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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时间:2020-02-04 04: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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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就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事宜公告如下:一、批量转换范围1月1日前在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且截至8月25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二、批量转换时间自8月26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批量转换,您无需任何操作。三、批量转换规则原合同约定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具体如下:(一)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二)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三)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LPR与该固定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四)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与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四、温馨提示(一)如您希望自行办理,请于8月25日(含)前,到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批量转换完成后,若您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9月1日至12月31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北安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您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特此公告北安农商银行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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