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月10日,河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主任科员张夏等一行三人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主任张帼霞陪同下对我县辉耀村“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检查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杨建章,县司法局局长闫捍东陪同检查。
省司法厅检查组一行到达我县辉耀村开展检查,辉耀村按照“七五”普法的规划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总体要求,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制定完善村务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扩大了基层民主,规范了村务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民主法治进程。
检查小组对照相关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档案和实地查看法治建设情况等方式对村委会的民主法治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小组充分肯定我县辉耀村在推进民主法治工作中的成绩,并提出继续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辉耀村委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