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书剑恩仇录》的李沅芷:卑微到泥土里的爱情 开不出美丽的花

《书剑恩仇录》的李沅芷:卑微到泥土里的爱情 开不出美丽的花

时间:2020-05-05 08:11:14

相关推荐

《书剑恩仇录》的李沅芷:卑微到泥土里的爱情 开不出美丽的花

如果不是金庸的铁杆书迷,乍看到“李沅芷”这个名字可能得思索一下:丫是谁?

李沅芷可不是丫,也不是丫头,她是千金大小姐,是金庸作品中极其重要的一个人物。重要在哪?《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处女作,而李家小妹又是本书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可谓“处中之处”,这难道还不重要吗?

李沅芷是浙江水陆提督李可秀的宝贝闺女,不上厅堂也不下厨房,平日里喜欢舞刀弄枪。自打学了几手三脚猫功夫,就三天两头找茬生事,把自己当个江湖人。然而真遇到问题时,她那点功夫基本没用,还是得靠大小姐的原生本事——或撒娇耍赖、或狗仗……或倚仗人势——来蒙混过关。

别说我故意给李小妹泼脏水,起初她确实是不怎么上档次。李沅芷的师父是武当名宿陆菲青,在传她武艺时,声色俱厉地告诫她:要是你以后用学到的武功为非作歹,我就一巴掌拍死你!要别的弟子,肯定是凛然遵命,发个毒誓表个忠心。然而李沅芷是怎么回答的呢?她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嬉皮笑脸:老师,我这么可爱,你舍得拍死我吗?

在前往江南的路上,她出言不逊,惹恼了红花会十当家章进,对方一掌将她坐骑的尾巴砍断,然后撒丫子跑了。李沅芷追也追不上,就算追上也打不过,只能委委屈屈认栽。再一看陆菲青脸色不善,估计要挨骂,立刻红着眼圈叫师父。陆菲青本来想教训她几句,但一看她那可怜样,也就舍不得骂了。

师父虽然摆平了,但马没了尾巴还是挺丢人的。李沅芷又找到他爹的下属曾参将,鼓着腮帮子说了句“我的马没尾巴真难看”,曾参将立即将自己的坐骑换给她,还说自己的马脾气劣,只有像小姐这样骑术好的才能驾驭它云云,给足了李小姐面子。当然了,主要是给她爹面子。

有不少人喜欢李沅芷,觉得她娇俏可爱。娇俏或许有,可爱却未必,有的时候还非常气人。翠羽黄衫霍青桐率众夺本部圣经,本来与她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但就因为师父夸霍青桐武功不错,她不服气,偏要从中作梗,导致霍青桐功败垂成。

关键是,霍青桐的武功就是比她高得多,师父夸得并没有错,不知她有什么不服气的。当夜,霍青桐来找李沅芷决斗,三招两式便打得她溃不成军。本来霍青桐只是想教训教训她,要她别多管闲事。但李沅芷竟仗着师父出来给她撑腰子,公然对霍青桐袭胸(那时她女扮男装,霍青桐以为她是男人)。摸完了之后,还要说风凉话,反正我也摸过啦,你也嫁不出去啦,不如嫁给我吧。气得霍青桐就要和她同归于尽。这是顽皮可爱吗?已经几近下流了吧!后来她以男人装扮与陈家洛过招,又差点被总舵主来了个袭胸,也算是有报应了。

李沅芷显然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她喜欢惹是生非,但又没有摆平事端的能力,最后还是要靠别人给她擦屁股。一般人慑于她老子的权势和她老师的威名,也不敢拿她怎样。在自己的圈子里作威作福也就罢了,出来行走江湖,肯定要吃大亏。当然她本来也没想行走江湖,练武功就是图个乐而已。做个有人宠爱、有人伺候、有人背锅的大小姐不香么?干吗要去风餐露宿喋血街头啊?

然而,“一闻金笛误终身”。自打那天在荒村野店偶遇了“金笛秀才”余鱼同,李沅芷这颗心就再不是自己的了。

有的人可能觉得这种一见钟情有点假,但书里明确写了,李沅芷在塞外边荒之地很少见到这般英俊潇洒人物,所以也勉强说得过去。尤其是,余鱼同不仅长得帅、武功高、能吹笛,还会。

李沅芷初见余鱼同时,他眼前一众强敌,却面不改色,谈笑风生,带着一股年轻人的骄傲自负之气,且对敌人进行了战略上的藐视。或许在陆菲青等老成持重的人眼里,这个比装得未免过头,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无知少女李沅芷心魂俱醉,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然而让人叹息的是,余师兄最大的爱好是玩嫂子,对她这个毛都没的小丫头片子完全没兴趣。从他后来的表现来看,即便李沅芷长全了,估计也还是没兴趣。

