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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佐治药言》谈读书

时间:2021-04-01 1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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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佐治药言》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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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汪辉祖《佐治药言》

作者:汪辉祖

国相颁其政言

市贾刊其佐治

作者简介

汪辉祖是清史有名的绍兴师爷、幕学家与法律专家,他一生在州县佐治为官四十余年,吏治经验丰富,且勤于总结,留下了多部关于幕学与吏治的着作,阐述了清代幕业的技术原则与道德规范,理想高而不虚,要求严而不苛。《佐治药言》《学治臆说》等幕学着作后被誉为“宦海舟楫”、“佐治津梁”,居官佐幕者视为枕中鸿宝。

本号将连载其文,以供批判学习

原文

读书

学古入官,非可贵之幕友也。然幕友佐官为治,实与主人有议论参互之任,遇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经以断者,非读书不可。

昔在秀水时,有陶氏。某以长房独子,出继叔父。生五子,而长子故绝,例得以次子之子为后,其三子谋以己子,后其伯兄因乘父故,伪托遗命,今仲子归嗣本生。袒次房者,谓以孙称祖,礼难归继,袒三房者谓本生有子而无后,于情不顺,归继之说未为不可,荐绅先生纷如聚讼,上台檄下,县议,余亦无能执中。长夜求索,忽记《礼经》残与无后者食于祖之文,爰佐令君持议,谓称祖之论必不可行。陶某既出继叔后,断难以子归继本宗,本宗有子而绝,情有莫安,请以其主附食,伊父听陶某子孙奉祀,大为上台所赏。

后在乌程有冯氏子,因本宗无可序继,自抚姑孙为后,及其卒也,同姓不宗之,冯氏出而争继,太守允焉。余佐令君持议,据儒陈民,北溪字义系重同宗同姓,不宗即与异姓无殊之说,绝其争端。向非旁通典籍,几何不坐困耶?

每见幕中公暇,往往饮酒围棋,闲谈送日,或以稗史小说消遗自娱。究之无益身心,无关世务,何若屏除一切,读有用之书、以之制事,所裨岂浅鲜哉。

译文

读书为要

一般来说,先学习前代各方面知识,再步入仕途。但是不能拿这标准来要求幕宾。幕宾辅佐官吏治理政务,实际上和主人同样具有议政的责任。如果遇到了疑难大事,难于定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必须引用经书来帮助判断的话,就非读书不可了。

我以前在秀水的时候,有陶姓人把长房的独生儿子过继给叔父,后来他共生了五个儿子。可是长子死去了,按例应该以次子的儿子作为后嗣。他的另外三个儿子都打算把自己的儿子作为后嗣。后来伯兄乘着父亲过世,伪造遗嘱,命令二儿子归嗣原来的亲生父母。偏袒次房的人,则认为把孙子立在宗庙中来称祖先,按照礼法来说是很难归回本宗继嗣的。偏袒三房的人则认为,其亲生父母有儿子却没有后嗣,按情理是讲不通的,让他归宗继嗣未必就不行。大家到衙门打官司。府台就发下公文,让县衙处理这桩公案。

我也没有能力居中调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复思考解决的办法。突然,我脑海里浮现出了《礼经》中的句子,“未成年而夭折或死了没有后代的人,可以在祖庙中享祭。”这句话启发了我办案的灵感,于是帮助主人办案。我认为以孙子祢祖的说法,一定不行。陶某既已出继叔父为后,绝对难以他的儿子归嗣本宗。他的本宗虽然有儿子,但却无人继嗣,于情理上来说都难以让人感到安宁,因此请求准许把他的儿子作为主人来附食,他的父亲听任陶某人的子孙敬祭祀。我这样处理,大受上司的赏识。

后来我在乌程时,有一冯姓人家的儿子,由于自己本宗没有人可以继嗣,就抚养他姑母的孙子作为后嗣。等到他死了以后,同姓的人却不把姑母的孙子当作本宗看待。于是同姓不同宗的冯氏出来争嗣继,太守批准了这个请求。我当时在辅助府主处理政务,依据宋代儒者陈氏的《北溪字义》,是重视同一宗族,同一姓氏,不同宗族和异姓没有任何区别。所以根据这个道理,处理了冯氏争继的问题。假如不是旁通典籍,不就难以解决困难吗?

我经常看见幕帷中公暇的时候,幕友们总是饮酒下围棋,闲谈胡侃地打发日子。或者以野史、小说之类自娱,消遣时光。仔细探求这些做法,我以为对身心并没有多大益处,也与世务没有关系。哪里比得上摒除一切干扰,清静寡欲,读点有用的书籍,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处理政务中去,这样获得的稗益,难道会少了吗?

延伸阅读:《佐治药言》办案不要牵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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