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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法律应用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24-01-02 15: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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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法律应用研讨会在京召开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健康即财富,拥有健康即拥有未来,发展大健康产业已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国家对中医药发展愈加重视,相继出台和颁布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30年)》和《中医药法》,中医药产业发展已经提升为国家战略。

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健康产业增值服务平台、健康管理、大医疗采购平台、消费积分等新型互联网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已经全面兴起,大医药、大医疗、大健康时代应运而生,并将全面影响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竞争格局,为中国健康产业的深度重组提供了可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综合性强、增长空间大,势将成为未来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业内普遍认为,影响我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问题依然很多:一方面,我国中医资源总量不足,中医服务领域萎缩,基层中医服务能力薄弱,中医高层次人才缺乏,中医创新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研发和技术创新不足,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相对分散。此外,产业法规不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等亟需破题。因此,保障大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成为全行业共同面对的命题。

2月27日,由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于北京组织召开·大健康产业发展论坛暨首届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法律应用研讨会,此次会议将围绕中医药在大健康产业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电子商务与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与消费者权益、中医药健康产业法律应用与维权、中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管理规则、完善和优化中医药法制化营商环境及传播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等议题展开深度交流与互动,共话大健康与中医药新未来。

刘俊海教授发言。摄影:陈勇

“为支持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化、规范化和市场化,许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为此奔走呼告、建言献策。”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中医药产业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有诸于知识产权保护、契约精神、商业伦理、国内国际市场共建等众多问题,需要不同的市场主体同心协力共同推进。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产业友好型的法律体系,包括修改医药管理法、进一步出台与市民安全法配套的部门规章等方面发表了观点。

河山会长发言。摄影:王翰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就健康产业中涉及合同法及电子商务法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同时对传销定义为只是营销手段的一种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重点是经营主体是否违法才是硬道理。

巩彭生发言。摄影:王翰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发言。摄影:陈勇

法律专家王范武发言。摄影:陈勇

贾守凯发言。摄影:陈勇

“中医药产业的规范化和国际化,是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建立并完善法治环境下的中医药产业,对国家、对企业、对医患各方都百利而无一害。”中国针灸学会腹针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朱文莲教授介绍,以日本“汉方”为代表的国际中医药热,充分证明了中医药的优势和能量,但在国内,许多行医主体没有心思将中医药事业去发扬光大,而是借着噱头“挣快钱”,这让人很担心,也不利于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化。

北京赵小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小鲁律师以加强市场监管,合法地进行媒体监督谈了自己的意见,希望媒体在行使媒体监督权的时候,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涉及到法律适用,到底适用哪部法律,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有一个正确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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