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弘扬正能量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沧县分局在前期调研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科学严谨筛选“正面清单”企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监察执法实现差异化管控、精准治理。纳入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让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为积极落实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沧县分局6月份开始推行“分表计电”智能管控,提高企业规范生产和污染治理的“技防”水平。按照“正面清单”筛选条件,立即组织县域内企业较为熟悉的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各中队工作人员展开筛查。大队全体执法力量和内勤人员昼夜奋战,同时投入筛查工作。目前我县第一批符合条件的203家企业已初步列入沧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沧县分局执法人员已将对企业进行的日常检查安排按照最新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调整,对于已安装“非现场”监控设施的企业,主动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于未安装相应监控设施的企业,尽量通过双休日进行帮扶检查,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实施环境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同时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引导,推送清单标准,让更多地企业主动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规范生产和排污行为,争取更多的企业尽早列入正面清单,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