材等,如灭火器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在事故现场尽快地报警

6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检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

7

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措施和器材

事故现场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

8

人员紧急撤散、疏散、撤离组织计划

事故现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9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妥善处理,恢复措施,临界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平时安排工作人员培训及演练

11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三、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52035.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0.7%。本项目的环保投资估算见表9-4。

表9-4 环保投资估算表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环保投资(万元)

1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污水

废水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1.5

2

锅炉

烟尘

2套高效除尘机组,新建2根40m/1DA1和DA2烟囱

350

3

设备

噪声

基础减振、消声

5

4

生活

固体废物

垃圾桶等临时储运设施

3

5

环境管理与监测

2

合计

361.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经济分析的方法,来评价该项目的实施可能使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以及环境工程投资情况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后,使被污染的环境得到改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等综合评估。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52035.13万元,环保投资为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0.7%,可达到有关的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到环保措施的真正落实,专款专用,防止产生环境污染事件。

2、环境效益分析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47.8t/a,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本项目在建设中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降噪措施,具有非常明显的环境效益。

变更后项目生产及生活锅炉用热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经工程分析计算可知,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40m高内径1m的烟筒(DA1和DA2)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变更后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经以上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经过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周边环境空气的质量及声环境质量,使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区域环境质量。具有环境正效应。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协调好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本环评报告对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制度提出建议。为确实做好拟建项目投产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工作,建议成立安全环保部门,并设环境管理人员。

1、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职责

(1)环保部门负责全厂日常环境管理工作,配置兼职环境管理人员1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协助厂领导确定厂环境保护方针、目标。

(3)制订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经常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4)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厂“三废”排放状况,建立污染源排污监测档案和台帐,按规定向地方环保部门汇报排污情况以及企业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并为解决厂重大环境问题和综合治理决策提供依据。

(5)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建立运行档案。

(6)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效果考核指标、“三废”综合利用指标及绿化建设等环保责任指标,层层落实并定期组织考核。

(7)制定预防突发性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一旦发生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环境监测、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上报有关结果。

(8)组织开展厂污染治理工作和“三废”综合利用的环保科研、技术攻关工作,积极推广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环境监测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和耳目,是掌握环境质量和了解其变化动态的重要手段。参照有关规定,本次环评对该项环境监测的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建议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规定等要求,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2)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和安全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对厂区或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噪声等环境要素中的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和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监测。

(3)及时汇总环境监测数据,定期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生产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

3、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1)污染物排放清单

变更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11-1。

表11-1 变更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t/a)

处理措施、效率及运行参数

排污口信息

执行标准

废气

1#锅炉房

烟尘

6.0

0.2

6t/h

40m/1m烟囱DA1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相关标准要求

SO2

77.8

2.8

NOX

152.8

5.5

2#锅炉房

烟尘

6.0

0.2

12t/h

40m/1m烟囱DA2

SO2

77.5

3.1

NOX

157.5

6.3

废水

废水

COD

120.2mg/L

0.21t/a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

达标排放

BOD5

85.8mg/L

0.15t/a

N-NH3

14.3mg/L

0.025t/a

SS

108.7mg/L

0.19t/a

设备

设备噪声

基础减震、建筑隔音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职工

生活垃圾

18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包装工段

废包装物

0.3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锅炉

炉灰

1148

外卖做肥料

高效除尘机组

尘灰

5.3

4、环境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计划

①噪声

监测项目:噪声(等效声级);

监测点:场界四周外1m处;

监测频次:建议每年监测两次;

采样分析方法:与标准直接比较法;

委托监测单位: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

②锅炉烟气

监测项目:颗粒物、SO2、NOx三项指标;

监测点:排气筒DA1、DA2;

监测频次:建议每年监测一次;

采样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国家环保部有关规范执行;

委托监测单位: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

③废水

监测项目:pH、COD、BOD5及氨氮等。

监测布点:厂区总排污口

监测频率:建议废水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采样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家环保部有关规定执行;

委托监测单位: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

5、变更后验收“三同时”制度

根据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检验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验收范围包括: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11-2。

表11-2 变更后“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废水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柳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锅炉废气

高效除尘机组+40m/1mDA1、DA2烟囱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锅炉表3排放标准

噪声

消声材料、减振垫、消声器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不产生二次污染

废包装物

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

炉灰

外卖做肥料

尘灰

可行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及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有关条款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虽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从宏观地理位置来看,项目所在区域既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经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需特殊保护地区,也不是严重缺水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也不是文教区、疗养地及具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等社会关注区,同时也不是人口密集区和社会关注区。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吉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6.480129775、北纬44.815598176。厂区分东、西两块地,中间隔乡路,厂界四周均为农田,西南侧隔农田0.31km处为东昇汽车加油站。距离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0.48km处钓鱼台村居民,一统河从厂区东侧及南侧流过,最近处距离厂区东厂界0.035km,项目所在地属于非环境敏感区。

