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福建宁德中考优录加分政策公布

福建宁德中考优录加分政策公布

时间:2020-01-24 19:15:11

相关推荐

福建宁德中考优录加分政策公布

福建省宁德市中考优录加分政策已经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福建宁德中考优录加分政策

我市中考中招照顾政策,继续沿用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同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51号)精神,增设对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照顾项目,具体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驻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

3.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福建普高录取工作安排

1.普通高中学校批次投档控制线的设定:在符合投档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批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后)的1∶1.02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2.对于县域内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的县(市、区),要对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若经降分录取后,仍无法完成计划的县域,要将定向生计划数转入统招生计划的,必须报我局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定向招生录取其余事项参照《关于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6号)执行。

3.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达标高中不招收往届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域内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4.开始八年级学生增设生物实验操作测试项目,实验操作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纳入中招对实验测试的录取投档要求。

关于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其他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考工作的通知》(宁教中〔〕46号)和《关于做好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9 号)执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