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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讯速递!下半年 “五险一金”新动态都在这里!

时间:2019-11-26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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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讯速递!下半年 “五险一金”新动态都在这里!

对职场人来说,“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仅仅只是账面上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在职工需要且条件具备时,可以变现为实打实的“真金白银”,为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即将过去一半,我们一起来看看,下半年,你的“五险一金”还有哪些新动态、新变化。

今年增加的养老金将陆续到账

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明确,继续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在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目前,有地区增加的养老金已到账。

如果退休人员还没有收到增加的养老金,那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各地增加的养老金都会陆续到账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1月1日起补发。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推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明确,各省必须在底前实现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

目前,已有省份正在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要抓紧制定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收统支的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底前实现基金全省统收统支。

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模式的基础上,建立省级调剂基金,对省本级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指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从此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的城市的情况来看,12个城市的基金共济能力、平衡能力远强于非试点的城市。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扩大了,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了13%左右。

据悉,两险合并能更好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合并后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会下降;将简化参保流程,不会增加企业参保难度。

失业保险新举措

5月1日起,河南省省将统一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将原定执行至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4月30日,将原定执行至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4月30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河南省总工会推出了助力民营企业职工学技能稳就业新举措,出台了《关于开展助力民营企业职工学技能稳就业的通知》,力争在前使全省民营企业享受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人数达到3万人。

民营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领到1000~2000元不等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

......

由于各地政策不尽相同,关于失业保险等社保的具体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下月起,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因此,在拿到工资条的时候,可以看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有变化。

此外,除了职场人关注的“五险一金”外,与很多家庭有关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保障保险的最新动态都在这里,周知。↓↓↓

底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将取消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底前取消。

据悉,近年来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在实践中的弊端逐步显现: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

国家医保局回应称,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这将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目前,我国已有24个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个省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是并轨运行。

通知重点针对两项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明确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同时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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