爱情可能是世界上最玄妙的一种东西,它无法计算、不能控制、难于测量。就是那么一瞬间的怦然心动,就让人甘愿用一生一世去守护它,至死不渝,万劫不复。

自打爱上了余师兄,李沅芷忽然就像变了个人。在营救文泰来的一场大混战中,余鱼同身受重伤,李沅芷护着他前往杭州,一路上细心呵护,喂饭送水,不仅伺候得到位,还把刁蛮任性的脾气全收了起来,那叫一个百依百顺。以前只有别人伺候李大小姐,哪有她伺候别人的时候?爱情的魔力可见一斑。

然而余鱼同对她的柔情蜜意完全无视,一到杭州立马扭头跟兄弟们走了,连话都不愿与她多说一句。余鱼同疏远她,并非因为红花会与李沅芷她爹是死对头,有门户之别,而是心里眼里根本就没她这个人。这要换了别人,八成要因爱生恨,至少也是心如死灰:你是反贼,我是良民;你是泥腿子,我是大小姐;你长得帅,我长得也不丑啊?凭啥我上赶着追你你还不领情啊?

然而李小姐的选择,却是做一只卑微的跟屁虫,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余鱼同又是毁容,又是做和尚,都逃不出她的魔爪。李沅芷当初对余鱼同动心,很大原因是看中他脸蛋。后来为了救人,也为了赎罪,余鱼同被火烧成“夜半歌声”,对李沅芷高歌一曲“你喜欢我的脸,我毁了还不行?”但李沅芷是怎么答复他的呢?“情深意真,岂在丑俊。千山万水,苦随君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铁人也该流泪了吧?但余鱼同偏就是个钛合金,誓死不从。有次两人一起出行,李沅芷故意躲起来,想看看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着急。然而余鱼同喊了两声没见人,居然拍拍屁股自己上路了,把李沅芷气得差点撞墙。

在这么长时间的单恋中,李沅芷救过余鱼同,帮过红花会,甚至与老父决裂,甘心“落草”。然而她从余鱼同这里什么都没得到,连句温柔的话都没有。要说这段恋爱还有所收获的话,就是她的江湖经验与处事能力大大见涨,脸皮厚度与抗打击能力也有显著提升。但这又是多么可怜可悲的“收获”?

后来阿凡提给李沅芷出主意,“大棒加胡萝卜”政策,先是对余鱼同冷言冷语、不理不睬,让他摸不着头脑,心里发虚;再是用余鱼同的大仇人张召重做胡萝卜,引诱余鱼同上钩。

阿凡提固然聪明盖世,但老实说,这两个主意出得都。余鱼同本就希望李沅芷别来招惹他,你故意冷落他,他正是得其所哉;至于用张召重做饵,表面上看是成功了,余鱼同也确实答应娶李沅芷,但那是爱情么?在余鱼同心里,那是“为了大义牺牲自己”,自己就像是去了吴国的西施。

但我们也不能责怪阿凡提,因为“他不爱我”这道题无解。你可以勉强一个人的行为,但勉强不了他的心理。你可以拿刀逼着他做你老公,但无论用任何方式,也不能逼着他打心眼里真的爱上你。

余鱼同究竟怎么想的,其实李沅芷心里有数。余鱼同说,只要能助他报仇,一辈子给她做牛做马他也甘愿。李沅芷当时就闻言大怒,心想:“要是你娶了我,竟是一辈子做牛做马这般苦恼?”

生气归生气,当余鱼同真的和她形影不离后,估计李沅芷还是会喜笑颜开:“真香!”

《书剑恩仇录》的结局是个大悲剧,但就李沅芷来说,最终能与意中人长相厮守,似乎还算个不错的归宿。但老实说,无论我从何种角度去看她的故事,都很难为她感到高兴。

原因很简单——她活得实在太委屈,爱得实在太卑微。

张爱玲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句话读起来是那般美好,是因为我们对爱情充满了一种乐观的想象,那就是只要坚持不懈,终能两情相悦。但现实中不是这样的。能“不懈”的人本就不多,即便最后成就好事,也总有“我为你付出那么多,你该如何回报我?”而另一方则是“既然是你追的我,那你是不是该对我好一点?是不是该顺着我一点?”

卑微到泥土里的爱情,开不出美丽的花。除非,两个人都甘愿为对方而卑微。

其实我更想说的是——爱情真的需要卑微吗?或者说,值得卑微吗?

或许我不是个浪漫的人,我从来觉得,爱情只是人类诸多感情中的一种,它很纯洁,很美好,但并没有至高无上。我愿意为它牺牲很多东西,甚至生命,但我绝不会为它失掉人格、自由与尊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能比“活出真自我”更加重要。

可悲的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爱得卑微,不仅李沅芷,还有余鱼同。将来有机会,我们再来聊聊那个故事更曲折、脑洞更清奇的“金笛秀才”。

感谢您的阅读,请走过路过的朋友顺手点个关注,谢谢!

“零之笔记”原创文章,谢绝抄袭。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