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无烟单位
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四川省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的决定》(川爱卫发〔〕1号),泸州医药产业园区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卫活动,改善了环境卫生,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达到了四川省卫生单位和四川省无烟单位标准,被省爱卫办授予“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无烟单位”荣誉称号。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将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健全长效机制,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