三、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详见附图5),根据柳河经济开发区出具的证明可知,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四、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根据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能够被环境所接受。

五、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47.8t/a,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可直接经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

柳河污水处理厂简介: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柳河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该厂始建于7月,于9月试运行,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水解+AICS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新建污水处理厂于7月5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139号),并于11月22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129号)。

柳河县污水处理厂于进行扩建,在现有污水厂预留地内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2.0万m3/d,敷设污水管线50410m,扩建工程采用水解+AICS+二级生化池里(A2/O)+深度处理(微絮凝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扩建工程于8月3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建(表)字[]388号),并于9月29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柳河县处理厂扩建工程验收批复(吉环审验字[]263号)。

变更后项目生产及生活锅炉用热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经工程分析计算可知,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40m高内径1m的烟筒(DA1和DA2)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高效除尘机组工作原理:高效除尘机组是由旋风除尘器及烟气净化喷淋机组组成。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烟尘先在锅炉内部充分沉降后,烟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将大颗粒粉尘及颗粒物分离出来,然后进入烟气净化喷淋机组,烟气净化喷淋机组是根据生物质燃料燃烧的特点,研发出来的一款具有集锅炉烟气除尘、消除黑烟为一体的除尘设备。该设备整体具有结构紧凑,耐腐蚀、耐磨,耐高温等优点。且操作方便,运行费用低。该机组除尘效率为92%,除尘效果明显,经处理后的烟气可以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设备经安装减震措施后,由距离衰减及绿化隔离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

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经以上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经过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六、总量控制可达标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SO2、NOx及烟粉尘。

根据原有《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原生活用热采用的1台4t采暖热水锅炉及生产用热采用的1台1t的蒸汽锅炉产生污染物量为烟尘:0.02,SO2:0.18t/a,NOx:0.09t/a,企业原有排污未申请总量。

根据变更后项目特点,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项目废水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故变更后项目废水不再申请总量;变更项目营运后,生物质燃料在燃烧时产生烟尘、SO2和 NOx,并将其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值。

综上所述,故以本项目排放污染物量申请总量为:烟尘:0.4t/a、SO2:5.9t/a、

七、选址合理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柳河经济开发区出具的证明可知,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证明见附件。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选址,从产业政策、建设条件、环境功能区划及环保措施有效性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性等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项目概况

变更后项目位于通化市柳河县柳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5.771136159、北纬42.311606674。厂区分东、西两块地,中间隔乡路,厂界四周均为农田,西南侧隔农田0.31km处为东昇汽车加油站。距离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0.48km处钓鱼台村居民,一统河从厂区东侧及南侧流过,最近处距离厂区东厂界0.035km。本项目不新建锅炉房,利用原有锅炉房(1#和2#),总占地面积903m2,建筑面积903m2。项目在原1#锅炉房内安装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备1用,提供生产用热),在2#锅炉房内安装1台12t/h生物质热水锅炉(提供生活用热)。

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总投资为52035.13万元,环保投资为361.5万元,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

2、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吉林省12月份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相关数据,一统河流域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一统河入口断面水质为Ⅲ,断面水质状况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通化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0的年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所在地区为达标区域。

由评价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污染物各监测点位各污染物最大值占标率在各点位均小于1,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评价结果可见,本项目所在地周围昼、夜间的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3、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

3.1 营运期

(1)废水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747.8t/a,变更后废水总排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20.2mg/L、BOD5:85.8mg/L、SS:108.7mg/L、NH3-N:14.3mg/L,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经排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2)废气

变更后项目生产及生活用热锅炉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经工程分析计算可知,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新建锅炉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40m高内径1m的烟筒(DA1和DA2)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通过工程分析可知,变更后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杀菌机、打包机、锅炉房的鼓、引风机、泵类等,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设备应设置在封闭房间内、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及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过上述防护措施,可使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变更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锅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及高效除尘机组收集到的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物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理;炉灰及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封闭灰渣间内,炉灰及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定期外卖做肥料。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通过相应预测模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上述各污染经本次提出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其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SO2、NOx及烟粉尘。

根据原有《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级窖藏野山参酒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原生活用热采用的1台4t采暖热水锅炉及生产用热采用的1台1t的蒸汽锅炉产生污染物量为烟尘:0.02,SO2:0.18t/a,NOx:0.09t/a,企业原有排污未申请总量。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处理再生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本项目废水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废水不再申请总量;变更项目营运后,生物质燃料在燃烧时产生烟尘、SO2和 NOx,并将其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值。

综上所述,故以本项目排放污染物量申请总量为:烟尘:0.4t/a、SO2:5.9t/a、NOx:11.8t/a。

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柳河县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工程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到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企业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原则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建设项目建设可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