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今日在民政局办离婚时持刀将妻子杀害 后欲跳桥轻生】6月15日上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持刀将妻子伤害,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据附近一名男性群众介绍,事发时间大约在早上9时左右,二人到位于兴盛路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相关手续。“好像说手续已经拿到手了,男的想不过,动了手。”另一位群众回忆称,男子行凶后逃窜至不远的西林大桥,站在栏杆上试图跳桥轻生,后被救起并被警方抓获。
针对此事,网友纷纷发表看法:
金木四水:看他那个怂包样根本不会跳、不敢跳!如果真是求死早就跳下去了,哪会在栏杆边BB个没完!这种垃圾就是这样:杀别人时心狠手辣,轮到自杀时立马怂了!在桥边做做样子!
都忘花:这不就是故意杀人吗,都说得故意伤害这么委婉
WorldWanderer:“好像说手续已经拿到手了,男的想不过,动了手。”而且已经不是妻子了。太猖狂了
iSkyFlying:以后女的要去离婚得穿好防护服,带好刀,有条件的最好再找几个保镖,一看男的要动手就先下手为强,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晓艳君:去办离婚都带着刀是蓄意杀人吧
暮时雪:有种就直接跳啊,还“欲”轻生个啥?能像个人一样地死去都算他做了回人了
第三笙:《大时代》里,丁蟹扯着四个儿子跳楼,说“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儿子们跳完之后,他自己要跳但是脚就挪不动了。
kizuna:还以为是前几天那一起,两次都不判离婚被丈夫追砍死亡的。结果是新的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