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定价基准转换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配合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公告要求,我行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一)转换范围
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10月8日-1月1日期间已经选择LPR市场利率的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5.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
6月23日至8月31日。
2.办理渠道
客户到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部现场办理。后续支持客户通过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3.证件要求
通过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部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后续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的,需要完成电子渠道身份认证和验密操作。
4.原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办理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五)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参照上述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则进行转换。
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参照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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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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