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全面启动南县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相关政策文件摆台
8月12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工作人员正通过视频、微信公众号、相关政策文件摆台等方式向公众推广这一惠民政策。目前,该中心各服务大厅已将有财政补贴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信息录入系统,符合此项情形且不负有清偿本人或他人在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义务的缴存职工,个人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增设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最多提取增设电梯个人分摊金额。
办理此项业务可以同时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放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因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的限制。
图文:唐诗斯
编辑:段建肖雨凡
审核:张斌崔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