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启用城区所有电子监控设备(包括闯红灯抓拍设备、卡口设备、禁限行设备等),抓拍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二、合阳中学路段学生在校期间(凤凰路至太姒路)11:30—12:30禁止机动车通行,抓拍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三、西街广场道路绕环岛通行,抓拍逆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本公告发布10日后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