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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奶的重要 富含维生素C 大草原的牧民没有水果蔬菜也可以

时间:2022-04-14 08: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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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奶的重要 富含维生素C 大草原的牧民没有水果蔬菜也可以

蒙古人的其他食物大部分来自羊奶和马奶。马奶尤其重要,其中富含维生素C,使得大草原的牧民没有水果蔬菜仍可维持生命。牧民有多种奶制品,可稀可浓,可甜可酸,悉听尊便,不过蒙古人最著名的奶制品当属举行仪式庆典时喝的烈酒——马奶酒。传统的制作法是将马奶灌进羊皮袋,里头加一点凝乳酵素促进发酵,经常轻轻摇晃羊皮袋,然后趁仍有少许气泡时饮用。在另一个畜牧国家肯尼亚,当地的马萨伊人有八成的热量来源是牛奶。他们还因另一种技术而恶名在外,那就是他们能边走边吸牛血,等吸够了以后就把伤口塞住。

所有从事季节性远途迁徙的游牧民族都必须拥有类似的技术,因为血和奶一样,都是牛还活着的时候才能提供的营养物质。定居民族则喜欢先把血煮了以后才食用。在他们看来,游牧民族割开牛血管直接吸食血液的习性是野蛮未开化的证据;然而对移动中的牧民或没有燃料的大草原居民来说,这却是切乎实际的做法。对蒙古人而言,这也是作战时的战略方法,突击队伍免于后勤补给之忧,这使得他们不费多少力便可掌管庞大的帝国。

表面上看来游牧民族只食肉而不吃植物类食物,但他们其实并不厌恶农产蔬果,只是因为历史的关系而不得不如此。谷物和栽培的蔬菜水果并不适合在游牧民族的环境中生长,因而变得十分珍贵,往往得用高价购买,甚至通过作战或战争威胁才能得到蔬果谷物的贡品。

直到过去这300年左右,由于定居社会在技术上大大超前,游牧民族才无法通过战争遂其所愿。游牧民族并不是因为蔑视定居社会的文化才仇视这些邻居,而是因为觊觎后者的好处。冒险家"非洲人"莱奥(Leo Africanus)16世纪初到塔尔奎人(Targui)的营地做客时,有过堪称典型的经验。他和同伴被请吃小米饼,主人则只喝奶,吃烤肉片。

[肉上加了香草,]还有许多黑人国度所产的香料……亲王注意到我们面露惊讶,亲切解释说,他生在沙漠,那里粒谷不生。大地生产什么,族人就吃什么。但他说,他们会张罗到足够的谷物来款待过路的贵宾。不过,莱奥怀疑这种做法某种程度上是特地给外人看得,自此以后,大多数学者都有同样的怀疑。游牧民族需要取得谷物,如果他们愿意,可以以物易物,展开劫掠或接受进贡,不然的话,就是到野外采集。采集并不是永远都行得通,有些环境生产的野生食物少之又少。不过,不论在何处,只要可能,就会有人采集可食的植物。采食者不限于寻觅植物以供栽种的农民,也有惯于狩猎和畜牧者,也就是对务农怀有强烈文化偏见的人或栖息地不适合耕种野生植物的人。

不少澳大利亚原住民开发野生山药。他们会把山药的块茎头留在地里或重新栽植,以便帮助这种植物繁殖。这表示,只要他们有意愿,便可耕作山药;但是他们宁可不要。农艺学家杰克·R.哈伦(Jack R.Harlan)在历史生态学研究上有先驱地位,他在调查野生植物和栽培植物的关系时,曾拿着石头镰刀在一个钟头内收获4磅的野生小麦谷物。依照这个速度,远古时代的人如果随处便可找得到可食的植物,大可不必动手栽植。明尼苏达州的野生湖米如今是珍贵的美食,以前却是原住民的主食,不必多费力便可大量采集。

但不知何故——我们现在仍不明白这怎么开始、何时开始——人们渐渐不再采集植物为食,而改以栽种来取得食物。农民不再仰赖自然生长的各种植物,而将这些植物移植到别处,并采取深具雄心的激烈行动来干预自然环境。我们泛称这些行动为"文明化",包括整治土壤(翻土、灌溉、施肥)、清除自然植物、拔杂草、驱赶野兽、掘沟筑堤以改造地势、挖掘引水渠道、修篱笆。接下来,农夫可以选种栽培并利用杂交和嫁接等其他技术,来发展自己的植物品种。务农和养殖牲畜一样,是人类在物种进化过程中最早采取的强力干预行动:通过分类和挑选,以人为操纵的方式制造新的物种,而非任由天择。从历史生态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世界史上最大的革命,是一个新起点,其影响之大,只有16世纪的"哥伦布交流"或20世纪末的"基因改造"技术才比得上。

如此积极地利用蔬果植物的方式颇令人不解,况且它发生得极快,集中在约10000年前到5000年前,历时仅5000年左右。相较于之前的漫长岁月,这似乎是很短的一段时间。据我们所知,在这以前,不论在世上何处,人类都只采集植物为食。

更奇特的是,务农最后成了极普遍的生活方式,绝大多数人类都以此为生。不过,凡是发生这种转变的地方,在社会上和政治上也都出现全面的改变,而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人们并不喜欢大多数的改变,只是不得不忍受。因此,农业的起源问题近代以来在学界争论不休;相关文献显示,农业的起源有38种不同且互斥的说法。

截至目前尚无令人彻底信服的论点,我们其实仍只是把达尔文提出的模式稍加润色而已:我们早已习惯食用美味的蔬菜和香甜的水果,怎么也难以相信以前的人居然会爱吃纤维粗大的野生胡萝卜和防风草、小不点的野生芦笋、螃蟹或黑刺李等;然而,我们一旦了解澳大利亚和南非野蛮人的习性,就不必有所怀疑……各地未开化的居民经过多次艰苦试验后,发现有哪些植物可以利用,或是在以不同方式烹煮后可以食用,接下来就会采取耕作的第一步,把植物种在他们的常住地附近……紧接着采取的步骤不需要有多聪明的脑袋就能想得到,就是播下可食用植物的种子;况且原住民小屋附近的土壤往往多少含有一定的粪肥,地里迟早会长出新的植物品种。

另一个可能是,某一品种特别优良的野生原生植物引起野蛮人中某位睿智老者的注意,他将它移植或播下它的种子……在文明早期和未开化的时期,人并不需要多少见识就会动手移植任何一种特别优越的植物,或播下它的种子。这一模式显然有些琐碎的问题尚未解决。历史学家始终不甘于接受某些事情"容或""可能"发生过(然而在探讨像农业起源这样年代久远又缺乏文献的事件时,又难免要用到这类措辞)。我们想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而且是有凭有据的,并非仅仰仗推论。"野蛮人"想必不需要"有多聪明的脑袋"即可达到上述成就,这种假设令人感到不安,因为这与我们有关人类特性的一项宝贵发现彼此矛盾。

就我们所知,自有人类以来,人类的聪明程度并没有进步,因此势必得承认,不论是旧石器时代也好、后现代也好,"在新几内亚也好,在纽约也好",在历史上每个阶段与每种形态的社会,不时都有天才出现。同时,如果达尔文的论述无误,我们应当在野生植物数量不够或营养价值不足的地方发现最早的驯化植物案例才对。然而,事实似乎恰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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