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应用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成果,推动供应商复工复产,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提出七项创新服务举措,开展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国网物资部关于推行助推供应商复工复产七项创新服务举措的通知》要求,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于9月1日起在物资合同履约环节,接受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的履约保证金保险,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在线上传相关资料并投保后,办理合同预付款。
一、履约保证金保险的实行范围、保证金金额及有效期
(一)实行范围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自6月1日起统一签订的物资合同。
(二)保证金金额
供应商购买保险的保险责任需满足买方的要求,保险金额不少于原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具体如下:
统签物资类合同(有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保险额度为合同金额的10%;
统签物资类合同(无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保险额度为合同金额的2%。
(三)有效期
期限为原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间(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部通过验收并投运为止)再延期半年。
二、履约保证金保险名词解释及保险责任
(一)名词解释
投保人:指合同卖方即供应商;
被保险人:指合同买方即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保险人:指保险公司,例如: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英大产险”);
保单审核人:指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文中简称“英大长安公司”)。
(二)保险责任
履约保证金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因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应由被保险人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保险。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是指供应商以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险作为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向合同买方提供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保险是对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进一步补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发生实质变更,现有的预算支付流程不变、供应商可凭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等)办理合同预付款,现有的无预付款合同流程支付方式不变。
三、履约保证金保险办理及管理流程
(一)保险申请、审核及办理
合同生效后,有使用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履约保证金意愿的供应商,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在线查询的保险公司)投保。
供应商可以直接百度“长安一家”官网,在线提交上传投保资料,包括:
(1)投保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投保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前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投保人既往同类项目的履约记录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征信报告;
(5)被保险人相关信息材料文件(含开票信息);
(6)保险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系统实时在线审核资料,供应商在线支付保费,实时获得电子保单,投保完毕后英大长安公司出具线下保险合同审验书(三日内)。
(二)保单审核
供应商携带表格所述资料至供应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保单交接单,办理履约保证金保险保单交接手续。
统签物资类合同(有预付款)
统签物资类合同(无预付款)
保单原件(电子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审验书
合同复印件
无
收款收据
无
(三)续保办理
统签物资类合同(有预付款)
统签物资类合同(无预付款)
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材料发生延期时,由国网陕西物资公司财务部门通知国网英大长安督促供应商在保单到期前两个月办理保单延期或续保手续。若供应商在期限内未进行续保,则保险人(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对被保险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进行赔付。
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材料发生延期时,由国网陕西物资公司国网陕西物资公司(合同管理部)通知国网英大长安督促供应商在保单到期前一个月办理保单延期或续保手续。若供应商在期限内未进行续保,则保险人(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对被保险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进行赔付。
四、履约保证金保险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业务于9月1日起全面在公司系统内实施,供应商可直接在线上投保,若有任何疑问,可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9-81005333。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