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小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小生同志任冀南技师学院院长;
封国俐、刘芳同志任冀南技师学院副院长;
刘增国、刘陆冰、王建春同志任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王振鹏、赵俊京、任利民同志任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免去:
宋学波同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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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广电融媒体
监制:严武军主编:郑岩 许继霞
编辑:史晓玲 李雪冉(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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