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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四街9

时间:2020-08-28 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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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四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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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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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处置单位为: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将于7月31日10时至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标的物介绍

卖标的: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四街9-29号(1-3-1)房屋,面积143.18平方米。

起 拍 价 : 3,185,000 加价幅度 : 1,000 保 证 金 : 600,000 评 估 价 : 3,980,404

瑕疵说明:该房屋有抵押登记,无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有轮候查封,屋内少量物品未腾空,在买受后,可能存在不能立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情况发生。由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可能出现产权登记办理不能的风险和瑕疵,该风险和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进行详细了解,拍前请咨询。

对拍卖标的物,本院仅以现状进行拍卖,对已出现和未出现的情况,本院不承担保证责任。

竞拍须知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6月30日起至7月30日止工作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休息时间不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了解该标的性质,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已对上述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后果,责任自负,对于标的物买受后产生的后续瑕疵,买受人应予以了解并自愿承担,请竞拍人予以考虑。

由于司法拍卖性质的特殊性,故建议竞买人在买受前进行认真调查和咨询,对买受行为和标的物性质进行准确风险评估,对于买受标的物后产生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敬请谅解。

有意者在拍卖前请务必进行电话咨询,以保证充分了解拍卖物品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该标的状态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描述情况仅供参考!

小编寄语

最初起拍价:3,185,000元,综合评估价:3,980,404元,您觉得值多少价格可以拍下呢?多少价格才算是捡漏呢?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欢迎评论留言,你的观点对我很重要。如果喜欢我,就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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