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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为7名干部澄清正名

时间:2023-10-23 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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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为7名干部澄清正名

“感谢镇党委、镇纪委的澄清,我非常感动,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我不会因此而气馁,我将继续带领一班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村里建设好,发展好。”4月17日,听到组织为自己澄清正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兆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廷海红了眼眶。

当天,在村“两委”班子会上,镇纪委会同镇党政办,宣布举报兆吉坪村委会强行征收农民土地和房屋的问题不属实,并出具了市区两级法院的判决书。

时间回溯到1月25日,乐天溪镇纪委收到群众举报信,反映在南津关大峡谷旅游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兆吉坪村委会存在强制征收农民土地和房屋的问题。镇纪委立即组织专班,进行详细调查核实。经查,南津关大峡谷旅游区建设项目由宜昌南津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选址于黄花镇牛坪村、乐天溪镇兆吉坪村、小溪塔街办姜家庙村。在项目立项、规划及建设用地初审同意的前提下,12月14日,南津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兆吉坪村委会签订开发用地委托征收协议书,举报人的土地和房屋即在征收之列。

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建设,黄廷海先后与举报人沟通了7次。并遵照《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土地级别范围的通知》精神,分别于6月26日、6月28日、7月17日与举报人及其子女签订了《征地搬迁补偿协议》《征地搬迁补充协议》《征地补偿协议》,相关款项由南津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时支付。经核实,该过程中村委会没有任何胁迫和强行征收行为。

事后,举报人向夷陵区人民法院起诉兆吉坪村委会强行征收其土地和房屋,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12月3日,区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认定协议真实有效。举报人又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并认定夷陵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期间,举报人又通过网站和信访等途径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办件过程中,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我们严格按照年初中央发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发布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及时澄清正名。”乐天溪镇纪委书记李向轶说道。

“这个案件具有典型性,能干、会干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难免会因坚持原则、敢闯敢管得罪人,从而受到非议甚至诬告错告。”夷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朱邦伍说,“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净化政治生态,为广大党员干部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是职责使命。我们要依规依纪依法、理直气壮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松精神之绑、减精神之负,保护好基层和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他同时强调,澄清正名不是关闭堵塞群众举报渠道,相反,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和鼓励广大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举报。

据了解,以来,夷陵区先后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涉及区直单位一把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涵盖纪律作风、“三资”管理、换届选举、收受贿赂、克扣惠农物资、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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