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
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正式升级!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
关于统一规范市场主体
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
广州市于9月1日起
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
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
各类新设立和涉及经营范围的变动备案申请,各商事主体可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开发的“经营范围自助录入”(http://air.:88/outsys/scopeselfservice/check/entname/index)或通过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查询、选择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并按此填写登记注册申请表中经营范围栏目。新设立的商事主体也可以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内的经营范围选择模块进行选取。
企业章程记载的相关内容
与申请表填报内容不一致的,
申请表内容视为对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规范化表述,
登记机关按申请表内容进行登记。
从1月1日起,广州率先在全国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申请人可通过大厅自助终端、PC端及移动端的“经营范围自助录入”,选取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规范性表述,系统将自动识别所选的“一般经营范围”及“许可经营范围”,提示申请人所选的许可经营范围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六年多来,有效解决了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用语表述不规范、登记标准不统一、共享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供稿:注册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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