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宫兆洲 刘晨)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月26日上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如期召开,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拟任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人选进行了投票表决。
此次会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有一位副院长、九位审判庭庭长、副庭长接受任命。这些干部任命后将为法院班子建设、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带来动力和活力的基础上,推动全院审判、执行以及其它工作质量效率的提升,齐心合力,公平公正,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鲜红的任命书,它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从此,这些被任命的干部在工作中,不仅要身披法袍,主持正义,还要将庭室内外的工作一肩挑。他们不仅是铁面无私的法官,更是一个庭室的家长,他们不仅要主持庭室日常工作,还要时刻关心庭室其他成员,组织带动大家在政治、业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他们不仅要完成审判任务,更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他们不仅要继续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公平公正裁判的新路来,更要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有所建树。
本次就职前宣誓标志着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但内设机构改革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节点,宣誓活动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