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执法
还拨打执法人员的电话进行责问
态度恶劣
在工作人员耐心告知其规定后
依然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语侮辱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五华法院的做法是——
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我现在向法院的执法人员道歉,保证今后不会再犯。
”
11月20日,五华县郭田镇某村村民严某林因在电话中用粗俗不堪的语言辱骂执行干警,被五华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
具体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五华法院在执行严某友与五华县郭田镇两村民小组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于10月30日依法冻结协助执行义务人严某林承包电站的上网电度款3万余元。
11月19日上午,严某林以其上网电度款被法院冻结为由通过手机拨打执行干警的电话不断责问,态度十分恶劣。
在执行干警耐心告知其法院冻结的法律规定后,严某林不但没有认识错误和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对执行干警进行语言侮辱。
使用污言秽语
肆意辱骂法院工作人员
侵犯的不仅是
法院工作人员个人的权益
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
11月20日下午,执行干警将严某林带至法院办公室,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
在办理对严某林送拘留所羁押的过程中,经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释明辱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后果后,严某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面向执行干警道歉并出具了《认错书》。
11月20日,严某林向执行干警当面道歉并出具认错书(徐冰琪 摄)
考虑到严某林
已经认识到错误
并已向执行干警作出真诚道歉
五华法院依法对其
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