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文明办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省会提名城市共4个,分别为云南省昆明市、山西省太原市、甘肃省兰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其中,呼和浩特市排名第4位,分数为69.87。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市排名第38位,分数85.51;乌海市排名第66位,分数为79.99;呼伦贝尔市排名第77位,分数77.00。
记者:李卓
编辑:马铃翔
校对:钦柏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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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9 15:40:28
日前,中央文明办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省会提名城市共4个,分别为云南省昆明市、山西省太原市、甘肃省兰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其中,呼和浩特市排名第4位,分数为69.87。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市排名第38位,分数85.51;乌海市排名第66位,分数为79.99;呼伦贝尔市排名第77位,分数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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