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依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补本市“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经向相关单位征集筛选,共选出48位增补入库专家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月1日—7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反映和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联系人:赵方
邮编:200003
邮件:fzhao@sthj.
附件:1、入库专家资格条件2、入选专家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6月29日
附件1: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廉洁的评审原则,遵守专家评审活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和本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掌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报告评审规范和要求;
(三)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涉及的专业或行业中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誉,熟悉其专业或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能代表其所在单位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领域的业务水平;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土壤污染防治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3个以上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具有5年以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监测从业经验;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七)自愿参加评审活动并签订保密协议。
附件2:入选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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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 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