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午11时40分许,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公安局来了一位“呆萌小可爱”。在公安局办公大楼会议室门口,一只猫头鹰久久驻足。圆圆的眼睛、尖尖的嘴,样子十分惹人喜爱。
在引起民警们围观后,这只猫头鹰不仅没有闪躲,还在镜头前摆起了造型,镜头感十足。
为探清这位“不速之客”的身份,民警上前对这只“呆萌小可爱”进行了全身检查后发现:这是一只猫头鹰幼鹰,“身高”只有15厘米左右,没有受伤,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民警们也很纳闷。
为了让它回归美丽的大自然,民警们白天对它进行了保护,并于当晚在人烟稀少的郊外进行了放飞。猫头鹰“噗噗”展开翅膀,随后消失在民警视线中。
民警提示: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任何人私自抓捕、出售、收购,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