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王功尚 通讯员 周晶晶 朱凛睿)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个女人,因为先后嫁给同一个男子,后又养育共同的女儿玲儿(化名)而结下不解之缘。生母李晶(化名)将玲儿从养母陈某处接回后,一直与陈某保持联系。
不料,欠下一屁股赌债的陈某,打着为玲儿低价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房的旗号,五年间编织谎言陆续骗走李晶近60万元。
李晶发现被骗后,万般无奈之下选择报警。近日,江汉区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曾先后嫁给同一个男子,她们共同养育一个女儿
武汉女子陈某现年54岁,她与李晶先后嫁给了同一个男人李某,李晶是李某的第二任妻子,陈某则是第三任。李晶与李某有一个女儿玲儿,两人离婚后,玲儿根据协议由男方抚养。李某去世后,玲儿则一直由陈某照顾。
先后嫁给同一个男人,让她们知道彼此的存在,女儿玲儿则是她们联系在一起的纽带。陈某领养玲儿时,玲儿刚刚4岁。
因为家庭方面的原因,李晶没法抚养玲儿,但时常给陈某寄去玲儿的生活费。到玲儿大约10岁时,李晶将她接回自己身边。出于感恩,李晶并没有断绝与陈某的联系。
8月某天,李晶到“姐妹”陈某处玩。街坊提到了经济适用房,李晶一听,动了心。陈某当即揽承这桩事,她说自己作为养母,以玲儿是孤儿的名义申请,可以享受政策优待,那么由自己出面帮玲儿申请经济适用房较好。
李晶没有起疑心,放心地把这件事托付给了陈某。陈某也“不负所望”地告诉李晶,自己到处借钱、找关系,最终帮玲儿申请到了价格37.4万元的经济适用房。
“买房”一波三折,贪婪“好姐妹”见招拆招
截至6月,李晶陆续给了陈某约十万元,但买房这件事还没有动静。再加上李晶听说陈某打牌输了很多钱,有点慌神了,去问陈某。
此时,陈某知道经济适用房申请无望,但她欠了许多赌债,为了还钱,只能继续骗李晶。陈某写了一张90500元的欠条,李晶这才安了心。
之后,陈某编织了交房款尾款、还清借款等种种谎言,又骗了李晶6.82万元。到底,购房事宜仍未落实,李晶着急了,再一次找上陈某。
这时候,陈某将同事张女士推向台前。此前,陈某曾向张女士借款万余元,一直没有偿还。正好李晶起了疑心,反复追问钱款的下落和买房的真实性。陈某不堪其扰,就想到请张女士陪自己做一场戏,事成后再把自己欠的钱还给张女士。
陈某邀约李晶和张女士碰面,陈某对李晶说,为了买房,她向张女士借了15万元,现在张女士要她还钱。陈某还把伪造的“借条”给李晶看。李晶相信了,当场给张女士4.3万元,后来又陆续向“张女士的银行卡”中打款4.66万元。其实,这些钱都装进了陈某的口袋里。
,陈某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复印件给李晶,骗得她的信任,又找李晶要了1.66万元。
10月,陈某告诉李晶房产证、土地证和钥匙都已齐全,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赵队长”会把这些东西给她。
房产证交到李晶手上不久,陈某就以房子被举报为由,让她暂时不要去,等风声过去之后再说。“赵队长”也发短信警告李晶,还说他因为这件事情被牵连了。
接二连三的“大阵仗”吓住了李晶,她就没有去核实房子真假。陈某顺势以花钱替“赵队长”“打点”为理由,又骗了李晶一笔钱。实际上 “赵队长”也是陈某的朋友假扮,而且证件和钥匙都是假的。
骗钱近60万元还赌债,两姐妹终酿成仇怨
陈某用子虚乌有的经济适用房,骗李晶的钱还赌债。尝到甜头,,她又提出前夫老家有一个拆迁还建房,玲儿和她哥哥(前夫的第一任妻子所生)两人都有份。调解后,玲儿的哥哥同意放弃房产,但是要给他22.5万元。
陈某将“调解协议书”拿给李晶看,李晶同意了,当场给陈某3万元,托她转交给玲儿的哥哥。剩下的钱则由陈某帮李晶“贷款”,李晶每个月则需要向陈某转账以偿还当月贷款,为此李晶总共向陈某转账11.3万元。同年10月,陈某也将伪造的拆迁房房产证、土地证给了李晶。
3月,陈某以帮玲儿办理孤儿证,可以享受国家补贴部分房价为理由,再次向李晶索要了35000元。
当年6月13日,后知后觉的李晶察觉到不对劲,照着两个房产证上的地址去找,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据陈某到案后供述,她知道办不成经济适用房,为了还赌债只好继续行骗。后来因为不断欠赌债,导致她一错再错。为了让李晶相信这件事,陈某捏造了好几个借钱给她买房的“债主”,其实是自己借别人的手机,伪装成多名债主向李晶发短信催债;为了坐实存在多名债主的谎言,她借了好几个人的银行卡,让李晶将钱打进不同的银行账户,其实最后都收入了自己囊中;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和调解协议书都是伪造的,钥匙则是用自己房门的钥匙配制的。
办案检察官叹息说,陈某将玲儿从4岁养到10岁,本来算是好个妈妈。可惜嗜赌、欠债让“好妈妈”变得贪心,继而走上犯罪道路,先后诈骗好姐妹近60万元,实在令人痛心。检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黄赌毒”流毒无穷、害人害己,切莫沾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